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协议根本不是什么国际条约,而是两个行政部门就自己权责所能管辖的范围去开放。
因为我们为了加入WTO,从1980年代开始,行政院与立法院就把国内管制的法律修正到能
与WTO条文接轨,所以法律条文也不会是障碍,最后把关的,只剩下行政部门决定开放的
是什么。
==================================
不好意思我又来打脸了
张钧伦这个律师我认识
他在几个个行政法院的诉讼我都清楚
结果都是败诉
至于他说服贸协议根本不是什么国际条约
我想这点可能违背国际经济法学者的通识
服贸协议既然是从GATS来的
而GATS全文是什么?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 is a treaty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that entered into force in January 1995 as a result
of the Uruguay Round negotiations.
The treaty was created to extend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 to service
sector, in the same way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
provides such a system for merchandise trade.
=============================
请看清楚什么叫treaty
中文的意思就是条约
就是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书面协议
如果说服贸协定不是条约的话
那美国人干嘛特别另订一个Fast-Track/TPA法案
由国会授权行政机机关加速国际贸易协定的签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3-25 20:35:00他指的是对中国的不是 对其它国的应该是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36:00天才,又要秀下限了吗那拜托如我那篇说的,请赶快找大法官解释宪法告总统OK
End,dpp大部份暴民都是看了懒人包就反服贸,这是不容质疑的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38:00如果大陆台湾=国与国淦麻不签TPP等级拜托一下OK?
作者:
henrryc (亨利C爱听Beautiful)
2014-03-25 20:39:00请参阅《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第二项
作者:
swatteam (Kimi Chen)
2014-03-25 20:40:00人家讲行政协议级的东西.有人还在条约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0:00又在秀下限.......你的法律真有趣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5 20:41:00
你们那么认真干嘛?我都笑笑看耶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1:00反正可以练练2008年以来都没有的嘴砲嘛,7年没用了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3-25 20:41:00有梦最美 希妄相随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3:00佩服.....又是下限
居留...WTO和ECFA就有了.. 到现在怎么还没看到一堆移民我好希望看到一堆中国移民喔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4:00太佩服了,兆元PO说法我现在不可能上PTT,光我这边陆客投资单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5:00就可以让我跑到死还跟你在这嘴砲,加油点,理论的斯特汀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6:007年的嘴砲没用会生锈,刀子也是,拔出来就要见到血你逻辑谬论了吗,国际=条约国内=什么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5 20:47:00大陆台湾=国与国啦?佩服,那怎么签ECFA不是TPP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服务许可办法都是本来就有的东西 THX
ECFA开放了一阵子我邻居都还没变中国人 马英九不用负责?
作者:
fstd (Careless Whisper)
2014-03-25 20:51:00都败诉还好,因为行政法院本来就称之为败诉法院(逃)
话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第2项还是某位国际谈判专家主导的
协议之内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者 我想是有的
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服务许可办法第12条
纯陆资当然是不适用 所以你有看到你自己引的就是跨国企业
谁跟你说服贸一定要是纯陆资 独资 合资或合伙都可以吧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4-03-25 21:29:00lesnaree2 专业人员是受雇的吧? 负责人不算 那专业人员呢
依国际协定开放服务业项目所衍生雇用需求,及跨国企业、在台营业达一定规模之台湾地区企业,得经主管机关许
可,雇用大陆地区人民,不受前六项及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之限制
所以你的意思是大陆企业没办法成为跨国企业吗 XDDDDDDD
北京设个实体公司 然后在欧美亚广设据点他就可以是跨国企业 不是吗?然后他用这自然人规定来台 不行吗?
你自己也有引本办法所称跨国企业,指在二个以上国家建立子公司或分
我有误解 后面有其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国外 这是我的误
但你的一方法人也讲了 在该方设立的的实体,包括任何公
司、信托、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协会(商会)
所以那条自然人办法不就更严格? 陆资的母公司或本公司
任何公司一定要是母公司或是本公司吗?我刚去洗澡 sorry
母公司或本公司设在第三国的跨国公司 并且在大陆地区
台湾地区都有据点的跨国公司 为何不能排除一年限制?
而是在母公司或本公司设在第三国并在台湾大陆都有据点的跨国公司的陆籍高阶管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