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员会决议 研拟ETC收回国有
时间:2014-04-14 18:09 新闻引据:采访 撰稿编辑:吴琍君
因不满远通电收至今未缴罚款,又屡次违反立法院交通委员会要求远通增设超商做为
e-tag缴费免手续费据点,挑战交通部及委员会的威信,交通委员会于今天(14日)做出多
项决议,包括要求交通部于1个月内与远通公司协议修改合约,调降委办服务费,并建请
主管机关及早研拟收回国有或违约后相关争讼处理措施。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4日不分朝野立委,纷纷砲轰远通电收不愿遵守交通委员会历次的决议
,包括从4月1日起,到超商补缴ETC通行费时,不用再多付每笔新台币5元手续费;同时要
求远通若无法免收手续费,至少比照水电费,采用月结制,顶多1个月收1次手续费。不过
,远通至今仍以合约未载明为由不愿执行,也不愿提供免费客服电话,让交通部及委员会
威信扫地。
交通委员会还认为依照契约规定,远通公司需设定3,600处以上的服务据点,提供用路人
储值缴费,但远通公司扭曲契约、限缩解释,将该服务据点限制于储值,不包括缴费,因
此决议除建请主管机关除坚持相关手续费应由远通公司吸收,并着手于契约提出相关反制
措施。
另外,远通之前因建置落后,利用率未达契约标准而遭开罚,但远通至今仍坚持不缴,因
此建请主管机关及早研拟将ETC收回国有,或违约后相关争讼处理配套措施。‘(宣读决议
原音) 鉴于远通公司违反ETC契约512规定,双方共同声明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各种争议
,以避免争讼。唯之前远通基层建置落后,利用率未达契约标准等,总共被开罚近(新台
币)5亿元的罚单,中间也透过双方认可的协调委员会调处,最后决议还是要罚,结果远通
还是坚持不缴,要打诉讼,显然违反契约规定甚钜,建请主管机关应及早研拟收回国有,
或违约后相关争讼处理配套措施。’
同时,交通委员会也认为国道计程收费全面上路后,仅2月就发生27万2,971件由于交易失
败,无法扣款,造成国库损失,因此决议要求交通部应于1个月内,与远通公司协议修改
合约,调降委办服务费。
========================
居然把刀子动到嘘嘘东
这样子的官商勾结图利财团 难到马政府不用负责吗?
自从小刀回台 马冏战力暴增 纠镜~~~是怎么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