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神人发言(三)警拍摄行人是否犯罪====

楼主: duolon (你太快否定自己的全部了)   2014-04-20 22:46:18
‘ http://0rz.tw/kBL3I ’
[神人新观念:两面刃系统]
=======两面刃系统 [爆气乡民]想利用法律教训警察=======
======警察其实也完全可以用法律反教训[爆气乡民]=======
1.警察在过程中拍摄 如果民众阻挡警察拍摄[法律上 我认为应该构成 妨害公务罪嫌]
==关于这一点 我不是很懂 请警察自行找警察律师/法官研究相关法律=============
==历史上 常情上来讲 [高潮的又自以为是想靠群体嘘声制裁警察的暴民们]========
==往往会极容易一瞬间犯下很多罪名 [不可能无罪] [这就是暴民的天性跟弱点]==
这也是破解暴民的方法 [台湾人太容易被煽动]
2.如果是KMT媒体[大多数情况下 想必也会遭到肢体跟言语暴力] (这点 已经证据证明了)
===对那些暴民的行为[其实也通通都是大规模犯罪] 并不是[没有方法对应]===
3.所以 如果是想当钓鱼客的[我建议你 去花些钱 投资一台录影+录音品质不错的摄影机!]
比起BBS 去那些地方钓鱼[赚更大 而且证据权力 我保证是完全充足]=录影+录音
(当然 其余风险度自行考虑 本神人只是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向 给全台湾人自己研究)
不过 现在问题就卡在===在法律的定义上 人民凭什么对警察的蒐证指指点点?====
==在法律的定义上 如果一般人蓄意阻挡警察拍摄影像[法律上或应构成妨害公务等罪名]==
===如果一般人蓄意借此辱骂警察 哪怕是便衣 也是妨害警察办案==
光这一点 就可以破解[传统的老招:暴民意图用群众舆论+言语污辱 非DPP媒体/警察]
警察 非DPP系媒体 加油吧 有点大脑吧
===在法律上 你们跟DPP的媒体有同等的资格 不用惧怕他们===
只要你们愿意的话[任何人 都可以用反钓鱼 告死他们]
话又说回来[我不是很懂法律]
====所以对于街头摄影 非DPP系媒体 对上DPP团队的拍摄 是否犯罪??====
[有待专业律师研究]
===但是人民对警察的摄影蒐证指指点点+辱骂 [我认为]是构成实质犯罪的===
(为什么用[我认为] 因为本神人不是很懂法律 PTT上的乡民也大都是假懂)
[本神人虽然一生中[只花过几小时]研究过法律]
但是妨害公务或类似的警察权利法律这一点 常理上来说 在法庭上应该[十拿九稳]
==真实法律疑问点:1.任意人士(KMT媒)在大马路上对这些抗议团体(DPP)摄影 是否犯罪===
==真实法律疑问点:2.任意人士[法律上的蓄意]阻挡/挡住这些自由人的摄影 是否犯罪?====
以上两点是分别包含在民法上的疑问 跟刑法上的疑问
[上面KMT/DPP未来立场可以互换 DPP也可以用这方法对KMT抗议团钓鱼
本神人只是就事论事 用神级的智慧 彻底的颠覆台湾鬼岛那愚蠢的腐败的法律制度]
所以我的论点[并不是特别帮KMT或特别帮DPP的] 而是就事论事 自己先了解这点
http://0rz.tw/kBL3I
在[我]的眼中 也许很多人不认同 但至少今天这一刻[[单这一事件来说]]
[我认为警察就是弱者的那一方]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4-04-20 22:59:00
多龙发文果然是多龙体
作者: SSSLuffySSS (Monkey D. Luffy)   2014-04-20 23:19:00
公权力是弱者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洗洗睡吧
作者: SSSLuffySSS (Monkey D. Luffy)   2014-04-20 23:31:00
欺善怕恶XDDDDDDDDDDDDDD 是嫉恶如仇吧XDDDDDDDDDDDDD
作者: SSSLuffySSS (Monkey D. Luffy)   2014-04-20 23:32:00
麻烦你看看台湾历史好吗?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20 23:36:00
嫉恶如仇?日本人表示:呵呵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4-21 14:20:00
==================多隆置中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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