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586978.shtml
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不溯及服贸
【联合报╱记者杨湘钧/台北报导】
行政院昨天举行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审查会议,发言人孙立群转述,会中除确立
“四加二监督机制”架构,签约前适度纳入立法院的意见等也将入法;政院今将再度开
会,确立草案文字。
不过,政院这项草案只是针对“未来”两岸协议的签署,与服贸协议没有关联,等
同宣告政院版监督条例不会订出“服贸回溯适用条款”。
行政院“两岸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审查会议由政务委员邓振中主持,出
席部会包括内政部、外交部、财政部、教育部、法务部、经济部、交通部、科技部、环
保署、金管会、卫福部、农委会、劳委会以及国安会等。
孙立群表示,昨天会议讨论内容主要着眼于行政机关在签署两岸协议时,如何适时
让代表民意的立法院了解两岸谈判过程及进度,并参酌立院的意见、纳入两岸各项协议
内容中,“此一方向获得出席者的支持与同意”。
孙立群说,为回应各界“应更公开透明”及“监督机制法制化”要求,监督条例草
案内容的方向,将在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架构基础上,结合行政部门现行对外沟通
咨询机制及国安审查机制,并在符合宪法权力分立、权责相符的宪政原则,以及衡平保
障公众知情权与协商运作需求下,建构整体两岸协议监督处理法制。
“简单来说,就是四加二”,孙立群说,国民党团已提出国会四阶段监督机制,加
上行政院内部的先行审查、送国安单位再审查等两阶段,最后都将入法。
至于,立院若采拖延审查该如何处理?据指出,昨天会议虽有触及,但要等到明天
行政院会讨论后才能拍板定案。
===============================================================
不溯及服贸啊 那还要再吵了!!
而且行政院版本的监督条例他们才不要
他们要求要用民间版本的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