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处理王金平党籍案的最佳办法?

楼主: unknown (ya)   2014-04-10 22:49:27
最近,王金平院长的党籍确认诉讼案,又成为社会上讨论的议题
依据一审法官的裁判书,政党是人民团体,当然该适用人民团体法
要涉及从政党员公职的得丧变更,很显然属于人民的重大权利义务,
必须经过有民意基础的党代表大会或其代表机关才行。
也就是说,国民党要靠考纪会开除王金平,那是‘没有希望’的,上诉也铁定失败。
政党是人民团体,这句话就完全够了,其他话语都不必听;除非,修法让它变成不是。
解套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最简单,召开国民党有民意基础的会议,最简单就是中常会
拜托,马英九每个礼拜三都主持中常会,你把它排进议程,提案表决,不就好了吗?
只要国民党中常会通过,那谁也没话说。舍易就难,非要打官司,这不是很奇怪?
你是党主席,你就提案吗?赶快在国民党‘中常会’上提案啊?
为什么不在中常会提案?为什么不在中常会提案?为什么不在中常会提案?
版友们,这样做简单多了,不是吗?又快又有效,符合马英九的效率观。
第二种,比较难,但是这是治本之道。效法德国,修宪纳入政党法。
德国《政党法》的法位阶是宪法层次,因此拘束力强,大家都不敢玩花样
在政党法中,开诚布公的把这些处理办法订清楚,一劳永逸。
而且还可以让政治献金透明化,避免陈水扁时代乱收政治献金、贪赃枉法的现象重现。
只要政党法入宪,那对大家都是好事。王金平当然只能掰掰了,这还用说吗?
这道理很明显,大家觉得呢?
你喜欢那一种办法?
作者: zzLin (zzlin)   2014-04-10 22:50:00
下任再说喽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0 22:51:00
我支持制定政党法!!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4-10 22:54:00
政党法很好啊!奇怪都没有人讨论这种核心问题法律的层次不够。政党法应该放在宪法层次,才是对的。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4-10 22:55:00
这个真要修宪是有意义的 反正学匪都只会提假议题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4-10 22:55:00
另外,开除王金平哪有这么麻烦?奇怪,马英九的逻辑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4-10 22:56:00
中常会开下去啊!该讨论就讨论,该表决就表决!简单明了!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4-10 22:59:00
我记得政党法每次都会拿党产的事情在吵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4-04-10 23:15:00
不可能啦 现在为王金平修政党法 一定会被反弹的
作者: loveway09876   2014-04-10 23:24:00
为什么没人号召去立法院抗议呼吁王金皮动用警察权阻止民退党占主席台维持会议秩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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