省议员苏治洋被判刑八个月
1998/01/06 00:00 华视新闻
台湾省议员苏治洋胁迫土银总经理陈棠一案,苏治洋今天被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不
得易科罚金。 台北地院指出,因为苏治洋之前已经有两次妨害公务前科,分别遭判刑
及缓刑,因此这次不得易科罚金、不得缓刑。苏治洋是因为土银发放受灾户补偿金事件,
胁迫土银总经理陈棠不得离开办公室,并以拆信刀威胁同归于尽,法官认为他逾越民代为
民服务的范围。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199801/199801060011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