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uebugi (布鲁布吉( ̄﹀ ̄))
2014-03-31 20:27:33就事论事,小弟对立法院里的吵吵闹闹一向不抱好感
但是仅就张X忠这一次,滥用行政命令的法条,强渡关山,黑箱作业的行径
肯定适时的杯葛,行使抵抗权,是绝对有必要的
特别是张X忠强行通过服贸以后,隔天府院高层还跟着一起唱和
全然无视民主程序,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今天,马总统像名嘴一样,拿着上周的新闻照片质疑学生
同样,我们也要拿着319学运爆发之前,张X忠30秒片面撕毁协商,滥用法条后,
府院高层与张X忠在媒体上一搭一唱的丑态
要求这些位居庙堂高位的执政者,为其毁宪乱政的行为道歉
不然这些违法在先的大人,有什么资格质疑,后来被迫抵抗政府违法的学生?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31 20:28:00他没有违法喔 柯柯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3-31 20:29:00不让会议进行要不要先道歉?
作者:
Thesis (Thesis statement)
2014-03-31 20:29:00张庆忠也没违法啊
作者:
TOJIKO (hyphen)
2014-03-31 20:29:00穿越时空来的吧ZZZZZ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31 20:29:00张是观感不好 他没有违法
作者:
webb (道‧天‧地‧人)
2014-03-31 20:29:00你说违法就违法...你怎不去告他...学生是司法机关..???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31 20:30:00
违什法 非凡帝国 维婷法吗
作者: gohpx (懒得想) 2014-03-31 20:30:00
一直不懂 到底是违了哪条法?
作者: gonlay (石头) 2014-03-31 20:31:00
洞兹洞兹洞兹~~
作者:
webb (道‧天‧地‧人)
2014-03-31 20:31:00如果我觉得林飞凡违法偷我东西...我可不可以自己冲进他家拿?
作者:
pigyuw (pigyu)
2014-03-31 20:31:0020秒不算什么30秒活该被泼水棒棒
作者:
kone514 (小胖龙)
2014-03-31 20:31:00又一个先打50大板装中历的人
作者:
dodoing (11)
2014-03-31 20:32:00你说违法就违法?那立法院许多法都要重修了吧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14-03-31 20:32:00麻烦先处理一下奇卖陈的20秒。
看来你忘记大乔第一次协商出来说 "大家都不照说好的来"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31 20:32:00
你说滥用就滥用?? 空心菜:
滥用这法本来就写那样啊 怎样算滥用 公民不负责连法条都没有 才叫做滥用吧
滥用行政命令法条的话,一开始ECFA签署跟审核就不过了
作者:
avadar (爱台湾的中间选民)
2014-03-31 20:33:00中肯,马狗下台
喂喂,说好要扮演眷村深蓝689的,你猴子尾巴露出来啦~
居然只记得张庆忠30秒 忘记那个大家是怎么出来的XDDD
作者:
dodoing (11)
2014-03-31 20:33:00法条上有写霸占主席台和使大锁吗?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4-03-31 20:34:00蔡 英 文 :
作者:
dodoing (11)
2014-03-31 20:34:00还有霸占立法院行政院,绿民最守法~~
要是真的滥用法条 还需要用委员会议事纪录空白这招吗XD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31 20:35:00请问大人,公堂之上违反党团协商结论…该当何罪?
滥用?违反了哪一条行政法?要不要说明一下?别再只是口号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0:40:00滥用? 你们绿卫兵说滥用就滥用?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0:41:00退一亿步,真的烂用,不会打诉讼吗??? 台湾的法院已经都被国民党军队镇压了吗???大法官会议被马皇给压制了吗???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0:42:00就凭一撮亲绿学生+胡说八道的研究员教授,就可以主张违法然后上街闹事侵占公署了???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0:43:00这些绿色学运先把国家仍然运做的宪政机制司法审查机制视为无物,加上垃圾研究员和教授胡说八道的教唆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0:44:00不就是这些眼里没有中华民国宪法的人吗?林飞凡: 我支持台湾独立!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0:45:00台湾学界不知道是死光了还是怕死被民粹群众揪出来鞭挞竟然没有多少人敢出来挑战那些胡说八道的学者和理论这才可怕
光是一开始的规模就会让人却步吧,我也是在FB上贴个文就被反服贸的朋友骂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3-31 20:48:00你说违法就违法?
作者: ttmaniac 2014-03-31 20:49:00
30秒…快去升级你家网络好吗?
作者:
ChaosK (三星手机炸飞机)
2014-03-31 20:49:00朝野协议不是法律啊,破坏朝野协议=破坏朝野互信,不是违法不过也是DPP先不遵守朝野协议的
他道歉内容很重要? 还是你认为30秒通过法案是好棒棒?
作者: netio (新中间选民) 2014-03-31 20:53:00
张庆忠说会考虑道歉而已
要用最低标准来讲当然没错 所以你认为30秒通过法案很OK?
所以你认为民进党霸占主席台杯葛议事好棒棒所以你认为民进党抢麦克风不让别人开会好棒棒?
所以你认为其迈陈破坏议事惯例抢排案权 好棒棒?30秒通过法案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特别是一群神经病让你站上主席台都没办法的时候 不然还能怎么审查?
喔? 所以DPP霸占议事台就构成张30秒通过的正当性?挖咧 还真的咧你都觉得30秒好棒棒了 那我要讲什么?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1:00:00所以很佩服妖僧拉普拉斯,不对,是研究员和大学教授,洗学生的脑洗的真的很彻底不然就是高中公民科老师是方唐镜投胎: 说你违法就违法,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31 21:01:00大人快铡他!
作者:
finalstar (finalstar)
2014-03-31 21:01:00....到底违什么法.....学生的程度都这样吗...........
要是有违法今天学运早就退场了 我倒希望有违法 这样就不用看林非帆疯狂跳针了...
作者: dwood123 (朽木) 2014-03-31 21:07:00
麻烦翻出一条法条来说,他到底违了哪一条法???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3-31 21:16:00
小英:那个~可以打别的吗?
作者:
ChaosK (三星手机炸飞机)
2014-03-31 21:23:00哪时候30秒通过,是逾期直接送行政院
作者: h52026cherry (cherry) 2014-03-31 21:29:00
所以真的没违反哦? 惨了 被骗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31 21:32:00违法去告
作者:
Wurnt (当年那梦的画面)
2014-03-31 22:03:00先问小央
作者: booblue (蓝星人) 2014-03-31 22:37:00
为什么不叫常霸占主席台和锁大锁的先道歉?
不对立法院吵闹有好感=>肯定学生杯葛占立院 嗯嗯我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