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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学法学院教师连署之公开声明】
对于3月18日以来之太阳花学运,我们法学院教师有如下之声明:
1. 政府对于学生之诉求,应继续与学生沟通、努力说服。政府不应默认前提,应以开放
态度努力与学生达成共识。沟通之人选、地点、方式与内容,应该先经由双方磋商,才能
达成有效之沟通。
2. 程序正义是不能放弃的底线。服贸协议对于台湾经济之利弊得失,是实质问题。在辩
论实质问题前,必须先处理程序问题。服贸协议应经由如何方式产生?服贸协议之法律性
质如何?应如何审议?这些都是立法院责无旁贷之职责,立法院尤其应该先订定监督条例
,在法制框架下担负起这个责任,以全民利益为依归,不应只听从所属政党之指令行事。
3. 国家权力与国家暴力只是一线之隔。国家权力一旦逾越比例原则,就变成国家暴力。
对于民众攻占行政院之行为,政府必须区别不同情况而分别处理。如果政府将手无寸铁之
参与学生都当成暴民,采取同一强度之驱离手段,即有违反比例原则之嫌。一旦逾越比例
原则,下令者与执行者都应负起法律责任。
4. 集会游行为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实施民主宪政最重要的基本人权。大法官已明确
要求国家应保护集会游行的安全。我们呼吁警察应积极遏止及排除对学生和平集会之外在
干扰及暴力行为,保护参与集会学生及民众的安全,让人民享有免受私人暴力恐吓而无法
行使集会权利之自由。
5. 对于被逮捕之学生,我们认为检察官应该考虑学生之行为、年龄、品格、教育程度等
事项,尽速决定是否予以释放,不应轻率声请羁押。后续侦查程序应迅速进行。侦查终结
时,应考虑学生情况,从宽予以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让学生能尽速回到学校完成学业。
6. 教育首长及各大学校长,不宜仅在乎学生读书受教之权益,却忽视学生因警察镇压所
受之身心伤害,更不宜忘怀即使是遭受逮捕的学生也仍然是我们教育与保护的对象。教育
首长必须尊重大学自治之精神,不宜以行政权恣意指导各大学应如何教育与面对参与及支
持之学生。
连署人(依笔划顺序排列)
王文杰、王晓丹、江玉林、何赖杰、吴秦雯、李治安、李圣杰、沈宗伦、林良荣、林佳和
、林郁馨、周伯峰、孙迺翊、徐婉宁、许恒达、许耀明、陈志辉、陈洸岳、陈贞如、陈惠
馨、黄程贯、傅玲静、杨云骅、詹镇荣、叶启洲、廖元豪、刘宏恩、刘定基、谢如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