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这篇要认真讨论一些问题
只想黑特的、没看过服贸条文的、到现在都不知道GATS/SC/136/Rev.1是啥的
请先离开。
首先是国贸局打脸法轮郑的一篇文章,请先快速看过
http://ppt.cc/UKfc
里面国贸局的回应...相当之不白话
我用我的意思来和大家探讨里面的一些段落,若我有理解错误,请爽快打我脸。
原文段落一:
“事实上,两岸皆为WTO会员,按照WTO规范,我方WTO承诺原即应对陆方一体适用,
但因两岸关系特殊,我方并未如此处理,导致仍有许多我方WTO承诺并未对陆方开
放,故产生我方WTO承诺重复列入服贸协议我方承诺之现象。”
翻译:
拎杯就是婊梨仔,在GATS/SC/136/Rev.1说好要对所有会员国开放的
拎杯就是没对426开放,那些我耍婊没对他开放的东西,现在列入服贸协议才来谈开放
原文段落二:
“至于其他如广告.........(怒删)等,全都是中国大陆已于WTO入会承诺开放的行业,
事实上都已对台湾开放,故无必要在服贸协议重复纳入。”
翻译:
那些426在GATS/SC/135讲好要开放的东西他早就对我们开放啦
所以就没脱裤子放屁的列到这次服贸协议里了。
原文段落三:
“本次我方开放内容多为已在WTO承诺开放之项目,部分亦为现行已开放陆资投资项目
,我方在考量双方承诺数目差距不会太大的情况下纳入,确系于双方均无损之作法。”
翻译:
干!426撇除GATS/SC/135外还在服贸里对我们开放一堆,岛民会不会觉得必定有诈?
鸡拔毛勒,拎杯只好把在GATS/SC/136/Rev.1承诺过,但耍婊不开放的
加上那些其实已经对他们开放的,全放到服贸协议里
这样"看起来数量差不多,双方好像就有那么点对等"了
原文段落四:
“应将陆方的WTO承诺、ECFA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一并来看,才是双方开放范围的全貌”
翻译:
拎杯就是耍婊但不能明讲吱不吱道?
麻烦你把上面的东西看一次,那才是他开放的全貌啦!
结论:
我看一看国贸局要讲的就是这些东西,有误麻烦打我脸,我认真的
打从一开始台陆对服贸开放项目的"表列标准"根本就不一样
原因嘛,可能真的是怕回来被质疑“阴谋卖台”
结果弄巧成拙,遇到个法轮郑把他解读成让利太多的“摆明卖台”
现在哑巴吃黄莲,连发个澄清文都要用这种晦涩难懂方式来搞
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演变成如今这个假议题大战...
说真的,今天就算挡下服贸,我们还可以撑多久?
重点在于一堆wto讲好要开放的项目,我们如今还继续对426耍婊中
台湾2002年加入wto,已经过12年了
我记得wto有个规矩,10年内没有相对的开放市场给对方,你就进入除名好球带
都说阿共好坏好邪恶,所以全民力挺继续耍婊下去!不要和426讲道义啦!
可是瑞凡......你肯定这个好坏好邪恶的阿共不会据此要求wto把我们除名吗?
真是一团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