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oib (我要成为废文王)
2014-04-05 15:16:57※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FwB2kD ]
作者: weebee (迷恋太阳)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前大法官许玉秀老师表态了
时间: Sat Apr 5 14:29:19 2014
专家评析:正当程序箴言:愈紧急愈要遵守
许玉秀
2014/04/05 09:15
http://goo.gl/Z8UWBl
正当性在于生死存亡
这一场对抗当中,有一个共识:服贸协议攸关台湾生死存亡。
因为攸关生死存亡,一方坚持已经进行的救命程序,不能废弃,必须续行,不能停止。因为攸关生死存亡,另一方坚持,一定要暂停检视已经进行的程序,才知道已经进行的是救命程序或害命程序。
既然是救命药方,当然要立刻生效,立刻服用;既然可能是害命药方,当然要抢下药方,送去检验。所以王小棣导演说,还好主人进驻国会议场,否则可能就要被迫服下害命药方。
有什么方法让已送院会存查,或退一步要在院会表决的服贸协议冻结?让立法院院会开不成,不是唯一的方法吗?阻止立法委员行使职权的方法可能不只一个,阻挡他们进入议事空间的方法也不只一个,而比起对立法委员人身的限制,对于议事空间的控制,不是侵害较小的方法吗?
不需要法律专家,也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不仅仅上凯道的人、国内没有上凯道的人、在海外17个国家声援的留学生团体,以及许多外国媒体,都给予正面的回应。
随着318学运的持续,愈是坚持已经进行的协议程序不能审视,愈能证明借由进驻国会议场主张自己是权利主体,有多么不得已,有多么必要。拖住议场的学生愈久,学生进驻议场的正当性愈高。因为已经让自己露宿街头这么久,让自己禁闭在议场之内、失去自由这么久,仍然不能阻止没有程序主体参与的程序进行,那么当初如果只是大声抗议,或静坐议场外,显然绝对不可能阻挡所怀疑的毒药入口。一旦上法庭,可以主张的事证很多呢!关厂工人案、大埔案、洪仲秋案、油电双涨、美牛、、、、、、。
控制议场其实也只有初步成效,因为议场可以另辟。当控制议场还不能阻止可能的毒药入口,难道不会激化更严峻的抗争手段?
把服贸协议宣传成为攸关台湾生死存殁,宣传成不能退让的关键,难道不是要逼人民你死我活吗?而如果签订服贸协议真的没有那么严重,没有到救亡图存的地步,那么又何必坚持呢?公权力代表坚持,人民也只好相信而坚持!
正当法律程序的箴言
正当法律程序的箴言: 愈是紧急、愈是要命,愈要遵守正当程序,遵守正当程序才能保命。因为正当程序,正是为了紧急时刻不出差错而存在。三年前,台大器官移植误用爱滋病患器官事件,就是这么个案例。
既然服贸协议攸关台湾存殁,就更不能在正当程序上面打折扣,一旦违反正当程序,就制造一个被纠正的理由,纠正这个不正当程序的程序是什么?如果是立法院内部的程序,那是强者说了算,怎么表决,都是多数认为对,就是对。根本没有纠正的可能。能够超越立法院内部的程序,就是大法官的释宪程序。但是要成为释宪的客体,必须有一个已经对外发生一般效力的决议行为,从内政委员会到院会的决议行为,所依据的是立法院的内规,只能发生立法院内部的程序效果,如有瑕疵,甚至只有自律规则可以处理。所以不可能针对这个程序行为声请释宪。而依据自律规则的处눊z方式,又陷入内部多数决的循环论证当中。
既然现有法律体制,没有办法纠正这个错误,那么人民只有自己来纠正这个错误。这个错误是:代议士没有能力合法执行人民授权的任务。
既然代议士已经不能符合人民意旨执行职务,人民只有自己来。这就是人民进入国会行使直接民主的缘由。而向国家公权力主张自己是程序主体,正好就是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要求。
学生的身分特别吗?
学生的身分不特别,只不过学生身分代表一个手无寸铁、有耳无口的弱势,他们不只没有物理的剑,也没有知识的剑,他们通常人微言轻,没有实力可以展现,没有筹码可以交换,纵使大声说话,也没人听得见,也通常不会受到正眼看待。
所以有人认为可以教训他们思想薄弱,所以有人认为可以嘲讽他们还不能养活自己,凭什么自称人民,要求他们闭嘴。
但是正好因为他们总难免让人恣意教训、他们总难免遭受不能自食其力的羞辱,而因此成为宪法要特别保护的弱势。要还不能养活自己的人闭嘴,刚好不符合保护弱势的宪法初衷。
他们当然知道最好是回家、回学校去充实自己、加强自己的竞争力,但是他们没有最好的选择,他们只有最差的选择。他们没得光荣撤退,他们只需要平安回家。打开门让他们平安出来的钥匙,在掌握国家机器的人手里。
*作者为前大法官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4-04-05 15:18:00泛蓝无视
作者:
antiabian (强势回归─比企谷八幡)
2014-04-05 15:18:00盖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18:00干 占据国会谈什么宪法初衷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19:00主张公民宪政会议弹什么正当法律程序去死
作者:
askemm 2014-04-05 15:19:00一个第一步就没有正当性的学运,后面再找谁来硬崩
作者:
askemm 2014-04-05 15:20:00都会吱剩笑点XD欢迎多几吱来多崩些,让我们能够继续笑下去。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05 15:20:00又一个来秀下限的
许玉秀喔 不就阿扁提的大法官吗 哈哈 当年还被质疑资格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1:00最后一句:平安的回家 未免太乡愿了吧?前大法官左批行政
作者: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04-05 15:21:00科科 许玉秀...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4-05 15:21:00这不就先设好前提“有什么方法冻结”X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2:00右打立法 浑然忘记自己曾是个司法人囉 可叹!可悲!也可恶!
作者:
peruman (美丽人生)
2014-04-05 15:22:00心中有颜色 讲出来的就歪一边
作者:
shaoyuh (誓不低头)
2014-04-05 15:23:00谁?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4-04-05 15:23:00法学教授蓝的不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4:00当行政与立法出现问题时 谁都可以去质疑和抗争 独司法不
我认为教授都没屁用不如多提点律师检察官跟最高法院法官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4-04-05 15:25:00卸下大法官身份不能批欧? 我笑了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05 15:25:00许玉秀这么明显的是有什么好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5:00可逾越依法判定 因为 这是国家最后的碁石 还望大法官自爱
作者:
RolfP (洛夫)
2014-04-05 15:26:00蛆:废文 先抹黑在说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4-04-05 15:26:00就已经不是大法官了啊 Orz
另一个大法官在搞台湾民政府 扁时期大法官都是出来秀下限的?
学者的意见真的超烂而且在实务上根本不能用 该提实务界的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14-04-05 15:27:00那你法官判的烂 人民可以占据法院吗
作者: zhanren (Ethylene Propylene) 2014-04-05 15:27:00
我真的看不懂她要说什么,可以直白一点吗?
作者:
wei770702 (BladeRunner)
2014-04-05 15:27:00学生最正当
你说的是那位跟助理教授进Motel的那位吗 XDDDDDDDDDD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05 15:28:00推阿咪咪大X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8:00不知大法官如何看待美国水门案 行政立法恶斗中司法的角色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4-05 15:29:00
善心人士出没
作者:
asdf60558 (asdf60558)
2014-04-05 15:30:00看许玉秀之前的不同意见书就知道,她很爱唱反调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31:00水门案中 因为联邦大法官的坚持依法论法 中立不恶才能化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05 15:32:00出书用初稿(O)
学者没事就爱写不同意见书阿 来展示他们深厚的法学造诣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32:00解国家政治危机 没有听过 美国那个大法官只会放话 不中立到如此的
我看不太懂他举台大器捐事件是想说明什么 是肯定还是?
作者:
qa17b (圣猿降临 众酸退散)
2014-04-05 15:33:00拜托请搬现任大法官再出来说嘴好吗?
现任大法官是不可以讲话的啦XDDDDD 讲话就完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05 15:34:00许教授之前有些见解我是蛮赞成啦(EX:性交易除罪化
如果今天占领议场的是黑道不是学生 不知许前大法官又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34:00请那个许什么的大法官 请你在事前闭嘴 事后随你拉捧 ok!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35:00心证当然不一样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36:00别说黑道 有人敢拿出中华民国国旗马上丧失正当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05 15:36:00没人觉得学生的身分那段很打学生脸吗?
"学生也没有知识的剑" 许大法官这样子酸立法院里的吱吱对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4-05 15:39:00专业文 虽然有些点同意,有些点保留。但还是推
而且搞清楚 呛学生的 谁在呛学生不能养活自己 只有这篇
这样讲吧? 明明就是呛学生不能非法占领立院 你学生如果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05 15:40:00用了好几个负面的词XDDD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04-05 15:46:00出书用初稿(O)
作者:
avadar (爱台湾的中间选民)
2014-04-05 16:19:00刑法公法真的是绿油油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4-05 16:21:00她几岁了?
至于所谓程序云云,我前面发过一篇文,我对现在所谓程序正义的看法就是那样
‘出了台湾就没人在乎的东西’,说难听就是这样对内的东西爱内耗无所谓,对外也这样玩?哈
无限度霸占主席台 <= 没有遵守正当程序学生意见之所以较不被采纳,不正是因为他们接触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6:29:00霸占主席台是最有台湾特色的正当议事程序
没有进社会磨练,实实在在了解社会运作的模式,用自己的"感觉"来决定服贸是毒药还是救命药,
这根本是急诊医师拿着药,然后路人跑进来大喊那是毒药,然后骤然停止一切急救过程,急诊医师说的都是屁,没有经贸专业的路人说的都是正义...
写这篇的前提立场就已经歪了,已经直接假设服贸是毒药,后面就只是在申论而已~ 前提设错,立论就不可能中恳!这不是很简单的逻辑道理吗?原来大法官的思维逻辑能力也不过尔尔!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6:34:00算了啦! 吵什么吵 花果山一句"这可是50(?)万人公民不服从耶" 可以无视于一切
作者:
bcharles (站的脚很酸)
2014-04-05 16:49:00生死存亡? 紧急医疗救护法14-2看一下吧!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23:46:00就是亲绿吱吱前大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