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吱吱还是蛆蛆 我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不懂法律的人 干
有人在说什么行政院长才能解散国会啦 或是总统不能解散国会啦
他妈的脑残是不是喔 你要讲这句话之前你有没有先去翻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阿 干
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 第4项
总统于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后十日内,经咨询立法院院长
后,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有人会说上次吱吱已经倒阁了,一年内不能再对江倒阁,妈的 干 白痴喔
先把江宜桦换一个圆仔 再提倒阁案也可以阿 妈的你脑残吗
我知道啦 就是吱吱怕倒阁解散国会以后 重新选举会惨败 才这样混淆视听
妈的 吱吱不懂法律 就是吃屎了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