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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站插座 民众擅用遭诉
2012年02月10日
淡水捷运站插座贴有“非经许可,禁止使用”警语。赖又嘉摄
【赖又嘉╱台北报导】擅自使用捷运站的插座恐触法!四十岁男子王进旺
去年在台北捷运淡水站的北边穿堂,擅自将手机充电器插入墙上插座充电,
遭巡逻警员发现送办。王男虽辩称不知违法,但士林地检署认为,插座都
贴有禁用标签,王男不可能不知情,昨依在车站窃取电能罪,将王男起诉。
属于动产恐涉窃盗
台北捷运公司行政处新闻课课长凌启尧说:“站内插座电压不同,基于安全顾虑,
不让乘客擅自使用。”为避免乘客误用,捷运辖区插座也贴有“非经许可,禁止使用”
警语。
一名赖姓高中生听到用捷运站插座恐触法,惊呼:“真的吗!”从高雄北上旅游的
二十岁大学生卷毛和依依也不知是违法行为,但平常不会擅自使用捷运站插座。
律师廖芳萱解释,
电能也算动产的一种,若未经许可擅自接用公家机关或他人的
水、电、瓦斯,都可能触犯窃盗罪,可处五年以下徒刑,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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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因为没有学生证才会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