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服贸之法条解析 (内有多条法规讨论)

楼主: poorot (名义老爸在你后面)   2014-03-28 03:53:15
内有关键字"大法官释宪""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央法规"
转载自天涯论坛:
http://bbs.tianya.cn/post-333-431001-1.shtml
这两天服贸协议黑箱过关吵得沸沸扬扬
  但我花了很久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可以一下子就消化的问题
  在这边我只提法条出处,不会一字一句的把法条贴上
  如果对我的解读有质疑,请自己看法条
  我没有任何法律背景,一切资料都是自己吸收解读的
  我尽量不含任何个人立场,只陈述我自认为的客观事实
  本篇会持续的更新,现在的论点随时都可能被推翻
  你要先知道:
  立法程序长这样
  1. 行政院送案给立法院
  2.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决定下次院会议程要讨论那些法案
  3. 立法院会一读(有时可省略)
  4. 立法院会二读
  5. 立法院会三读通过
  现在服贸协议的进度:通过程序委员会进入二读
  事件简要:
  之前服贸协议经过朝野协商说要逐条审议
  但还是卡在程序委员会六个月没有审
  这是民进党的目的,因为只要逐条审就是表决
  少数席次的民进党是一定挡不住表决通过的
  因为只要进了院会表决就更挡不住
  所以他们必须在程序委员会就努力阻止服贸协议进入院会
  就算是在程序委员会逐条审,也一样是挡不住
  所以想尽办法不审就不会进院会
  于是国民党应对的招就是称服贸协议是备查案不用审,放三个月就算已审
  所以这次事件的争议:
  服贸协议到底是审议案还是备查案?
  这问题其实出乎意料之外的复杂
  首先,宪法63条规定,立法院有决议条约案之权
  大法官释字329号解释,所谓的条约是指我国跟他国之间的协议,应送立法院审查
  好像很清楚了,国际条约就是审议案
  但是注意,释字329号后面还附注说明:这篇的解释不包括与大陆地区订定的协议
  为什么大法官解释会这么说呢?
  我们就要看回宪法,宪法对于中华民国领土的定义是固有之疆域
  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条就告诉我们:大陆地区是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至此,一个阶段的答案出来了
  在法律上,中国大陆是中华民国的领土,所以跟中国签订条约不能当作国际条约来看

  不管你的意识形态怎么说,中华民国的法律上就是这么定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马英九过去一直说台湾跟中国不是国与国的关系
  因为现实上法律就是这么定的
  好,虽然国际条约很明白的是审查案
  但是根据我们中华民国的法律,服贸协议显然不算是国际条约
  大法官释字329号也说大陆地区的条约要不要审议要另外讨论
  所以我们最想知道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服贸协议到底是不是审议案?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告诉我们
  如果这个条约需要修法或是以法律定之,就是审议案
  如果没有就是备查案
  这就是关键了,到底服贸协议是不是法律层级?
  服贸协议到底需不需要以法律定之?
  中央法规标准法第5条规定:关于人民权利、义务、其他重要事项,应以法律定之
  中央法规标准法第6条规定:应以法律规定之事项不得以行政命令定之
  服贸协议算不算关于人民权利?算不算其他重要事项?
  但是要厘清却不是这么简单,法律上如果有冲突,同样位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特别法,中央法规标准法是普通法
  所以如果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什么特别的见解,中央法规标准法是可以被盖掉的
  很可惜的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没有把协议的位阶给定义得更清楚 (争议源头的重点
)
  所以我认为唯一的选择就是循中央法规标准法去解读“以法律定之”
  不过这个争议问题很显然没人想碰
  释字329号这几位大法官先生们也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不过释字443号似乎给了一个答案:这个称作层级化之法律保留体系
  简单的说:你要限制人民的权利,就一定得以法定之
  那问题就在于,服贸协议是不是有限制人民的权利呢?
  中华民国的法律把大陆地区视为中华民国领土
  也可以说,法律也将大陆地区人民视为中华民国人民
  那么服贸协议很明显的限制了大陆地区人民的权利
  这么看来似乎是需要以法立之在法律上比较站得住脚
  我还是想强调一下:这跟意识形态无关,本篇单纯讨论法律
  到底是不是审查案还是有争议,没关系,我们继续看下去
  民国102年6月21日,两岸签署完成服贸协议
  之后,服贸协议以备查案送立法院,抱歉我没查到确切日期
  民国102年6月25日,朝野协商,双方签字同意服贸协议改为审议案
  在这期间,服贸协议在立法院里面的名目是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案
  民国103年3月17日,张庆忠委员宣布服贸协议超过三个月未审议依法视同通过
  这中间实在有太多的争议了
  第一个争议:服贸协议一开始被当成备查案送进立法院
  就像前面所述,服贸到底是不是备查案?
  签署完成之后迅速以备查案送审其实是有争议的
  第二个争议:为什么朝野协商可以把备查案改成审议案?
  朝野协商应该是针对法案的内容进行协商
  而不能更改法案的性质
  这是于法无据的违法行为
  今天可以把备查案改成审查案
  下次是不是就能把审查案改成备查案?
  追加:但其实这两个争议我并没有查到正确的顺序
  是因为新闻报导的是“备查改审议”我才会推测是这样的流程
  如果当初朝野协商是在服贸协议送立法院之前进行的
  由于大法官释字329号表示与大陆地区之间的协议的确是需要另行讨论
  那么这个朝野协商就是合理、合法、且结果应该要被遵守
  所以这两个争议可以浓缩成一个,服贸协议最一开始到底是用什么名目送立法院?
  第三个争议:张庆忠委员宣布通过
  张庆忠委员引用的法源是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61条
  审查行政命令应于三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者视为已审查
  这个就是引爆这次事件最大的争议
  说是第三个争议其实光这件事的争议就多的可以
  首先,为什么服贸协议是行政命令?
  行政程序法第174-1条明定
  行政命令必须有法律授权依据
  服贸协议的依据白纸黑字的写着是两岸经合协议,也就是过去也沸沸扬扬的ECFA
  马英九过去曾说过ECFA比照条约办理,所以服贸协议的依据是条约
  而根据大法官释字329号,条约跟法律相同位阶
  所以这部份似乎是说得通的,不过还得仔细看ECFA是不是真的有授权给服贸协议做那
些事情
  但是服贸协议打从一开始名目就不是行政命令而是其他重要事项...
  又是个各说各话 (摊手)
  后来的解释是服贸协议本身就是备查案,所以依照行政命令办理
  很遗憾这是无法解释这个瑕疵的
  目前我并没有查到有任何法律有定义备查案等同行政命令
  因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定义的太模糊
  两岸之间的协议到底在法律上是什么定位众说纷纭
  但是没有任何法源可以支持服贸协议等同行政命令这样的说法
  结论:我不知道服贸协议这样到底算不算黑箱过关,但过程绝对是满满的瑕疵
  补充:国际条约vs逐条审议?
  国际惯例来说,国际条约是不会逐条审议修正的
  条约缔结过程大概如下:
  1. 行政院与相关机关拟定条约
  2. 两个国家彼此沟通条约内容
  3. 进入各自立法院决定国内是否履行该条约
  在3的阶段并不会进行细部条约修正
  因为条约一定是有些我有利,有些你有利
  不然我修一点再重签,你修一点再重签
  这条约岂不是永远签不了?
  所以通常要么是整个打掉,要么是整个接受
  在签约之后不履行的状况也是有的
  如果要用国际条约的角度来看服贸协议
  逐条审议的意义并不大
  顶多就是一条条看一条条表决
  然后最后决定要不要整个接受而已
  但是在这个情况中,逐条审议国民党依旧是占多数
  就算是逐条审议,不意外的话一样是会过
  民进党想要阻止服贸通过的话
  可以用的手段就是说这个应该审议,然后用各种手段不审
  让服贸协议永远进不了院会一二三读
目前这篇文章是小弟近期读到
对于服贸议题根据法规讨论蛮有统整性的一篇
非常佩服这位作者的思考逻辑
不知道各位政黑神人看了有何反应?
作者: sulaQ   2014-03-28 03:55:00
这篇似乎不是大陆人的见解 我找一下
楼主: poorot (名义老爸在你后面)   2014-03-28 03:55:00
对 不好意思 我看到PO在天涯论坛就以为是大陆人写的我改标题与内文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8 03:58:00
外面标题也记得改一下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3:58:00
其实过程没有瑕疵,而是一堆人在吵要审查要审查捅出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3:59:00
了洞。 有法源授权去签但是没权审。就这样。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01:00
这是我最初看到的地方 http://0rz.tw/Hy1yw 给大家参考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02:00
审议,要逐条审也可以,就像现在,但是冥进洞就是不审啊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04:00
法律就规定立法院可以决定要不要审议,要审议就审议...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06:00
照冥进洞的干法,以后谁认定表决一定输,就翻桌,我们的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07:00
国会就不用审法案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07:00
之前就是九个月不审变命令三十秒存查然后民进党就放学生占领立院政院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08:00
我怀疑就算通过监督法民进党八成故技重施就是监督法闹一次,服贸再闹一次搞不好民进党又学生占领立院政院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09:00
不排除下次学生直冲总统府,被驱离就说血腥镇压反正法院挺绿,最后都是无罪缓刑免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10:00
就这样不断闹,闹到民进党执政为止,闹,永不止歇!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11:00
想问ca大,所以学生诉求算是合理吗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12:00
感觉张庆忠事件有瑕疵但也算是合理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15:00
诉求,怎么样都合理,有言论自由啊....行为,嗯,占领立法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16:00
怨,那就不是不合理,而是违法了....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16:00
最大的瑕疵就是DPP铁了心要闹大 不管怎样过都能吵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17:00
恐中牌太好打了 不打白不打 一堆人傻傻的爱国心就被操弄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18:00
而DPP发现他们不管是霸主席台还是夜宿个几天几夜都没人要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19:00
有法可以审啊,服贸的母法或者说母体ECFA,就已经审议过了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19:00
理他们的时候 只好不断加码 灵机一动就放了群猴子进来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20:00
明明最开始是反30秒 最后加码吵到整个法律架构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21:00
当然立个法来审,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个法还没通过前,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21:00
希望民进党闹到我死为止XD因为民进党只有在没全面掌控的时候才会闹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22:00
然后明明ecfa都过多久了 突然就这里那里全是漏洞违宪违法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22:00
依照旧的方式审议,就很两全其美啊....现在冥进洞和学生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23:00
就是硬要先立个审议的法,再审服贸,这就会延误大局啊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23:00
所以到底退回能不能实质审查,好像很多争议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25:00
守先退回有几个不同层次 1.退回委员会 2.退回行政院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25:00
所以应该先通过服贸,再来立法,这样结局是否最可行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28:00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你可以估够第60条61条看看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28:00
目前看到所谓的照"法"来"审"就是所谓依法行政的概念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28:00
我个人是觉得先照惯例通过 再来立法是OK的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29:00
但现在退回哪个都不能改,那逐条的意义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29:00
这个好像之前板上有人贴了法律系教授的见解有提到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29:00
但问题核心还是在 学生对于他们无权修改非常不爽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29:00
国民洞要的就先服贸,再谈立法...冥进同就立法再审服贸...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30:00
就是认为 既然都可以审了,为什么不能修改?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30:00
但其实这也是一个假议题,因为,国民洞多数,只要冥进洞不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30:00
逐条的意义喔...爽而已吧 反正整包表决逐条表决结果一样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31:00
素行不良啊XDDDDDD一定会耍赖翻桌啊.....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32:00
不能同意楼上更多...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33:00
学生就故意的啊,修改其实就是退回和中共重谈,让利让那么多的老共,会很爽???XDDDD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33:00
就我所知民进党提两岸监督协议被国民党退一百多次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4:34:00
退回要大陆也同意的情况下吧!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34:00
这是真的吗?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34:00
中共如果不和你谈咧??我们经济要锁国吗??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34:00
请巴库回去... 民国102年6月21日,两岸签署完成服贸协议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35:00
都签完了还要退回重新谈判吗? 老共要?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4:36:00
服贸都过了那还吵个鸟啊!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36:00
谈判是双方的问题 你想把不利条款都改掉也要对方同意才算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36:00
退是可以退 但是大陆不一定会跟你重新谈判啊 <- 重点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38:00
两岸监督协议最麻烦的就是可能违宪,因为大陆地区属我国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39:00
治权不及之领土,不是国对国....那种协议法制化一不小心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39:00
空间有是有啦 值不值得的问题 信用伤害问题比较大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4:40:00
大家谈了那么久 你说重来就重来 不爽很正常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40:00
因为冥进洞要逐条审查所以才努力找出一条法律来用....XDDD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40:00
我印象有看到一个见解是 今天如果是立法来做 就有可能出现像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41:00
caelum大说的问题 但是如果用行政命令来做 就有讨论空间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4:41:00
好奇怎么个违宪法?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41:00
因为只有在委员会才能逐条审....很复杂,对不对...XDDDD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43:00
两岸不是国与国,两岸协议法制化用语不能牵扯到国与国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43:00
违宪主因应该是落在国家或国土认同上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44:00
也不能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那其实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45:00
里适合国内行政机关命令审议或备查的方式是最快最稳的方式也就是现在的方式XDDDD你特别立个法自找麻烦干啥???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47:00
我一直认为特别立个法是因为冥进洞要拖时间 XD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48:00
其实我会觉得不是完全没有审议空间 是时间被两党互斗给耗光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49:00
有审议空间啊,就是包裹表决啊,不要通过啊....那就重启谈
作者: rex51920594 (rex51920594)   2014-03-28 04:49:00
所以现在现况立法太晚了,只能先等服贸过再说了吗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50:00
然后在接近最后一刻时 张放了大绝 又两党之前已有协议存在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50:00
台湾现在就承担不起破局啊....本来是包裹表决,后来冥进洞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51:00
至少里面有煞车条款存在 不是完全没有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51:00
快九个月,有什么怱促??9个月,怀孕都快生了,还太快??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52:00
所以才说是耗光的 XDDDD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2:00
素行不良啊XDDDDDD一定会耍赖翻桌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3:00
八成审监督条例闹一次,审服贸再闹一次搞不好民进党又学生占领立院政院无限循环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4:00
就是要拖延啊九个月不审就是刻意拖延从2008年就一直要提两岸监督条例?结果提了吗当年蔡英文在民进党执政时还提案立院无权管呢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5:00
民进党说法能信,屎都能吃九个月不审就是刻意拖延一次占领主席台拖第二次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6:00
搞不好民进党又叫学生占领立院政院民进党叫学生占领立院政院第三次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7:00
社会会引起这么多反弹声音?都是媒体一面倒亲绿炒作啊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8 04:57:00
拖了九个月不审,就是不审,想赶快把事情做一做都不行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57:00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民国81年立法生效,有16年的时间让你提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8:00
然后提三十秒刻意忽略九个月不审,媒体全部不提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4:58:00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你不提,等2008年才提??为什么??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4:59:00
因为那时国民党执政啊
作者: sulaQ   2014-03-28 04:59:00
让我们在巴库回去 上面有写张的依据 但是之前两党有协议要逐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00:00
你是执政党推一个政策被人家耍无赖卡9个月,你会很高兴,哦,再卡九个月,慢慢来,等台湾经济垮了,再通过好了XDDDD
作者: yourmom5566 (我是你妈)   2014-03-28 05:01:00
想问一下假设包裹表决是否事情要跟法院协商还是不用?
作者: yourmom5566 (我是你妈)   2014-03-28 05:02:00
*事前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03:00
现在就是到委员会审议啊,审了九个月,冥进洞拒审啊你再辉什么???
作者: sulaQ   2014-03-28 05:04:00
你这如果上面 caelum 大不是有讨论过了吗 XD
作者: yourmom5566 (我是你妈)   2014-03-28 05:04:00
我刚刚没说清楚抱歉想问的事是否在签定前要跟立院协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5:05:00
很简单,无限循环:监督法闹-审服贸闹-再翻桌叫学生占立院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05:00
你叫冥进洞提案废了ECFA啊,这也可以啊....冥进洞敢吗???
作者: sulaQ   2014-03-28 05:06:00
这种无限循环太恐怖 -.-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5:06:00
不想退也不想审拖了九个月把人耐心都磨垮了再来指责粗糙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07:00
ECFA通过时就已经附带有服贸的部份,现在只是细部条文的确立,不想通过服贸干脆连ECFA也废掉好了啊,叫冥进洞提案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3-28 05:07:00
强推一下 就跳针马意凌驾党意是独裁 都他们的毛
作者: sulaQ   2014-03-28 05:08:00
那要不要连WTO一起...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11:00
服贸协议签署前有进行3次国会报告
作者: sulaQ   2014-03-28 05:11:00
你巴库太少 -> 推 caelum:两岸监督协议最麻烦的就是可能违宪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12:00
2013年4月25日、5月2日、5月30日向立法院进行过3次专案报告怎么可能瞒国会??XDDDD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14:00
冥进洞版的两岸监督条例你先看一下,再来谈好不好?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17:00
两国论XDDDDD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18:00
http://0rz.tw/2f5VF  民进洞空心菜立的法,你看一下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18:00
冥进洞真的很擅长搞笑逗大家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19:00
那是2007年修改,民国81年就有了XDDDD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20:00
当年条例修改时,就是空心菜要求行政权有黑箱备查权的请你去服贸版质疑一下空心菜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27:00
民进党只有在想要搞别人的时候才会想到法律lol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28:00
事实就是有没有那个条例根本没差 只是拖延的一种手段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8 05:34:00
我的理解可以审但是立院审不过,就要整包重新跟对方谈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34:00
行政命令也得躺三个月... 而且立法院还是有权退回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35:00
备查仅指一读转二读的过程 还是得二读表决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5:37:00
你如果执意要审,就要"先"立法。既然现在无法就别谈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37:00
而且你说瑕疵不适当 应该说法律的互相干涉下没有明确的解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38:00
那影片看了吗??冥进洞执政时,两岸协议冥进洞根本不想让国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5:38:00
民进党团后来有提条例监督法草案,其中涉及两国论述明显违宪,所以明显不会过。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5:38:00
我有个疑惑,服贸条文要去哪边查啊,找不到,哭哭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39:00
早就立法了 当年ECFA就有改动很多条文跟立法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39:00
会监督,现在哦在野了,要扩大监督而且迹近干涉行政权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5:39:00
ECFA -> 服务贸易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40:00
http://www.ecfa.org.tw/ 左边找一下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40:00
你要是觉得冥进洞这样的行为OK,我想你也不必浪费时间找什么答案了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5:40:00
对,那份条例监督草案除了涉及两国论述之外,还有很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5:41:00
多"小小的"文字修正,让他随时能找来问"当时"的协议情形,有薛丁葛的前例,我认为这只会扩大问题。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42:00
那篇文流很久记得也是在政黑看到...争议点都有点出来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43:00
然后因为在争议点选择反对kmt所以某些板很爱.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44:00
昨天跟杨司令战的几个还有提到贸易法,却不知道目前两关条例的监督机制已经比贸易法广了.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5:45:00
c大问一下,那从WTO贸易总协定下手呢?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46:00
说起来司令你随便指个文章就可以让大家有鸡排,何不?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47:00
FTA,ECFA就是比WTO更开放啊,怎可能再从WTO贸易总协定下手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47:00
原po的立场本就很清楚了,只是看到"新"东西沾沾自喜想
作者: max13682 (無法顯示網頁)   2014-03-28 05:47:00
国会对于行政命令还是有废弃请求权保留的监督权限。立院职权行使法62有规定。只是要通过议决而已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48:00
来这里秀一下自认打脸而已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48:00
一来台湾跟中国不适用国与国的关系 二来总协定只是个参考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49:00
鸡排没关系,这台湾和大陆关系特殊,本来法律应用就很微妙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50:00
一不小心就违宪,不小心就没前例可循.....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51:00
我也不敢说很懂 因为法律真的很难...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53:00
其实大家都知道,冥进洞就立萎人少,翻桌大家玩不成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53:00
只希望这星期结束那群学生能离开立法院就谢天谢地了...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54:00
我老一辈的一直在婊那几个带头的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5:55:00
还有希望3/30不要出任何事╮(﹀_﹀")╭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5:57:00
有人说根据WTO国际贸易总协定 国际贸易法凌驾于本国法律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8 05:58:00
我要抗议司令不让大家有鸡排,还有dpp是要只有dpp能玩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5:59:00
所以以国际贸易法为主,天啊!牵连的东西多到吓人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5:59:00
你要遵守WTO,要不然就退出,我们退出不起...全世界大概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6:00:00
就美国可以退出WTO.....所以WTO就凌驾我们的国内法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6:02:00
国际贸易法是那个10年内没谈完FTA就得抬高屁股那个?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6:02:00
你那么想出鸡排,要不然你找文章连结出来PO啊XDDDD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6:05:00
c大息怒,请忽略鸡排,不然再丢鸡排会唤起吃东西的欲望啊!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6:08:00
k大为什么要抬高屁股啊?我当初问为什么不逐条审人家给的答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6:08:00
那个Tea大真的会送100楼吗,我昨天都讲了,他也不认啊xddd
作者: hgsh4 (萌了...)   2014-03-28 06:09:00
案,但是今天看了这篇发现不懂的还是很多。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6:12:00
他说要看王的旨意不是吗?XD
作者: siaokun0203 (bullshit)   2014-03-28 06:18:00
为什么要这么急着过?为何不能改?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19:00
不能改但是可以退阿.谁说不能退的???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20:00
你不爽条件就表决不过.后果就重谈.至于为什么不能改.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21:00
请抗10A总裁的说法就知.整个协议有拿有给.你单方面改对方会认可才有鬼.原本就是不过后重新归0两边重谈.不过这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22:00
次根本不是这问题.而是某边早知道这会过(他们挡不住).才故意放手走非体制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23:00
这次一开始就是.逐条审.打包过.结果你看另一方直接就是
作者: max13682 (無法顯示網頁)   2014-03-28 06:23:00
也不是什么过不过的问题,因为在行政程序走完的那一刻其实就生效了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24:00
如果立院这表决不过后的确可退回重谈.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35:00
什么时候要求退不是诉求了XD 要退回行政院整个重来啊XD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36:00
谁让国民党被抓到"无奈之下的合理选择"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37:00
他就是要退又不想给他审阿.看一下.整个事件是谁不想审?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37:00
反正国民党整个都脑袋有洞 民进党是能杯葛一辈子吗?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8 06:38:00
外国常常讲台湾没准备好,就是指现在这状况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38:00
民进党不审 是因为他们和学生一样整个都想退回行政院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38:00
国民党立委脑袋有洞是新闻吗???连头头都那样了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39:00
是阿.但是民进党自己知道挡不住.所以才了这场戏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39:00
大概是因为某些时效问题让他们急了吧XDDD 一手好牌玩到烂就是指现在的情况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40:00
某些人就是想玩过时效阿.不过看样子反对声浪越来越多了所以我才说.从头到尾啥义题都是不是.只有最终目标: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41:00
不准签XD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41:00
台湾政治太难预测了 九月政争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完全不同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42:00
服贸国会多数 又有两案人民关系条例的漏洞可钻 还能变成现在这样XDDDDD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42:00
一句话:"政党协商".早就该把这东西拿掉了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43:00
否则你以为这些小档为什么拼死都要弄个党团出来?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44:00
只有民进党和学生中比较激进的啦XD 很多参与学运偏蓝的 只是觉得整个重来 比较"干净"XDDD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44:00
为什么会比较干净???协商还是一样谈完再送审?除了时间外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45:00
请问有什么地方有变????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46:00
差的可多 许多有政治洁癖的蓝色选民觉得整个重来可以摆脱张庆忠这一个污点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8 06:51:00
重来符合程序正义可以让反对者少一些攻击点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52:00
不.到时候又会发生民进党杯葛.国民党强行通过.还是一样
作者: max13682 (無法顯示網頁)   2014-03-28 06:55:00
没有程序正义的问题啊,我们伟大的"民意"代表审核通过ECFA授权政府去蛮干的啊。问题跟本就出在国会失能。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57:00
又国会失能了.......协议是怎样玩的要不要先看清楚???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6:58:00
反正很简单.这白痴马要退.请连所有以前同样程序的协议全部停止!!!!!!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6:58:00
民进党就让他杯葛啊 民进党是不可能杯葛一辈子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8 07:00:00
不必杯葛一辈子 杯葛9个月不够就让它们杯葛九十年吧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03:00
年底选举 民进党立委就没空一直杯葛了不需要九十年好吗XDDDDD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05:00
甚至都不用到那时 你当民进党立委都这么闲啊
作者: max13682 (無法顯示網頁)   2014-03-28 07:06:00
立委本来就应该监督政府施政做为,质询政策,如果国会有发挥效用,学生又何须站领立法院。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07:00
楼上不必跟他们讲这个 他们觉得我们就是选上了 我们才是民意 学生只是暴民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7:08:00
我真的是这么认为,如果当年不是ECFA我可能不会投马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28 07:08:00
不审服贸的冥进洞立萎,你应该去罢免这种垃圾立萎,对吧??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28 07:09:00
英九,而是废票一张。因为两人政见差不多。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09:00
我干麻罢免XD 我也想服贸整个退到行政院啊XD
作者: max13682 (無法顯示網頁)   2014-03-28 07:10:00
两党立委有什么差别?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10:00
民进党立委无用很久了 原本我认为大概选举前六个月就GG了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7:15:00
社会的反弹声音别想太多,服贸只是一个理由而已,马英九软太久,事老做一半,又不搞好公关,对的事都变宣传成错的事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7:16:00
加上立院王这根刺在那里。但一般民众哪会想到那么多,只会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17:00
马英九的确应该硬一点 当晚直接冲进去抓出来 就没空给学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7:17:00
觉得总统国会都给你你还搞成这样。日积月累早积了很久的怨
作者: fen1110 (杨)   2014-03-28 07:18:00
竟然去指望王金平XD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7:18:00
但这些怨看到民进党就转头了,直到1985白衫军让大家认为与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7:19:00
蓝绿无关,就一堆人冲去了。民进党发现后,这次又搞了一次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7:22:00
所以这次会闹这样,服贸议题不过是表面原因罢了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7:43:00
对我来说.抗议的不是暴民.破坏东西的才是要抗议我欢迎.谁允许你们破坏东西的??要破坏就别在那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8 07:44:00
在乎自己会不会被称暴民
作者: frankexs (kn)   2014-03-28 07:56:00
有人破坏东西就把所有人一概而论为暴民 你不觉得偏颇吗?
作者: frankexs (kn)   2014-03-28 07:58:00
至于认为所有人都是暴民的人 我不予置评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8 08:19:00
行政院是什么机关?这样闯闹说是暴民只是刚好而已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8 08:21:00
去“手无寸铁”聚众闯美国国会看看啊,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很明显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8 08:37:00
非法闯入立法院还不叫暴民喔?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3-28 08:40:00
有瑕疵可以去吵,但是因为瑕疵跑到立法院占领算是那门子公民运动?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8:46:00
占领立法院和行政院就是不对,这不是表现的很像个公民就能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08:47:00
卸责。没被打成叛乱分子就不错了,还好意思自称公民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3-28 12:52:00
看到说329没给答案我就笑了实际上329讲的超级清楚,两岸、不是、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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