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怪兽对抗的人,要小心自己也成为怪兽;
当你凝视着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谁能确认我不是在沽名钓誉?
我上节目这样占用当天自发群众的话语权与诠释权
难道完全没有问题吗?
当天还有这么多人帮了极为关键的忙,
为什么大家只盯着我?
责任是我该负担的,但为什么大家不去问
那些真正讨回路权和道歉的群众和组织者做出了什么贡献?
(只抓着我拍照?访问?诠释?
(不过我很开心刚刚两位跟我年龄相近的朋友
不顾手上油污跑来找我拍照握手,
我很乐意自己的手是脏的,
脏兮兮的才是这世界真实的情况。)
那些在场,但不同意我的举动的人,他们的意见
难道不是更加重要的?
我们是不是渐失去了监督政府和议题的激情?
与其无限期支持我(们),不如无限期监督我(们)。
我跟占领立院的朋友学到了抗争要如何与精英和中产社会接轨。
我跟冲政院的朋友学到了永远要保有抵抗和冲撞的能力与意志。
我跟魏扬和各组织者们学到了承担。
我跟审议民主、贱民解放区、
大肠花论坛分别学了三种不同的担任群众论坛大声公的技巧和准备。
作最坏的打算,做最好的准备。
我那天已经在做与群众一起流血抗暴的准备;
也在作被群众遗弃的准备。
虽然那天就连扩音系统都弄得零零落落OTZ。
但至少当天在场的所有其他朋友们都在各自位置上
作出了关键性的努力。
(而他们每一个人对于那天的贡献,都比我还要高。)
(只是为了无谓的法律骚扰,没办法说他们是谁QQ。
好像有路过的路人长得很像陈廷豪害他似乎被传讯XD,有够骚扰。)
现在已经不是首谋的时代了。
我再强调一次:现在已经不是首谋的时代了。
如果再用过时的思维修法执法施政甚至组织群众,
那我们真的要非常小心了,
我们不知道群众会让台湾自身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
我不是在威胁各位,我是在陈述事实。
群众有自身的力量、意志和智慧,
但他们有权利/权力知道他们应该知道的资讯,
并且做出他们自身的判断。
每个人都只能为自己负责。
(所以我说我扛的是落伍的法律作出的错误责任判断。
但我实在不愿意看见台湾付出太惨重的代价。
即使和平民主化的过程可能要多花两百年,
我也不愿意台湾用十年的时间流血民主化。
“当运动已成事实,善后就是义务。”
话又说回来,如果冲是群众的意志,
那组织者的义务就是让他们冲得更好更安全更有效更清楚自己在冲什么。
(我不太赞成反过来。我不赞成纯然由组织者决定了冲,
却任群众盲目跟从——但现在这个社会几乎已经不太可能了,
我更相信是,组织者没有做好善后的准备,
就协助群众做了冲的行动——这要由我们所有人共同承担。)
我道歉了,哈囉,有看到吗?那些该咎责的人在哪呢?
谁说我被骂小孬孬的,您们的证据、道歉与澄清呢?
谁说我是博士的,您们的证据、道歉与澄清呢?
我猜测公布我的假地址的员警可能是想把群众吸引到无人之处,
但那样还是违法啊QQ。
这是一种公民不服从吗?公民不服从必须要是公开的啦QQ。
如果不是好意,应该除了申诫或警告之外,
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我有敌意的朋友请小心,
你们会害自己背上法律责任,
我不是在威胁你们,我是在陈述事实QQ——
确实有效的方法是去报案说我犯法,
或者学群众路过一样也去“包围”中正一献花或者发动游行抗议,
但来乱我的脸书或者电话骚扰是无效的。(摊手)
如果入狱,我会在里面唸社会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
因为在外面我没耐心XD。
我会试着把一些想法记录下来,但字太丑了,
希望可以改进。说这些是想证明:
我持续在做准备。如果要有所行动,
那就要毫不停歇地准备。我们不知道时机什么时候会到
(见鬼,318之前最好是有人相信真的能够占领立法院议场),
但我们可以在时机点出现前,做最充分的准备。
然后不要小看任何人,包括自己、群众、你的神队友、
你的猪队友,甚至是你的猪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