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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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件事让我有点混淆,想请大家帮忙一下。
对于中正一分局的事件,方仰宁对议员说,往后蔡丁贵再申请集会游行,他绝不会同意,
若因此衍生违宪之责,他不会逃避。而我们也很清楚,集会游行法并没有授权方哥做“永
久性拒绝”路权申请,因此中正一分局事件,方大哥违法了,这点应该没有问题。
好,既然有分局长违法了,那可不可以抗议?
我举个例子,今天你在路上散步,结果某位警察分局长突然冲过来揍你三拳离去,你十分
错愕,因为这位局长已经显然违法了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4-13 12:42:00
就是个违法的行政处分 以后只有违法行政处分都要上街喔?
谁可以跟我讲,一大堆讲违法又讲违宪,然后一堆律师什么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4-13 12:43:00
诉愿委员会和行政法院都废掉好啦
作者:
gwcatgwcat (M.貓åå£žæŽ‰å·¥å» )
2014-04-13 12:44:00先废掉大法官 进入民大法官时代
怎没提到光头萌三番两次违反集游法,现在再来跟我们谈法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13 12:44:00主管机关有没有审核权
‘申请路权者违背其申请到的路权范围’这件事怎没人提啊?
作者:
gwcatgwcat (M.貓åå£žæŽ‰å·¥å» )
2014-04-13 12:45:00我突然很好奇保护令是否违宪 这也是个妨碍自由的法令啊
以后游行不用报备了也还是要申请路权,不然我要开车你要
吧?那请问一下管路权这回事该不该给警察‘取缔申请路权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2:46:00就算这次是合法集会,选在这时候搞,也是不适当到极点
被打三拳,会先去验伤留下证据的,原来律师是这种水准,以
作者: throtle (ghostrider) 2014-04-13 12:46:00
原本申请了两块地要埋先人,结果却想趁乱盖灵骨塔.谁会准?
如果以后集会游行不用报备,申请路权但越权使用者都可以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4-13 12:47:00把专业放在底上采不就是这些人吗?
小弟有个疑问,“绝不会同意”等于“永久性拒绝”吗?
少掉许可制这一门槛,路权核准/协调的责任只会更重大的放在警察身上而已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2:48:00平时就想杀总统的律师,这时候能说出什么正常话呢?
永久拒绝不就是为处分之公务员立场偏颇(心中已有定念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3 12:50:00拔除许可制后当然不可以拿路权当实质权限
蔡的“日后”申请都没提出来,处分不存在,试问何来违法
那yu兄说的就很可怕了,今天假设有个叫黑狼的想走青岛东
某些自称学声的也要走青岛东,不用报备没有路权协调,怎么决定谁可以走青岛东?打一架,打赢的走青岛东这样?事务之本质不可能这样处理,青岛东路平常从那边往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3 12:53:00就等著看大法官的神奇解释会搞出什么民主成果吧~(茶
作者:
eri743649 (eri743649)
2014-04-13 12:53:00我记得我大二就修过行政法.......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3 12:53:00奇怪 自由是以不妨碍他人自由为前提怎么来到台湾变成乱七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3 12:54:00八糟的东西?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3 12:54:00大法官拿排队买限量品当例子 呵呵你急着排队不先申请 路权
to ErosAmour,有人也许把这个告示当作一般处分XD
那如果有两陀人都要排队呢?呵呵这号解释让我觉得大法官真是有欠思量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04-13 12:58:00比较好奇为什么会有上千名民众下班下课不休息 气到围警局
其实也蛮可怜的 那些社X法X 不搞这个 毕业之后要干麻律师待遇也直直落小孬孬又是哲学系的........噗哧
说白一点现在念法律的有八成机会毕业只能找28k的工作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3:02:00我是想建议蓝委去申请补充解释,看看大法官的风向有没有转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3 13:02:00扑X 以后回台湾大概会去大学任教 他根本没差
我一直在看什么时候法律系才会摔下文组第一志愿的宝座
作者: a823577 2014-04-13 13:02:00
不允许在此日后(四月底)申请,还在幻想是永久禁止
不用申请补充解释啦。立法补充就可以了大法官只是说许可制部分违宪,没说其他的像我前面讲的路权冲突问题,难道真的要拼丛林法则来决定路权谁属吗?没许可制下一个战场就是这里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3:07:00应该说政府行政要服膺于比例原则,人民反政府行为其实也有
g兄您可能没看到有人,一样是法律人大声宣称:‘行政法是设来规范政府的不是人民!’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3:08:00一套潜在的比例原则存在,一旦违反就会失去支持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3 13:10:00行政法是设来规范政府的不是人民XDD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3:10:00宪法是这样没错,但行政法不是也有行政罚的部份吗?
作者:
avadar (爱台湾的中间选民)
2014-04-13 13:12:00国考版被当成刑法之神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3 13:13:00行政处分明明救有救济管道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3 13:14:00被当刑法之神,不是因为成天拿杀总统举例吗?
没有拿完整释字文出来,却一直举例跳针,包装精美,不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