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开放资通讯产业 Q&A ale版友请指点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19:56:30
https://sites.google.com/a/hsnet.ee.ncku.edu.tw/noopenict/
Q1:何谓第一类电信?
A:第一类电信事业是指业者亲自设置电信的基础设备,包含发信端及授信端及
其连接的网络传输设备,例如建置实体基地台、实体线路固网等网络基础建设,
以提供民众电信服务。依《电信法》规定,第一类电信事业采特许制,此类电信
业者须经由主管机关特许,并发给特许执照。包括拥有固网的中华电信、台湾固
网、亚太电信等,行动电信业者的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亚太、威宝等。
Q2:何谓第二类电信?
A:业者本身没有架设实体线路固网或实体无线基地台,直接向第一类电信业者
承租固网或无线基地台一定数量的门号或频宽,以经营第二类业者自身的电话或
互联网业务。依《电信法》规定,第二类电信事业采登记许可制。如统一企业
没有架设自己的固网,而是向远传电信承租固网频宽来经营自己的互联网业务
即属于此类业者。包括统一超商电信服务、全虹通信、震旦通信、家乐福电信等。
Q3:此次服贸开放的第二类电信特殊业务为何?
A:第一项“存转网络服务”系利用第二类电信业者之伺服系统,供用户将资料
或资讯送达系统,再由第二类电信业者将资料或资讯转换并送至目的地。第2项
“存取网络服务”系利用第二类电信业者之伺服系统,让用户将资料或资讯送至
系统,由第二类电信事业将资料或资讯转换后,供用户取用;第3项“数据交换
通信服务”则是第二类电信业者设置网络设备(如X.25、Frame Relay、ATM或
Ethernet Switch),提供用户数据资料交换之通讯服务。此三项原为第二类电信之
一般业务,但经由第二类电信事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四款中之经主管机关公告而
成为特殊业务而开放。
第二类电信服务在许多欧美先进国家中被纳为关键基础建设的高度资安防护范
围,可算是极其关键的设施,若开放,除用户资料的安全与隐私权之资安疑虑外,
甚者危及社会与国家安全。
Q4:此次服贸开放的第二类电信特殊业务法源为何?
A:根据《第二类电信事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四款》,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
指经营语音单纯转售服务、E.164 用户号码网络电话服务、非 E.164 用户号码
网络电话服务、租用国际电路提供不特定用户国际间之通信服务或其他经主管机
关公告之营业项目者。
服贸中所提到的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
《二、通讯服务业 C.电信服务业 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
(1) 存转网络服务 (Store & Forward Network)
如传真存转、交易服务、数据网络服务
(2) 存取网络服务 (Store and Retrieve Network)
如电话秘书、线上资讯接取、电子布告栏(BBS)、电子资料交换、统合讯息服
务(Unified Message Service)、电子文件服务、语音讯息、语音信箱服务
(3) 数据交换通信服务
如 X.25 分封交换、数据通信(Frame Relay)、宽带数据交换通信(ATM)、以太网
路交换(Ethernet Switching)
此次开放的三项业务原属于第二类电信的一般营业项目,并非属于《第二类电信
事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四款》中载明的特殊业务。 NCC 乃是根据《第二类电信
事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四款》中的” 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营业项目者 “ 公告
开放此三项原本是一般营业项目的业务开放。
Q5:何谓特定用户?
A:特定用户(电信业中的企业客户),在电信产业用语中意指任何非个人之机构
与单位,也可以包括基础建设中之物流、金流业者、资讯网络业者(ISP)甚至医疗
体系。此企业网络可能承载国内用户或使用者的重要资讯,且未必能有效提供资
料安全与隐私权保护之必要防护措施(例如认证、加密)。维运全国民众户政系
统的厂商、代收国道电子收费的厂商、社区住户等一般民众,皆属特定用户。
Q6:此次开放的三项电信服务是否属于封闭型网络?
A:基本上, 第二类电信绝对不可能是封闭型网络, 因为没有自己建置的实体网络
(Physical Network), 即使是使用加密技术建置的虚拟私人网络(VPN), 因为传送和
转发路由都一定和其他的网络流量混合在一起, 如果在特定时刻发动洪水攻击
(flooding attack), 大量的流量可以瘫痪整个基础网络建设, 理论上封闭型网络的
观念是要保护自己, 如果他有可能去攻击别人, 此次开放的三项电信服务向第一
类申请线路时, 第一类电信应该不能提供这个服务, 因为它有可能会去攻击别人,
造成资安事件。
Q7:第一类电信业者营运项目并无开放,是否民众隐私个资安全无
虞?
A:虽然第一类电信业务并无开放,但是服贸开放的项目包含第一类电信的网络
建设(开放于营造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及电脑及相关服务业。所开放的范围包括
(a)电脑硬件(b)软件执行(c)资料处理(d)数据库服务(e)其他。第一类电信的客户资
料例如客户之电话通联记录,网络流量之数据通信纪录等可能涉及用户个人资料、
隐私之资料皆储存于数据库或是储存设备里例如于网络交换器或是路由设备所
收集之资料可资进行对特定对象的网络通讯活动之监控与分析。民众储存于资料
库或是档案储存系统的资料皆需资料处理。现代电信业务日益复杂,皆借助大量
资讯设备及软件来施行网络流量监控、壅塞管理、资安监测与防御管理等维运网
路正常运行之业务。处理这些资讯/资料的电脑软硬件皆在开放的项目中。且与
民众隐私及个资相关的资讯/资料并不只存于电信业者处,此外如民众报税资料
储存于国税局的数据库、民众就医资料储存于健保局的数据库,高速公路的通行
明细储存于电子通行收费服务业者的数据库,银行的往来资料储存于银行的资料
库,学生选课资料及修课成绩储存于学校的数据库。这些皆在此次开放范围中。
Q8:这三项业务是否如“是 20 几年前的技术”?
A:NCC 开放的是“存转网络服务”、“存取网络服务”及“数据交换通信服务”
三项第二类电信特殊业务。并无就达成这三项业务的“技术”做任何限制。
这三项基本上是数据通信(Data Communication)的三个服务的基本运作概念模式。
“存转网络服务”概念上指的是网络里的交换机、路由器会将网络封包一站一站
地往目的地传送,今日的互联网肇始于 1970 年代就是根基于此概念模式所建
立的,二十世纪的互联网之规模及其与对人类生活、社会的影响已非当日可比
拟,但也仍然是基于此“存转网络服务”的概念模式,尤其是在网络传输、控制、
管理以及资料处理的技术”。就如同电脑提供的上网功能而言,20 几年前是透过
10Mbps 的以太网路,再来使用 100Mbps 的以太网路,目前则都配备 1Gbps 乙太
网络。不管是使用何者技术,皆能提供数据通信服务,另外,如属于以 Ethernet
Switch技术为各企业或ISP提供全国性1Gbps-10 Gbps等级之数据交换通信服务,
则为近年来才有的最新技术,明显绝非数十年前的技术。
Q9:电信业者皆积极建立资安管理机制努力取得 ISO/IEC 27001 及
27011 验证,是否能确保民众个资隐私?
A:资安管理机制例如 ISO/IEC 27001 及 27011 验证主要是要业者拟定合理可行之
资讯安全政策, 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制定资讯处理流程之文件、员工教育训练
以及 验证事件处理机制, 利用重复这些流程, 不断改进执行资讯安全的风险威
胁, 最后再加以稽核验证, 所订定的资讯安全政策是否合理。但是以上所有的项
目之执行都涉及人的介入,任何制度的拟定,都存在执行面可能的弱点与安全威
胁, 27001 只是政策、与一堆对人的文件规范,但是在实际的实行面,都是人
在做,即便有制度仍然有相当大的漏洞与威胁,就像是我国有制订各种法律,还
不是有不肖警察、公务员等知法犯法,整个体制仍是漏洞相当多。 NCC 认为陆
资不能进入电信机房, 陆资是敌人不能让陆资经营这些服务, 排除陆资服务的流
量, NCC 如何请业者积极建立资讯安全管理机制, 资讯安全政策中的陆资威胁,
要不要排除? 如果威胁(threat) 是下大雨淹水, 反制手段 (countermeasure), 机
房就不能设在一楼或地下室, NCC 要先说明陆资人员是不是威胁, 陆资服务所产
生的流量是不是威胁, 这样才能够有建立合理的资讯安全政策, NCC 或行政院应
该发表国家的资讯安全政策, 所有陆资人员和陆资服务, 是不是资讯安全具体威
胁? 如果是, 就不能开放这些服务, 如果不是, 就不能限制陆资人员进入电信机
房。
Q10:企业及民众对这三项服务的需求是否“大幅萎缩”?
A:二类电信所开放的服务项目也就是大家每日上网所需的数据通信(data
communication)。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清楚,大家只要比较个人与工作上每日上
网活动与三年前相比,是否“大幅萎缩”?相反地,世界各国对于频宽的需求都
是呈现“爆炸性的成长”,随着全球每一社会、政治产业与经济活动日益依赖资
讯系统及数位汇流技术的进步,民众对此需求是“大幅成长”。
Q11:若第二类电信被低价抢标将会给国内带来什么影响?
A:若中资投资二类电信特殊事业后低价竞争,可能会吸引小的企业网络、社群
网站或其他规模较小的资讯网络业者(ISP)向其靠拢,成为特定用户间的交换网络
中心,当规模扩大,即使此类企业没有第一类电信或第二类电信执照,仍能完全
监控、收集、掌握网络中的传输的资料或取得使用者的网络行为及资讯,对民众
隐私、企业资安与国家安全都可能会带来极大的隐忧与伤害。
Q12:我国的电信机房,大陆人士可以进入吗?
A:NCC 于 26 日宣称“我国早已禁止大陆人士进入电信机房”。事实如此吗?根据
NCC“通传企字第 09740009170 号”函给各家电信业者的文件,此文件主要是针
对邀请“大陆人士进入机房之处理原则”,也就是说,根据 NCC 内部管理规则来
说,是可以进入电信机房。
Q13:禁止陆资投资的电脑维修事业提供我方电信业者电脑维修服务,
民众个资隐私与国家安全是否无虞?
A:NCC 所禁止的乃是电脑维修,但是这一次开放的电脑服务有(a)电脑硬件(b)软
体(c)资料处理(d)数据库(e)其他。且换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政府认为此次服贸
协议资通讯产业的开放对于国家安全是无损的,NCC 何必另行规定“大陆人士禁
止进入电信机房”、“禁止提供电信业者电脑维修服务”?况且民众的个资隐私也
储存于户政系统的数据库、银行业者的数据库、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的数据库、国
税局的数据库中,这已经是属于所开放的软件、资料处理与数据库的服务项目范
畴,熟悉资安运作的人士都知道这几项服务的可能资安漏洞与埋藏后门程式是轻
而易举的,而国人的资料安全与隐私及个资乃至于国家安全都可能暴露在这样的
风险与威胁下,岂能不审慎。
Q14:国内电信业者不得把机房外包给陆资经营民众个资隐私与国家
安全是否无虞?
A:虽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已发函至国内电信业者不得把机房外包给陆资经营,
且适用于封闭型网络,但因为服贸在《电脑及其相关服务业》中开放软件及电脑
设备的维护,其中设备的维护便已提供一个资安的破绽给中资的电脑维护业者,
使其能够对于国内使用者之个人资料、企业、甚至是国家单位的资讯进行监听与
收集,带来相当大的威胁。
Q15:我国针对陆资与接受投资得我方企业限制,是否能确保民众个
资隐私、资讯安全与国家安全无虞?
A:NCC 针对陆资投资我方企业的限制,无法达成上述保证。举例而言,NCC 所
做的相关限制中有一项为“陆资总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50%”。举国内例子来说,
中华电信原为交通部 100%持股之国营企业,后转型民营化,如今交通部对于中
华电信持股约 35.29%(2014.3.27),但却仍能充分主导中华电信之董事会,中华电
信目前置董事 7 至 15 席,董事选举方式采候选人提名制度,但需持有 1%股份以
上之股东才有提出候选人名单之资格。且持股比例接近 50%已属相当大之持股股
份,对于公司的影响力非常巨大。NCC 所做的相关限制是具有“吹哨壮胆”的效
果,但是这一次资通讯产业开放项目牵涉的主管机关有经济部,NCC 及内政部。
开放的项目既广又深,对于民众个资、隐私及我国社会、经济关键之资通讯网络
的资讯安全及网络安全的冲击与影响非常巨大。对于“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筑工作”,
内容涵盖铁公路、机场跑道、海港水坝、电缆线路、基地台等牵涉到国家关键基
础建设,掌握我国命脉,监控网络。21 世纪乃是资讯科技的时代,网络系统如
同人的神经系统,网络安全即是国家安全,对于我国国安带来的冲击是“立即而
明显”。
Q16:美国、印度、日本与欧盟是否有开放中资投资电信服务业?
A:NCC 指称中资有进入各国投资电信事业,但所举案例均只限连回中国的国际
电信业务,而不包含国内电信业务之经营。事实上连回中国的国际电信业务之开
放与否并不改变对资安之影响,因为即使不开放,中方仍可在于中国落地的国际
连线上监听,因此开放中资投资连回中国之国际电信业务并没有加深资安问题,
所以各国才会开放,但各国并未像台湾的服贸协议一样开放经营国内电信业务,
此举将严重影响台湾的资安甚至国安。美国连采用华为等中国电信设备业者之交
换器设备均透过国安审查机制限制,甚至阻止韩国等盟邦采用中国业者之设备,
断不可能让中资电信服务商经营其本国电信业务,也就是连电信货物贸易都限制
了更不可能开放电信服务贸易。
Q17. 目前开放的三项特殊业务项目是否与 Internet 无关?
A: 目前民众上网都须透过 ISP 来提供上网服务。提供上网服务的业者可以是第一
类电信业者(如中华电信、远传等)或第二类电信业者 (如统一超商电信)。这一次
开放可以提供特定用户的三项特殊业务项目可以成为提供 ISP 业者的数据交换
服务,成为 ISP 的 ISP (也就是 ISP 业者的频宽批发商) 。并进一步成为台湾 ISP
或金流、物流体系、甚至数位内容体系的交换网络中心之一。截取网络中传递的
资讯、或分析使用者行为将十分容易 对我国的国家安全、企业资安与民众个人
隐私,则都是全新的重大威胁。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4-04-08 19:57:00
今天NCC都打完脸了还在传播这种Lag到极点的懒人包= =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19:58:00
这种东西只会被无视、跳针、嘘到爆,喷射气流攻击。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19:59:00
^回应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4-08 20:01:00
我是不是该贴个几张黑头像的在抢红米、小米的照片来“怕个资被偷”,红米小米WeChat用得这么高兴的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4-08 20:01:00
原PO要不要考虑先将Google赶出台湾?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02:00
哪一项有问题大家可以指出来讨论阿 NCC打完脸那就请你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4-08 20:03:00
你把条文贴出来,己经有那个法轮郑的造谣包了,这种懒人包我只当垃圾包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03:00
只有电信业者会 分析使用者行为将十分容易 ?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4-08 20:04:00
还有一件事 服贸并没有开放公家采购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04:00
打我脸吧 不要光说空话不练 直接回吧ㄏㄏ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04:00
我有兴趣的是下次换哪个领域的出来秀下限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4-08 20:05:00
一句话,你贴服贸条文,这种懒人包,我现在不想理了,法轮郑塞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05:00
条文在连接里 唉呀人家教授写的你当垃圾包,你资安工作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20:05:00
我只问你,台湾何时开放了二类电信?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05:00
又一个诉诸权威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4-08 20:06:00
么假货进来,我要的条文是政府条文,给我明确指明第几条第几项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06:00
知识一定懂得不少 你不想理我就当你不会好了ㄏㄏ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20:06:00
我肯定告诉你已经开放了,你说时间就好。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06:00
连条文都不清楚只看懒人包的(笑)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07:00
当我不会就不会啊,我又不会少什么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07:00
你不想找条文来打这篇脸就算了 唉我原本想拿这边的东西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08:00
去呛我教授的...真可惜看来失败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08:00
少来,你自己都指不出哪里有问题了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4-04-08 20:08:00
政黑又不能回文,回应你这篇还要自己复制贴上,唉。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09:00
还是自己说不出来只能靠懒人包XDDDD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08 20:09:00
自己不爬文怪我囉?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4-08 20:10:00
叫你贴条文出来,把垃圾包东西贴出来,你只会看别人拉的屎?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4-08 20:10:00
二、本协议不适用于:(一)公共采购;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0:00
老实说我连这篇懒人包都没看,是阿我就是指不出问题所以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11:00
等你能用自己的话说出来我们再来讨论,不然当你赢了回花果山也可以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1:00
请各位指点阿 我没那美国时间去找条文贴,这篇屎我也没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4-08 20:11:00
你那些国家基础建设会受影响的论点哪来的?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2:00
看 ,要说屎我也只想看各位拉的屎好吗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4-08 20:12:00
真是浪费时间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12:00
我也没美国时间看一大堆垃圾包啊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3:00
我就说我不能用自己的话说出来啊 XD 推文那么多人瞧不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20:13:00
你连何时开放的都不知道,你怎么分辨我们说的对不对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13:00
也真老实 XDD → TheJustice:老实说我连这篇懒人包都没看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4-08 20:13:00
主要争议点不就是担忧大陆人进入电信机房.但是NCC不是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20:13:00
敌将讨取!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4-08 20:14:00
已经明确说过大陆人士不能进入电信机房了吗?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4:00
我没有要分辨你们说的对不对我只要拿你们的话拿去给反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14:00
你从这篇跟他讲什么也不算讲赢他,因为他反正也没看这篇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0:14:00
狗屁不通懒人包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5:00
人贴条文 你是我的谁啊口气真好齁XD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15:00
下次来发传单的话就直接说好吗?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4-08 20:15:00
100%规定不会发生.这种论调就跟明明没有开放医疗人员却忧心以后一定挡不住一样不是吗?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20:15:00
你"请"别人回应的口气也很有礼貌阿。呵呵
作者: gocd (阿宏)   2014-04-08 20:15:00
上面问你的一堆问题回一回吧...你真的想讨论就回一回吧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20:15:00
不是你的谁还想来这边找东西打你教授脸 呵呵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16:00
所以也不用不好意思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6:00
我标题就说请 结果我得到什么回应ㄏㄏ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7:00
我说过我完全不懂我要怎么回? 我指想知道哪几条有什么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17:00
对了,路上发传单会不会比较好赚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8 20:18:00
查资料啊?网络上资料很多。最少要知道何时开放的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4-04-08 20:18:00
他走了。大家别回了。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8:00
错 现在又说是传单了ㄏㄏ 谢谢A大认真回我我在看啊我说错了我是说MATT大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19:00
我还活着别说人家走了这种不吉利的话好吗zzz
作者: clautus (馒)   2014-04-08 20:19:00
针对Q12回复:大陆核心网络设备进入台湾2012年才全面禁止
作者: clautus (馒)   2014-04-08 20:20:00
至今大陆人士一律不准进入机房。 那公文是2012前的旧公文
作者: gocd (阿宏)   2014-04-08 20:21:00
你连看都不看就贴过来,那跟贴传单有什么差别?思考能力呢?= =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4-08 20:21:00
里面的 通传企字第 09740009170 号 我也google不到所以也无从查证这个的真实性.就算有我也找不到这东西
作者: MATTANDLOLI (matt)   2014-04-08 20:22:00
不过NCC声明的确是大陆人士不允许进入机房没错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22:00
就没思考能力要答案不行齁 那c大新的公文网络找的到吗?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4-08 20:23:00
#1JG6Jrka 本文这种懒人包无穷尽,实在累死人...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20:23:00
这种想打人脸却不自己找资料跟看懒人包有啥不一样阿...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8 20:23:00
“就没思考能力要答案不行齁”…这…无知就是力量
作者: gocd (阿宏)   2014-04-08 20:24:00
无知就是力量....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24:00
对呀我就是想看打这篇文脸的懒人包不行吗 阿这边是没有
作者: clautus (馒)   2014-04-08 20:24:00
Q12的参考资讯:http://goo.gl/SnAXTx 请看最后一段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20:25:00
谁跟你说这边都是支持服贸...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26:00
阿我有说这边"都"是支持服贸吗 我只说这边"没有"支持服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27:00
贸阿 我中文有这么烂吗囧c大感谢那我去找NCC网站看看有没有文件好了
作者: gocd (阿宏)   2014-04-08 20:27:00
去看资料...上面的不回,至少去看#1JG6Jrka,赶快去...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4-08 20:33:00
电信懒人包比那些法律经济的懒人包更难处理,专业度太高.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0:37:00
还好这个方面起码这板有几个人懂,我也略知道一些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4-04-08 20:47:00
天啊 连这种专业的东西也扯上政治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0:50:00
楼上这篇哪条扯上政治@@?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0:53:00
不用有reference参照 看文章内容大概就知道 是截长补短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0:54:00
不需要扯政治 法律 经济 甚至具备电信专业....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20:54:00
先跟原PO说声不好意思 有点激动没恶意 我是不喜欢要的东西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4-08 20:55:00
不自己找拉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0:55:00
跟大肠花330学运的QA文章作风相同 (没有内容)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1:00:00
y大没关系 因为现在关于电信的文章一堆,每个人说的都像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1:01:00
一回事,说不定签这些的教授反对理由跟Q&A也不一样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1:03:00
chenyen大你很懂吗 x.25你不google你知道那是什么吗ㄏ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1:10:00
细节我不太清楚 但依照大方向判断 所以你看会有教授误解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1:10:00
X.25我是不知道,但后面名词我不google也知道(茶)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1:11:00
细节不懂就说不需要具备电信专业,你会不会太自以为是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1:11:00
尤其是ATM,不懂的大概比较难找吧XD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1:11:00
事实上你不了解大原则 看这么细的东西 是雾里看花 ^^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1:13:00
我真的不是真的董 我知道以前课本有提过(ATM、X.25)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1:14:00
但本身会一点点点网络实务 推测一下 就发现错误很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08 21:14:00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08 21:15:00
NCC的Q&A 够懒了吗?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1:15:00
愿意大大解说一下 我的课本还躺在衣橱 (伸)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1:16:00
最近一两周看跳针懒人包看到麻木了,不如直接问有什么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8 21:17:00
问题吧
作者: chenyen   2014-04-08 21:19:00
最大问题是 电信安全 跟 本身个人的资讯安全混在一起乱讲
楼主: TheJustice (正义)   2014-04-08 21:19:00
谢谢s大 我全部看完再来问好了g大,全部串起来似乎很多
作者: NitroG (Nitroglycerin)   2014-04-08 23:48:00
令A=1 B=2...Z=26;26>2所以Z>B,得证。马政府不用谢我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