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我好无聊,转一篇6年好邻居的发文

楼主: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4-12 18:00:24
来源:吱吱应该要不准使用的脸书
坦白说我这次真的耍懒,完全没有想要去研究路权申请的相关规定。所以我现在纯粹是从
一个过去将近六年来只要是上班日都朝夕与公投盟打照面(真的是朝夕,早上上班跟晚上
下班都要从他们的摆摊前路过)的经验,来告诉各位我理解的公投盟路权问题。我只能告
诉你,警方将近六年来一以贯之,没有出尔反尔自相矛盾之处。
各位可能不知道,过去近六年来,公投盟那些“老年革命军”,不是只有在大家现在才开
始关注的“立法院旁”摆摊而已,更细腻的说法,是公投盟是在两个地点轮流摆摊,一是
中山南路长老教会正门与立法院正门之间的马路边,另一个则是济南路长老教会侧门口的
路边。为何要两个地方?我说过,我懒得查规定,但看他们六年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
个点摆摊架棚,这节奏从没停止过,以我当公务员的经验,想当然尔会认为路权申请的相
关规定上,一定有同一地点不得连续申请的限制,所以才必须这样麻烦的换来换去。但是
说麻烦其实也不麻烦,这两个地点其实直线距离不超过50公尺,六年来他们早就对这样的
转场程序经验十分丰富,整个转场程序通常不用半天就完成了。而警方也都一直让他们延
续申请,从没找他们麻烦或借故刁难过。
但这次为何申请被驳回了?道理很简单,请注意!延续我刚刚所说那两个地点,再请大家
回想一下从318至410这二十几天来,公投盟的摊位在哪里?去过现场的人应该都有注意到
,他们的场子是从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门内停车场(注意!是“内”)延伸到中山南路立法
院正门外右侧路边,右侧路边就是他们六年来一直合法申请的场地,这点没有疑义,但立
法院正门内的场地呢??那是路权的范围吗??4月11日早上警方展开的驱离,其范围是
不是只到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门口为止?为何警方把人请也好搬也好,都是一出那个大门口
就放人了?道理很简单,公投盟在马路边的那个场地就是他们合法申请的地方,但对不起
,立法院内就不是,我警方只是把你们带到你们可以待的地方而已。
问大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家如果在一楼而且有院子,今天你家院子门口外有人申请路
权摆摊办桌吃喜酒宴客时,如果有人把桌子搬到一墙之隔的你家院子里坐下吃饭,或是在
你家院子角落尿尿丢烟蒂时,你怎么想?会因为这办桌单位“有路权”而只能忍气吞身放
任他们在你家院子里跑来跑去?为何叫“路权”?就是跟马路有关的使用权才叫路权,立
法院正门内的停车场是“路权”管辖的范围吗?如果你家的院子可以放任人家随便进来尿
尿野餐,那么你去挺公投盟的路权到还有点合理性,但如果你也做不到那么“大方”,就
请想想我说的合不合理?
最后,我再告诉大家一个没几个人注意到的地方,今天不管公投盟的路权申请是否被警方
因为违法理由驳回,也不管公投盟的申覆警方是否已经在审理,事实就是我前面讲的两个
公投盟轮流使用的摆摊地点之一,也就是济南路长老教会侧门,从昨天4月11日一大早就
已经架起棚架“开始营业”,而且警方完全没有去干扰他们的作息。这代表什么?这就代
表不管警方最后是否会同意公投盟的申覆,在定案前,公投盟仍然享有合法的权利在他们
六年来一直申请的地点摆摊(而且是已经摆起来了),警方根本没有剥夺他们在这段空窗
期的权益!!!86率众去中正一吵的诉求,在我这细腻的观察下,丝毫不具正当性是可以
确定的!
这次我真的想耍懒,完全不想去翻书或网页来查有关路权的规定,纯粹只就一个身为公投
盟六年“好邻居”的立场以及所见所闻来判断。要战要批评都可以,谁叫我懒得去查法律
,但也请你到现场去看过后再来战,免得被六年来的既定事实打脸唷~
6年的好邻居天天看看了1980天,然后最近几天才好不容易吃到立院3宝的鸡排,你们看看
这邻居多诚恳.
附上这段
欢迎转PO~ 看大家可以无视到何时?在4月10日之前,包括那些在现场的小朋友们在内
大多数的国人,有几个知道公投盟在那个转角奋战六年的事实?今天只是学运结束了,发
现这个可怜的老人们可以当成梗继续借题发挥,才用这样的借口无限上纲讨战。4月11日
之前那六年的状况各位搞不清楚就算了,毕竟不是朝夕相处的邻居本来就不大可能会去知
道这些过程,但今天既然公投盟红了,如果还不去现场实地勘查后再论,而是人云亦云的
瞎起哄........过去六年这些与公投盟立场主张相同的人没参与到,从我这个立场主张不
同的老邻居角度来看已经感觉很不屑了,如果到今天还搞不清楚公投盟的摊位到底在哪里
或包含哪里的,容我说拒不客气的话,这些人是虚伪到一个该死的境界了!
过去六年来,我是真的在好几次台风来袭前夕,趁下班经过摊位时去问问他们防台准备做
好没(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即使刮风下雨也不撤的),那些时候,去中正一的学生都在哪里
???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2014-04-12 18:01:00
你不知道应该要分段才能看得下去吗
楼主: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4-12 18:02:00
"PTT有规定请反驳,好弱的力道"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4-12 18:06:00
我看得下去耶XD
作者: MajolicaYu ( 如梦亦如电 )   2014-04-12 18:07:00
推好邻居~常当路人晃过去的我,也觉得昨天没有必要生非
作者: shhsu (shhsu)   2014-04-12 18:14:00
我有看完,文章很顺啊..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12 18:17:00
我也看完了… 他们也真是风雨无阻 @@"
作者: wrdttt (Knit)   2014-04-12 18:26:00
看完了...但他们现在紧咬"违宪" 的点...=.= 应该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4-12 18:32:00
帮他排版一下, 每一行间空个一行, 会比较好阅读或是,至少每段间空个1~2行
作者: MajolicaYu ( 如梦亦如电 )   2014-04-12 18:38:00
就一群想借此挑事,居心叵测的学__,唉~我穿越了吗?(战后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进入键)   2014-04-12 19:00:00
咱看完了~看不下去的自己调整浏览器的字体.....supa大你真的很~~XXD
作者: takagimaria (okok)   2014-04-12 19:07:00
有没有转花果一二山
作者: MajolicaYu ( 如梦亦如电 )   2014-04-12 19:29:00
t大~政黑的还是留在这里(s大与m大曾都是"绿色恐怖"苦主
作者: mamimi (攒RP)   2014-04-12 21:14:00
他们风雨无阻真的很有毅力,但借机闹事的就不必了
作者: b070584 (阿淳)   2014-04-12 22:33:00
借转FB
作者: GlorySun (遥遥)   2014-04-14 12:26:00
可以请问出处吗?拿来当应战知识(?)比较安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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