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4-03-26 21:27:19※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CjBojz ]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站内: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服贸并没有黑箱.....
时间: Wed Mar 26 21:15:26 2014
先别急着嘘。
先说结论:
1. 服贸没有黑箱,程序合法。
2. 但服贸是黑心,不合理。
3. 目前法律是否违宪,应声请释宪。
4. 事情根源在于代议制度的失灵。
5. 由第4点可导出学运正当性,但其目前的诉求失焦。
作者:
Dia149 (DD)
2014-03-26 21:17:00党工领钱楼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2014-03-26 21:17:00马r英k九下台
作者:
tetsuro (狂悲狂喜)
2014-03-26 21:18:00服贸没有黑箱??????????????????????????????????????????
立法院议事处公报都不承认那30秒了 程序怎会没问题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3-26 21:19:00别再凹这是行政命令,影响几百万人工作权一定是法律位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3-26 21:20:00又是两岸....不就说那个没有明确授权嘛==
作者:
MrStone (★史上最强 没有之一★)
2014-03-26 21:20:00楼上何尝不是党工,不同声音就说是党工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4-03-26 21:20:00说你是党工就是党工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4-03-26 21:20:00
先去志光买本法学绪论看看 还在凹行政命令
作者:
yanli2 ( Yan™)
2014-03-26 21:22:00我就急着嘘
作者:
serdar (serdar)
2014-03-26 21:22:00短视近利,祸延子孙
gemboy:先去志光买本法学绪论看看 还在凹行政命令 XDD
作者:
login (  ̄ 3 ̄)
2014-03-26 21:22:00那30秒 院方都不承认合法了........现在是怎样?
作者:
realion (超乎想像)
2014-03-26 21:23:00加油啦
作者:
PACAT (YUMI)
2014-03-26 21:23:00这你的帐号吗??
作者:
Redkiss (【红亲亲】)
2014-03-26 21:25:00到底在说啥
作者: snngy (很抱歉) 2014-03-26 21:27:00
这篇观点很有趣,很有小护士的风格. 讲几个名词就想唬咙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32:00快转来政黑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3-26 21:32:00因为很多只看标题的
本篇内文没有问题 不过那边说实话是很惨的 要随波逐流
作者:
pcmaner (jas)
2014-03-26 21:35:00连我看了都觉得汗颜,他们怎么可以这么理所当然的嘘嘘乐呢
作者: ej3xl3284 (bro) 2014-03-26 21:36:00
他们根本听不进吧 看标题就2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36:00因为政黑没有2吧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37:00第一点就打枪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38:00ECFA在WTO架构下跟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有屁关系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39:00那这样签ECFA干啥吃的 你是要依据ECFA还是那条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40:00没错啊 不论是服贸协议或ECFA 都没有规范两岸人民权利义务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40:00实体是ecfa 呀 要谈服贸就是ecfa说的 程序是走两岸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42:00所以不该另外立法再说吗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42:00例如移民 或劳工什么的 不可能用服贸就行 不然法规何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42:00要必要另外立法的才另外立 现有法可以用的干麻不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43:00我们大部分的法规在ecfa前就签成与国际接轨了应该说立成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44:00他们要弄公民宪政会议 由各界一起参予法案送立院参考当然你也可以参予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44:00一看知道你没看过配套法规 最相关大陆入境办法都配合修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45:00服贸是在ECFA架构下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46:00你先解释一下 什么是公民宪政会议? 我最纳闷就是这个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46:00你在走什程序 可以先说一下吗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46:00像之前老李稿国是会议那样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6 21:47:00如果你要走条约 也不是这种程序吧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47:00ECFA走国与国 你在那边走两岸 我都快疯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48:00ECFA就是换个名子的FTA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0:00对岸到底算不算外资 老实说我都快崩溃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50:00权利义务法源就是叫"两岸"条例 你可以开宪政会议修废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1:00就说ECFA不是走两岸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2:00支持反对都好 这东西要先弄清楚不是吗
ECFA可没有走国与国.....WTO我们是用“台澎金马关税领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53:00没人不希望弄清楚 所以我上面就是跟你说明你的误解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4:00WTO两岸是用经济体一起进去跟各国签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5:00所以都是用国与国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6:00对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7:00可是里面规定都是国与国啊
台湾不是以国家身份加入WTO的!!是“经济体”对“经济体”,谁跟你国与国了....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3-26 21:58:00我知道你想引导的结论 但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美好......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1:59:00我不是想引导什么 条约内容都可以看可以比对一下ECFA内容跟其他国家签的有没有像
1. 台湾与邦交国,以你所谓“国与国”的方式签订;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01:00大家可以去比对看看FTA跟ECFA内容
2. 台湾与非邦交国,同样以“国与国”方式签订;3. 中华民国到现在没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是用两岸关系条例约束两边的关系,所以签订条约,关系参照此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02:00所以就连ECFA都怪啊问题是内容 等于用另外一个名义包裹FTA
贸易协定又没有规定非比照“国与国”关系签订不可....本来就是,两岸关系条例本来就是用另外一个名义在包裹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04:00要去签WTO是什么单位去签的?
作者:
CHISN (..)
2014-03-26 22:04:00乱入 如果学运有两位这种辩论就好得多了
签的单位是“台澎金马关税领域”,一个非‧国‧家的经济体
你怎么不说一个非国家的经济体坚持要用“国与国”关系和其他国家签约很矛盾? = =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06:00对 所以说我们到底是啥对岸是啥我昨晚已经崩溃一次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22:06:00就领土主权冲突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07:00对 可是签的内容用国与国
那叫做莫名其妙的自尊心....自己装成是国家就可以自我感觉良好 = =
然后被戳破到回归正常的方式,就会因为不是“国与国”而感到崩溃..... = =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0:00问题就在于宪法与现实不符 大家同意吗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22:10:00不然你要台湾用什么去签?实际上就是主权独立国家没错啊连军队都有耶....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22:11:00........................哪里圆谎?
这跟国内宪法一点关系都没有,台湾和新西兰这类非邦交国签订贸易协定,用“国与国”方式,但是新西兰照样不
承认台湾是个国家,懂这最基本的事实吗?不会因为‘台湾用“国与国”的方式和别国签贸易协定了,所以台湾是个国家,好棒!’这是自欺欺人....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3:00为什么新西兰不承认我们是国家又跟我们签国家内容条约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4:00那为什么人家要跟我们签国与国内容条约
作者: Uizmporm 2014-03-26 22:14:00
逻辑问题囉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22:14:00他就是卡位啊.............
因为贸易条约又不会有“国与国签订法”、“和主权国家签订法”.....
作者:
RolfP (洛夫)
2014-03-26 22:15:00在这边番半天 不如请大法官出来洗地板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5:00你先想想WTO的精神是什么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6 22:16:00喊毁宪乱政最多次的怎么还不快点找大法官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6:00大法官只会给模糊解释对啊 我知道国际上一个中国是说对岸我很清楚
你有看过WTO的相关内容吗?没看过你说啥“WTO精神”..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7:00可是我们自己却不是这样讲 那弄出来的东西不会有问题吗
WTO一开始就是“搁置国家主权争议”作前提的好吗....是产生了问题,像阁下你这种坚持一定要“国与国”才算数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19:00搁置就很怪啊 内容是国际条约没关系 大家可以想一想 我说的不一定对
你该不会单纯到以为国际条约只能国家之间签约吧....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20:00那为什么台北市不能去签WTO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21:00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好累= =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25:00大家可以去看一下WTO的维基全台湾签一起用有没有国家的意涵呢
如果台北市签的利益>全台 那说不定可能会发生?反正目的都是钱而已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6 22:28:00看情况囉..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28:00好 台北市要签WTO别的国家要跟你签吗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29:00那为什么不纽约自己签 德州自己签 他们产业型态差很多啊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6 22:29:00别的国家会问, 你老板是谁, 你说算就算吗?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31:00那又回到了什么组织可以签WTO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32:00有资格谈WTO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22:32:00就各国默契啊
你又跳针了,早就跟你说成为WTO会员不需要主权国家的身份,但是要有完整的关税领域,台湾就是以一个非主权国家的关税领域的名目加入WTO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33:00我们是主权国家啊 宪法规定的
在WTO里台湾就不是一个国家、WTO也不需要把你当国家看你先认清这个事实好吗?那你2002年怎么不去抗议我们以非主权国家的身份加入?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6 22:35:00因为那时民进党执政做什么都是对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35:00你说的我也同意 所以我们到底是什么 可以这样变来变去吗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36:00那样当然会有争议啊不这样就进不去WTO啊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6 22:36:00我们是谁, 是相对于对方而定的.. XD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37:00所以两面手法下必然有争议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6 22:38:00争议个大头啦,我是爸的儿子, 我老婆的先生, 小孩的爸爸
对啊,对外非主权国家、对内在喊我们的协议是“比照”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6 22:39:00你说我是儿子, 先生, 还是爸爸?
两岸关系条例界定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可没有违宪哟!你不顾两岸人民条例、坚持“国与国”才是违宪,懂吗?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6 22:41:00对啊 宪法说我们是主权国家 可是国际上来说不是
请接受一个事实:外头没多少国家认为我们是国家,我们内部对着宪法说我们是国家,处理中国问题,我们说那还是我们的国家,只是不得已分居二处。
前几天讨论很多的大法官针对宪法协议二字,解释必须经国会审查,但特别说了两岸的则由国会自己制定,于是国会弄出两岸关系条例。这个立场就表明了中华民国与台湾地区这二者的认同差异(不得不说现在年轻人国家认同普遍混乱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