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帆:对老板仍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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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审两岸条例 蔡英文也黑箱?
【联合晚报╱记者程平/台北报导】 2014.04.16 09:06 pm
蔡英文即将回任民进党主席,近日反服贸民众痛批服贸协议审查形同“黑箱”,但立委前
助理日前披露,当年蔡英文担任陆委会主委时,主导两岸关系条例修法,在草案明定不涉
法律修正的协议,“直接由行政院核定即可”。此讯息一出,也让蔡英文遭外界批评此一
时、彼一时,也使得蔡英文重任党主席后对两岸协议将主张如何监督,备受各方瞩目。
还原当时场景,根据立法院公报记载,民国91年10月31日,立法院第五届第二会期内政及
民族委员会并案审查两岸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的第一次会议纪录,当时政院版两岸条例
第5条第1项修正内容,由时任陆委会副主委的刘德勋说明,刘德勋指出,第5条第1项是规
定负责谈判者回来后,与行政院及委托机关间如何做相关报告和完成相关手续;第2项则
是规定该协议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如何完成后续流程,这方面(应指第2项)就必须就内容
有所区隔。
协议签署后30日内“报请政院核定”
刘德勋说明当时的立法主张指出,(两岸协议)凡是涉及法律的部分,协议机关应在协议
签署后30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接下来就是依照立法院相关审查机制审议;至
于不涉及法律的部分,“则依一般法规流程”,由协议机关在协议签署后30日内,“报请
行政院核定”。
陈学圣要求加上“送立院备查”
但当时担任主席的国民党立委陈学圣立刻提出质疑,他说,他在立法院审查台港航约时,
曾要求提供台港航约签署内容,但依现行规定,因其未涉及法律条文,所以立法院无法得
知内容如何,如此会使立院失去某些监督权,因此他主张将第2项修正为:内容未涉及法
律之修正或无须另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于协议签署后30日内,报请行政院核定
,“并送立法院备查。”
蔡英文回应“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
陈学圣认为,如此规定既不影响协议签订效力,但可以让立委有主动知道之权,他并当场
请问陆委会意见,也出席会议的时任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即发言表示, 陆委会可以同意此
一文字条正,但应再加上“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的规定,最后这项提议无异议修正
通过。
蔡阵营:假议题政治操作
【记者林敬殷/台北报导】
民进党版和民间版监督条例引发“两国论”入法疑虑,国民党立委要求可望接任民进党主
席的蔡英文,应表态是否支持,是否要求民进党立院党团贯彻,蔡英文办公室发言人洪耀
福表示,这个问题在这个时候提出来,是假议题,政治操作。人民关心的焦点是两岸事务
“监督机制的实质建立”,请国民党老老实实面对民意,不要模糊焦点。
【2014/04/16 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