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就是始作俑者
我想拿给警察看
※ [本文转录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HphHhT ]
作者: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看板: FuMouDiscuss
标题: [心得] 干!太扯了啦!人渣警察又毁约!!
时间: Fri Apr 11 08:43:58 2014
我一开始看到蔡教授都要去撞车明志了 讲的很激动 似乎很多人没办法接受
好,那么我们就来冷静理性的讲事情,并进行激动后的补充说明
集会游行是最根本也最重要的公民权之一 这里有三个可以探讨的
第一就是集游法的许可制已经被宣告违宪了 一年后就要完全失效不用许可
在这一年之间 还动用权限 在行政法上绝对是有争议 甚至很多判例都显示是有问题的
而且今天公投盟还是本来就合法申请到 4/19 结果被强制中断 更是高度可议!
他今天摆明就是秋后算帐 我们要跟你打行政法官司 打完一年都过了 根本没有意义
第二就是 长久以来的问题 警察的驱离行动又没有依照程序举牌三次警告了
为了偷偷摸摸 讲求奇袭时效 而放弃举牌警告行为 这是可以被接受的吗?当然不是啊!
这个行动方局长是在现场指挥 他绝对难辞其咎
第三点 就算依照旧的集游法 哪一条有这种 "今后都不予许可"的道理?
我们别说一年后会自动失效 不用再许可 这又呼应第一点 这种公告是有很严重的问题的
以上三点 是法律上的严重问题 是对公民集会游行权的严重侵害
一旦被搞成通例 成为今后的把柄 那今后这一年内岂不是可以禁止任何游行?
例如以黑岛青为首的60个有闯入立法院的团体 他们的行为当然都是违法
那中正一分局岂不是可以按照此例 宣告不受理这一年内黑岛青和其他团体的任何活动?
我想很多人都把这个事件个案化,没有考虑到制度上个案成为通例的严重性
再来,就法律之外的道德层面
我想方局长自己说过很多次,今天不驱离,这个诸多媒体诸多地方都有证据
这种公然毁约说谎的问题,即便是没有法律上的限制,但他代表的是这个单位
乃至于整个警察机构的无言背信,就我印象中,这是警察机关第一次在近期
这么明显、连作假都懒得做、肆无忌惮的毁约
这种公权力与人民的互信毁灭,在这个多事之秋,必定照成社会进一步的动荡
方局长是否该负起一定的政治责任?
今天你说人民不应该站出来,社会观感会不好等等,我完全尊重
不想来的就不要来,有事的就不要来,没有关系
我自己本人想做的事情,从来不在意他人观感,只在意正确正当
你有你的正义,我有我的正义,那ok,你不要来
我们也没有要干嘛,你可以自由判断,每个人都可以自发性的行动
我自己不会带大声公吵人,不会走出人行道和斑马线,我不是去集会游行
下班后就会过去,早点做完早点去,晚点做完晚点去
我身为一个普通市民,要去举发报案驱离行动的可议之处,就这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