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isp.cc/m/982-7zBQ&fr=pnn
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 老实说 我崩溃了
试题末(不必讨论侵入住居的部分) 教授如果愿意两边都讨论 我觉得还大器些
(有同学补充现在教学只到国家法益 因此暂时不讨论个人法益)
这句话 只是让我再次看到某些教授的嘴脸
除了之前法律学院的院长 出来说马英九没教好
一堆法界人士 出来挺学运 甚至 在法律尚未宣判之前
开始将起诉程序打为秋后算帐
说好的承担法律责任呢? 难怪这么敢 反正有一堆法学权威等著帮妳背书阿
我只觉得法律界很多人没有良心 知法玩法将其诡辩成对自己有利
蓝绿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