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ocy1024 (脑袋装什么?)
2014-04-16 13:04:03http://www.huanghuagang.org/hhgMagazine/issue14/big5/38.htm
何为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独立。
独立是指主权国家中的一部份分裂独立成新的主权国家。达成独立的条件是:
一,母国与新独立的国家签署同意独立的条约;
二,双方建立外交关系;
三,划分边界及交换边境地图,将已独立的国家的领土从自己的地图上取消;
四,双方举行主权移交仪式;
五,联合国承认。
联合国宪章规定,任何一个新政府的成立,都应该承认或拒绝承认旧政府的条约。中共把国民党规定的蒙古独立的条件“公民表决”变成“无条件承认”。由苏联用暴力驱使的蒙古独立公民表决全世界只有苏联和中共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