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台大法律系对围中正一的Q&A

楼主: AnimalFarm (动物农庄)   2014-04-15 21:38:18
其实我大体上同意这篇文章的法律见解。
紧急与偶发的集会权利,不应采用许可制,已经是法学上的共识。
现行条文既然已经被大法官宣告违宪,
那么,纵使它尚未失效(行政机关仍应遵守,但是裁量权必须尽量限缩),
但实质上已经丧失了违法性的内涵(违反的群众可能也不会构成刑法上的罪)。
确实存在着这种矛盾。
法制的过渡时期就是这个样子的。
这篇Q&A想要告诉大家的就是:民众并没有违法,请大家不要弄错重点。
我想说的则是,
如果“没有违法”所以“大家应该接受”这个逻辑在台湾能被接受的话,
那么马英九这个总统也不会当到今天这个样子了。
马英九就是“依法行政,谢谢指教”的最佳教科书经典范例。
就连这次激起学运的服贸争议,
我也认为于法有据。
相关见解,请见我在板上发表的这两篇文章: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95235050.A.CC4.html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95408881.A.2DA.html
我至今还没看到法律学者敢面对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的规定。
还没看到他们怎么解释大陆地区“人民”权利的限缩。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在台湾,法律不过是任人装扮的小姑娘,
这也是我最痛心的一点。
如果法学可以选择适用自己喜欢的条文,这还叫什么法学?
当黄荣坚忽视服贸协议被DPP杯葛而根本无从进行审查程序,
只说国家拒绝人民的检验与同意,
回到了专制独裁,
因此攻占国会就是“市民不服从”。
当许宗力以“声请释宪很高机率会被驳回”的理由,
来说明攻占国会的最后手段性。
我终于明白。
自己实在很难再称呼这些人为老师了。
而这就是专业的真相?
我觉得自己实在....负尽法律十五年。
至于包围中正一分局事件,
说穿了,就是浅蓝对于过去三个礼拜忍气吞声的反扑,
只是刚好利用这个事件来表达不满。
我们真的同情警察吗?
你再想清楚一点,
不如说,浅蓝是把“警察”这个角色想像成“中华民国政府法制”的化身。
为这个学运期间被恐怖份子所要胁,
卑躬屈膝、捆绑手脚的政府法制,送上一束鲜花!
毕竟群众没有真的闯进警局,
除去个别恐吓等行为,我认为大体上仍属于集会游行自由的保障范围。
我是愿意肯定的。
反观那些支持学生攻占行政院、立法院的学者们,
为了台独立场可以写出这种文章,
你们能在立场不同(例如啤酒馆政变、或有一天主张统一的人攻占国会)的时候,
仍然坚持这样的法律论述吗?很高机率被释宪驳回的最后手段性?
你们能吗?
如果不能,这算什么法律逻辑?
最后要提一点,
纵使我认为包围中正一分局可能是在刑法上无罪的集会游行,
但是,集会游行属于言论自由的一环。
言论自由只保障你不受国家侵害(而且国家仍然有权依法调查追诉审判喔),
并不保障你的“主张”或“表达方式”获得社会认同。
换句话说,依照新法,你可以示威、卧轨、罢工、抬棺抗议、包围医院。
这都是你的权利。
可是如果你真的去包围医院,受到社会唾弃,
这也是你自作自受。
而当你发现你们像古惑仔一样包围警局的行为不受社会大众支持的时候,
你该做的,不是立刻去查FB是否都是僵尸帐号,
甚至我也不敢奢求你们收回政治主张。
我只希望,你们能够察觉。
你们所代表的真的不是这个集合名词──“人民”。
因为我们没有授权给你。
甚至连选举都没有选输给你,凭什么让你这样自称?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5 21:39:00
推农庄大的感想文!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1:40:00
推!
作者: jhoc (jhoc)   2014-04-15 21:40:00
推这篇。许宗力老师的意见书念过不少,这次彻底失望。
作者: ncyc (ラチェットのために)   2014-04-15 21:40:00
唉呀,他们会拿着民调自称有民意啦
作者: peruman (美丽人生)   2014-04-15 21:40:00
作者: ameko34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2014-04-15 21:41:00
写得很棒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5 21:41:00
亏大家还把他的意见一字一字读 结果连他自己都不信任宪法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4-15 21:42:00
最后一句 XD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1:42:00
想想那些人在讲台上只是为了钱而讲,根本不相信他所说的东西
作者: Chuckj (全世界只有你不懂我爱你)   2014-04-15 21:42:00
这几篇的见解都很棒!政黑好像有点强~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4-15 21:44:00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5 21:44:00
其实道理很简单,问题是想不到那些老师可以为了台独
作者: mm10 (安安你好吗我是安安的姐)   2014-04-15 21:45:00
什么法都不能限制他们 但是还是会挑法律条文去保护自己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5 21:45:00
扭曲原来大家有共识的一些法价值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5 21:45:00
当一票都没的学生合法占据100%选票选出的国会 还期待什么占据国会可没违法正当性不容质疑喔XDDDDDDDDDD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21:46:00
推最后一段 如果公民不服从奖的掷地有声 为什么不帮杨儒门?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5 21:46:00
如果立场反过来他们就不会支持了 法律教授很多都是先画靶在射箭 杨儒门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21:47:00
如果基本权普世价值 为什么不帮陆配(释字618)
作者: Narusawayui (鸣泽唯)   2014-04-15 21:47:00
唉..
作者: shyang814 (熊大)   2014-04-15 21:47:00
推 分析的不错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21:48:00
我可是亲耳听到黄师认为杨儒门没有用尽民主体制的救济手段否定他的所作所为可以阻却违法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21:49:00
最爱写不同意见书的那几位大法官 在陆配服公职的事件
作者: winwoeld (pp)   2014-04-15 21:50:00
杨儒门 当时是阿扁执政 END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21:51:00
一片静默 几乎拍拍手全部通过 这说明了 这些人标榜的价值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4-15 21:51:00
如果大腕法律教授都如此,可以想像法官就更惨烈了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4-15 21:51:00
许大法官的意思应该是说程序上很难提起吧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5 21:52:00
台湾人有人权 外国人有人权 大陆人没有 简单说是这样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5 21:53:00
没有发起暴力不服从实在太可惜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5 21:53:00
推楼上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1:53:00
那就不违反宪法设计的意旨吧,嫌薪资太低也没处提释宪啊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4-15 21:53:00
我是觉得最后手段性是说得通的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4-15 21:54:00
众人是平等的 但是有些人更为平等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1:54:00
难道找不到工作可以说与宪法保障工作权意旨不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5 21:54:00
福懋当时又还没通过 哪来得最后手段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1:55:00
还最后手段性哩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4-15 21:57:00
我一直想找释宪接受案和退回的比例...可以拿来当打脸材料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4-15 21:57:00
服公职权是公民权 不是普世人权
作者: zorahjin (Zorah)   2014-04-15 21:57:00
推"把“警察”这个角色想像成“中华民国政府法制”的化身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4-15 21:58:00
最后手段性成立也不代表他合理
作者: zorahjin (Zorah)   2014-04-15 21:58:00
"这句话,我对中正事件方局长的支持,也仅是因为他是20多
作者: zorahjin (Zorah)   2014-04-15 21:59:00
天以来,唯一和我认知的法律概念相符的人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4-15 21:59:00
我倒认为他们眼中的警察是社会制序和传统道德价值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5 22:00:00
楼上该记得方局长慰劳占据立法院的学生说“辛苦了”方局长可是认同学生占据立法院的行动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5 22:00:00
最后手段性成立也不代表他合理=>那些人可不这么认为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5 22:01:00
并且完全无视幸福里居民的生活安宁
作者: zimt (EMU100)   2014-04-15 22:06:00
618那位陆配可是取得公民权的
作者: ophelia919 (噢肥)   2014-04-15 22:07:00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4-15 22:09:00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4-15 22:11:00
不知道原po还在不在 想问个问题根据新的集会游行法 如果真的有流氓带了大量小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4-15 22:12:00
几百人上千人跑去包围某家店 在没有人动手砸店之前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4-15 22:13:00
都是受到集游法保障的自由对吗?
作者: a823577   2014-04-15 22:14:00
这篇真的只能推了...全台湾最没资格讲民主的就是猴群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5 22:15:00
718解释没讲明对445什么补充 汤大法官的意见书补充说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5 22:16:00
集会自由不包括暴力集会自由 这是718的意思我认为流氓和那天那群暴民 都不能主张集会自由
作者: nokotsuki (贺>////<!)   2014-04-15 22:18:00
只能推了 T_T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15 22:32:00
虽然动物农庄大平常文要给推,但这篇我真的吞不下去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15 22:33:00
这次只能说"用宪法公告时间来做乱,不是计划好的根本不成"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15 22:35:00
以前宣告违宪的时候有比这次闹这么大过吗?印象中没有
作者: geefun   2014-04-15 22:35:00
照这么说,真的会被猴群无限上纲,我只要嘴里喊著和平,以
作者: geefun   2014-04-15 22:36:00
后想围哪就围哪,反正牠们随便都找得到“正当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2:39:00
静静的包围,也妨碍被围者出入的话……有可能做到吗?妨害自由、强制、恐吓…?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5 22:41:00
也不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5 22:41:00
在“犯法的前一刻之前”<--改成 着手的前一刻 更精准
作者: suindu (独行)   2014-04-15 22:44:00
"紧急"与"偶发"的集会权利,不应采用许可制,围中正一分局
作者: jujukuma (啊啊啊啊)   2014-04-15 22:45:00
推!!!
作者: suindu (独行)   2014-04-15 22:46:00
有符合"紧急"、"偶发"吗?这个前提成成立,后面论述才成立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4-04-15 22:47:00
我参加某个座谈会的时候很想问台上每个老师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4-04-15 22:48:00
请问如果现在是军人用同样的诉求占领国会你们还愿意用抵抗权为他们辩护吗?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蓝)   2014-04-15 22:53:00
作者: p845286 (龙鸡凤虎)   2014-04-15 22:56:00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4-04-15 22:58:00
回noonee大,这不是集会游行法讨论的范围,实务上,这种行为以组织犯罪防治条例处理
作者: dbyellow (瘦瘦小猴喔(bb))   2014-04-15 23:33:00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5 23:41:00
可是学生/公投盟以及后面包围 说是偶发紧急集会也有争议吧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4-04-16 01:47:00
这些学者的政治立场干扰学术理论,也误导学生。
作者: smapvest (LionHeart)   2014-04-16 08:40:00
推这篇 头脑很清楚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4-04-16 11:23:00
推,大致同意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4-04-16 11:26:00
幸好这次还是有看到像是动物农庄、R大、W大这样脑袋清醒的法律人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4-04-16 11:28:00
否则,真的会鄙视这些知法玩法、把自己专业丢在地上踩法律人
作者: odik (odik)   2014-04-16 15:28:00
理性回应给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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