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倒是有个很类似的抵抗权
目前宪法学者几乎都承认人民有抵抗权
其要件在于人民穷尽途径仍然无法阻却政府违法时,人民则具备抵抗政府违法的权利
他和公民不服从的理论在于公民不服从限于和平非暴力,抵抗权则是以实力对抗
抵抗权的背景在于德国威玛宪法时期国会议员放弃威玛宪法的民主原则
赋予希特勒独裁政权的事件
因此后来德国宪法学者认为宪法修改的时候有基本不能变动的大原则
就算是修宪也不能够动到这些基本大原则(例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
问题是如果修宪的时候动到这些基本大原则
人民也不可能叫警察抓国会议员
所以因此德国二战后制订的德国基本法直接赋予人民抵抗政府的权利
后来直接发展为如果政府有违法,则人民可以抵抗的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