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跳来政黑,想获得比较客观的讨论。
我觉得洪x晏这指挥就甭提了,口条极差,不是4字口号的部分实在不知所云,诉求不明,
什么暗杀之类的言论也....颇呵
领导约束能力太差,也缺乏理性对话(方可是很有guts出来对谈)
让议题严重失焦............
我好奇想请教的分两个部分
1)中正一分局取消公投盟路权
http://goo.gl/j08SES (分局声明)
这理由成立吗? 小弟不是学法律的 看不太懂释字445号、718号适不适用此case
还是说445只针对“申请时”?(不含取消申请时) 那跟许可制、报备制的关系又是?
2)方口头取消公投盟日后所有申请集会资格
有网友说方的这句话其实并没有任何约束力?
那实务上警方有许可的裁量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