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马英九:蔡英文曾提出两岸协议不用备查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25:3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JYbhm6 ]
作者: david75610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马英九:蔡英文曾提出两岸协议不用备查
时间: Wed Apr 16 14:55:36 2014
※ 引述《aaf ()》之铭言:
: 马英九:蔡英文曾提出两岸协议不用备查
: 【联合报╱记者钱震宇╱即时报导】
: 2014.04.16 01:09 pm
: 针对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条例草案,国民党马英九今天在中常会表示,民国92
: 年,民进党执政时,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规定,凡协议涉及法律的
: 都要送立法院审议,不涉及法律或修改的都要送立法院备查。
: 马英九说,当时的陆委会主委蔡英文提出两岸协议不用备查,因为没有动到
: 法律。这还是当时国民党立委陈学圣提案要求要送到立院备查,当时蔡英文
: 要求要密件处理。
: 他说,民进党执政两岸协议监督机制,就是现行的两岸条例第五条之一。要
: 送立院备查还是国民党立委提出,这是事实。
: 【2014/04/16 联合报】@ http://udn.com/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16178.shtml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原条文 现行条文
修正日期 民国 85 年 07 月 30 日 民国 92 年 10 月 29 日
第 5 条 依前条规定设立或指定之机构或 依第四条第三项或第四条之二第二项
受委托之民间团体,非经主管机 ,受委托签署协议之机构、民间团体
关许可,不得与大陆地区法人、 或其他具公益性质之法人,应将协议
团体或其他机构订定任何形式之 草案报经委托机关陈报行政院同意,
协议。 始得签署。
前项协议,非经主管机关核准, 协议之内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以法
不生效力。 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于协议签
署后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
审议;其内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无
须另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
于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
定,并送立法院备查,其程序,必要
时以机密方式处理。
92年修法之后,加进了经立法院审议及备查程序,
但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显然立法监督的强度已经不足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26:00
我觉得根本打错脸了....85年的版本跟菜有屁关系马讲的是92年修法,菜要改的时候发生的事吧?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27:00
如果我搞错了请大家指正T_T每次就看到八卦版拿一堆不相干的证据造谣不爽啊 = =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4-04-16 16:28:00
马是说蔡本来不想加备查那项 是陈学圣提了才加的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6 16:28:00
有什么好不爽的﹐原推文就很好的解释了一切
作者: clautus (馒)   2014-04-16 16:28:00
原po搞错了 事件经纬可以参考一下新闻:http://www.nownews.com/n/2014/03/25/1163267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30:00
谢谢楼上提供资料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6:31:00
我记得蔡修之前更早的版本是 立法院议决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4-16 16:31:00
要修他版推文唷 你被s了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32:00
sorry~我不知道是要修什么~是把他们删掉?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4-04-16 16:32:00
他版推文要修掉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6:33:00
就是只留转录的文章本身 他版推文不留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34:00
谢谢提醒:)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04-16 16:34:00
备查是KMT立委加上的 原本行政院自己解决就好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04-16 16:35:00
查我的文,有2002年前后版本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4-16 16:36:00
造谣不伤身 辟谣跑断腿 唉 这世道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6:38:00
其实跟他们解释没用 我花了好久的时间跟人解释这个 除了时空背景不同 到最后就是马就是要统一 现在不能这样
楼主: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4-04-16 16:38:00
他们就是不信任而已,没有其他有力证据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04-16 16:39:00
以前是指主管机关,当然过去一党独大所以没差,后来dpp直接改行政院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04-16 16:40:00
可惜的是我没翻到2003年蔡英文钦定的两岸协议处理草案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6:41:00
立法院会议纪录里的算行政院草案版本吗?我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04-16 16:42:00
不过照备注,这种处理方式早就是当年蔡英文钦定的处理法案了,所以根本没必要再叠床架屋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6:42:00
我是指草案原件的公文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04-16 16:43:00
我有拿到,不过在家电脑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4-16 16:44:00
p大妳也太强了吧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4-04-16 16:45:00
ψ(‵▽됩ψ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6:47:00
wow p大可以求档案吗?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雳丑男人)   2014-04-16 16:56:00
给大家参考 http://ppt.cc/opL9 P.17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4-16 16:58:00
辩论明明是民主重要的一环还辩论社社长咧zzzZZZ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7:05:00
谢谢s大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4-16 17:05:00
蔡英文在害怕什么可不可以说一下?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4-16 17:15:00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4-16 17:15:00
楼上突破盲点 既行法律可以修改没错 但原本并无违宪 那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4-16 17:16:00
违宪违宪是在违三小朋友啦?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4-16 17:16:00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24100;0285;0286隔一年后二读就出现"机密方式处理"那句"机密方式"既未在提案中看到,委员会讨论也找不到莫名其妙就跑出来,莫非又是经过黑箱党团协商?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雳丑男人)   2014-04-16 18:12:00
请参考以下资料,有讲到怎么出现机密但书的http://blog.udn.com/mib768/12246350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8:13:00
机密但书是去立法院被质询的时候说的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4-16 18:52:00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4-16 18:53:00
还真的有,法律系统那边竟然漏列.....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4-16 18:56:00
主席也说了"既不影响其效力",也就是说该条立法精神备查目的仅在"知会"国会,而非国会可否决?
作者: cool1978 (Cool)   2014-04-16 19:12:00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6 19:28:00
蔡明明在那次修改条文还去了立法院哪有跟他没关系
作者: cool1978 (Cool)   2014-04-16 20:31: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