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Ckx9RX ]
作者: zxas10143 (~无言以对~) 看板: FuMouDiscuss
标题: [闲聊]镇暴警察驱离赔偿问题
时间: Wed Mar 26 23:14:14 2014
各位好,如果以下问题违反板规,抑或是有人询问过烦请告知以便自删。
如同标题,我在镇暴警察进行第一波驱离时受了点小伤被送到医院
后来查了些资料,发现我应该可以依据警械使用条例第 11 条:“警察人员依本条例规定使用
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者,应由各该级政府支付医疗费、慰抚金、
补偿金或丧葬费。”
而从国家赔偿法
第2、9、10、11条的理解中,我应该要向赔偿义
务机关(我的专长不是法律,若上面有理解错误烦请纠正),也就是打我的警察
所属机关申请赔偿。(我想应该是台北市政府吧)
不过我刚刚看了这篇报导,
,觉得赔偿应该是不太可能了...
请问我还有其他的自救办法吗?还是有什么自救会我可以参加XD
另外还有的一个题外问题,当时我被送到急诊室时是用健保卡挂号的(废话),
没有特别告知要通知学校或其他所属机构,隔天学校教官就打来关心了
再隔天连系上都打来关心,记得先前学费调涨抗议时好像也有发生类似的事
但....医院(?)通知校方这是正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