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新闻] 夜市摊商触电 获判赔128万

楼主: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3-26 00:09:49
高雄市政府养工处: 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自己被电死的关我们什么事~~~
奇怪???
这不是应该最民主、最倾听民意、最重视人民的民主圣地吗???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571117.shtml
2014.03.25 07:12 pm
高雄六合夜市陈姓女摊贩被路灯电晕一度命危,高雄地方法院认为,
高市府养工处未尽维护责任,须赔陈女新台币128万元。
高雄六合夜市陈姓女摊贩民国100年6月间在六合夜市开始营业,使用紧邻
六合二路与民主横路路灯旁供电设施,欲用插头插入时,却因路灯漏电被
电击,送医一度命危,在加护病房住10天才转至普通病房,呈现脑损伤、
失忆症候群等现象,目前仍在复健中。
陈女事后请求国家赔偿,要求主管机关高市府工务局养工处赔偿医疗费、
精神慰抚金等共500万元。
养工处否认有过失,并辩称路灯维护工作由承包厂商升汉公司负责,
与养工处无关。
法官则认为,路灯底座有两条外接电线漏电,导致路灯成为带电体,
与陈女触电有因果关系;养工处虽将维护工程发包予厂商,仍是管理机关,
应负过失责任;审酌陈女请求的精神慰抚金和劳动能力损失过高,
应赔偿陈女128万元较合理。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6 00:11:00
哀 真衰
作者: chosen4040 (Mr.Pistol)   2014-03-26 00:21:00
吱有之都,糕熊!很正常啊!先推过错,剩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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