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中央对直辖市及一般县市补助制度严重不均
针对本市财政状况,兹说明如下:
(一) 由于南北发展始终存在极大差异,以土地税来看,台北市及新北市103年度预算数即
达本市2倍之多,在地利优势下,其自筹财源所占比列自然高于本市,加上现行中央统筹
分配税款分配公式中,直辖市之营利事业营业额权数仍高达50%,在中央财源有限情形下
,造成独厚台北市之不公情况,本市自筹财源亦因此相对偏低。
(二) 中央对直辖市及一般县市补助制度严重不均,如原高雄县每年获一般性补助约113亿
元,但原高雄市仅获补助9亿元,另对原高雄县退休人员优惠存款差额利息补助75%,每年
约11亿元,县政府负担4亿元,但原高雄市则无补助须自筹28亿元,由于中央对原直辖市
及县市补助制度不同,造成本市负债较高,虽然中央承诺合并后补助财源只增不减,但事
实上,本市合并后中央各项补助(统筹分配税款、一般性与专案性补助款)与100年补助
额度比较,共计减少近465亿元,严重影响推动施政所需财源。
(三) 至本市人事成本居高不下,主要系合并改制后,本市因幅员面积居各都第一,人口
数亦为六都第二,造成本市学校数量及教职员人数居多,人事成本固化,且经统计本府公
务人员平均年龄42.41岁,平均年资16.84年,均为五都之最,致本府现职人员用人成本负
担重于其他直辖市,虽然103年本市已累计精简人力7%,但仍无法大幅降低人事费支出。
(四) 在财源不足、人事成本僵化情形下,本市为提升城市发展优势,并达到高高平目标
,所需投入的经费亟为庞大,为推动各项重大建设,本市不得不举债支应。债务负担虽然
沈重,但本市仍严守“财政纪律”,严格自我管控,恪遵公共债务法之规定,并积极推动
各项开源节流措施,逐步落实推动,以达成财政永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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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债务,中央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