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委员大概没睡好,智力有些衰退。
1.公投是有对有争议起相持不下之事,做一次性的解决。
服贸有争议是没错,但有相持不下吗?你没看那精美的民间版只敢2/3决,若有争议
的可,那该是过半一点才会有争议;要到了所谓保护少数(其实是给在野党否决权)的情
形,那又怎么会是相持不下?
而若是改为多数决,那与现今情形相同;请问,是谁杯葛议程?
2.公投既然是为如上目的所设,若此议题非相持不下,则依其门槛限制便会否决此
提案;如果核四议题,就是谁提谁自杀的情形。
那么,赖委员突然想以公投解决此事,是吃饱太撑呢,还是吃饱太撑呢?
急病乱求医是没错,但请勿学开房坚的跳海型发言,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