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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很实际、很不客气的话,国家本来就是在统治范围下,唯一能够合理使用暴
力的权力机构。国家不使用暴力,不代表它不能使用,它只是会在非常限定的场合下
使用而已。
学生要闯行政院,本来就是在挑战国家的底线,国家开出警察宣布要驱离,就已经
表达它将要实行它暴力的一面了。
但国家机器到这一步,也还不是说发动攻击就发动攻击,它还受到法律的限制。不
要忘记在动手前警方还先放话定调驱离的时间(还可能往后延期),也再次提出警告
它会动手。如果你不想跟国家真枪实弹地动手,你就该在时限之内离开。
也请别忽略没有人敢否认冲进行政院的这个情况下国家可以动手(他们只敢说国家
动手太重了)。实际上,到了时限内还要留在这包围范围内的人,就应该视为他们已
经表达了愿意和国家暴力面对面对抗的觉悟了。
承受国家暴力的模式,大致上可以看到三个主要的反应。第一种就是冲上去和警方
直接暴力对干(第一波的时候出现),还就一种就是手牵手静坐或躺下来让警方大费
功夫搬离的模式(可以看到国内外用洒水、胡椒粉对付的手法)。这两种模式也是民
主国家常见的方法。
不过台湾还有更常见的最后一个奇行种,就是自以为“警察不敢过来”、等到警察
真的过来就害怕想要逃跑,然后被警察蜂拥而上制服的那种人。这种人常常把自己写
得很可怜,用“我只是路过的”或者是“我只是想跑”这类的无辜语气来博取同情。
不过,拜托,路过怎么可能还会在警方警告之后呆上一个钟头或更久?警方警告本来
就是要求那些“路过”的人快快离开免得遭殃。更别提当你在里面时你已经被视为是
现行犯,现行犯在跑,警察哪里有客气的道理?
如果抗争的人没有面对国家暴力的觉悟,那还怎么称得上是对抗国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