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sgd 2014-03-25 00:37:54大家别起争议
来听听地院供跨卖
捉与放,都在法官一念之间呢
伟大的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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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声羁字第74号新闻稿
有关被告魏扬因妨害公务等案件,经检察官于民国103年3月24日声请羁押,本院公告裁定
主文:“声请驳回。”理由如下:
一、本件检察官以被告魏扬涉犯刑法第刑法第135条第1项、第136条第1项之公然聚众妨害
公务罪,以及同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第354条毁损罪、第306条侵入住居罪,犯罪嫌
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本院声请羁押,并以被告之供述、
现场照片、脸书打印资料,以及新闻媒体报导为证。惟查:
(一)被告固于脸书张贴:“抱歉我知道这样动员很不负责,但请愿意的朋友来行政院声援
,多来一人,就必须逼警方多派三个人清场,之所以占领行政院,除为立法院伙伴舒减压
力,更是让马政府看见人民的决心”等语,然其张贴之时间系103年3月23日晚上9时许,
已与检察官所指群众占领行政院之时间即晚上6时许有相当之间隔,且依其用语,亦仅能
认被告曾呼吁民众前往行政院声援,到场表达反服贸之诉求,尚不能认系被告有何谋议聚
众妨害公务,或煽动他人犯罪之行为。至被告之友人陈慧元之脸书固贴有“占领行政院,
场控是魏阳,请大家听他的”等语,然其张贴之时间系103年3月23日晚上11时许,且依其
语意,亦仅能认被告为现场之控制者,然被告究系行政院业经占领后方进入行政院控制现
场,或系由其控制现场群众占领行政院,已有疑问,且现场控制或为秩序之维持,或为主
要发言人,实难仅凭“场控”一词,即认被告即为占领行政院行动之主导或指挥者。
(二)又依卷附现场拍摄得知之画面,仅能认被告在行政院抗议现场时,曾手持麦克风对群
众发表谈话,然不能认被告有何亲身参与妨害公务、毁损行政院设备或侵入行政院之情形
。
(三)被告于检察官讯问时系表示其系在进到行政院后,处在主导的地位引导群众进行诉求
、抗争等语,并未曾表示其有教导群众如何应付到场执行驱离之员警等语,则检察官指被
告于检察官讯问时坦承其教导群众如何应付到场执行驱离之员警,已与卷内事证不符。
(四)况到场参与之人均一致供称其等到场并非系受被告之号召,自不能反为对被告不利之
认定。
(五)检察官声请意旨以本案号召、煽惑群众强占行政院并非仅被告一人涉案,且非被告一
人即能独自完成所有犯行,显尚有其他人员未查悉,是在未知共犯查获并查证之前,依其
事实难认被告无勾串共犯、证人之虞等语,惟本院遍查卷内事证并无相关佐证,应属检察
官臆测之词,尚难迳为认被告不利事实之认定。
二、综上所述,依现有卷内事证,本院查无积极事证足认被告有何刑法第刑法第 135 条
第 1 项、第 136 条第 1 项之公然聚众妨害公务罪,以及同法第 153 条煽惑他人犯罪、
第354条毁损罪、第 306 条侵入住居罪之犯嫌,且检察官并未举证被告有何勾串具体之其
他可能为共犯之犯罪嫌疑人,尚难迳以被告于警询保持缄默或于检察官讯问实拒不提供共
犯者之身分,而认有事实足认为被告有何勾串共犯之虞。是检察官声请羁押被告,应予驳
回。至被告选任辩护人顾立雄律师声请即时讯问证人罗○○、卢○○,欲证明被告并非首
谋聚众之人,本院既认被告涉嫌尚非重大,且无勾串共犯之虞,已如前述,故辩护人顾立
雄律师上开声请调查证据,核无必要,附此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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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色技巧太烂 放弃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5 00:38:00就是无法证明他是主谋
作者:
jerry5 (Tunnel Vision)
2014-03-25 00:39:00无所谓啊.. 反正本来就是做做样子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39:00“查无积极事证足认被告有何...罪之犯嫌”就无罪啊XDDDD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5 00:39:00很好,这个标准应该后续都没事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5 00:40:00就法院认证的坦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25 00:40:00看这个叙述 如果检察官还有脸起诉 算他厉害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3-25 00:40:00
之前声明切割的不知会如何
楼主:
tsgd 2014-03-25 00:40:00冲撞总统府都能没事 两次无保 其实我本就对这件事没有期待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3-25 00:40:00这告诉我们在台湾只要你揪到够大团就可以冲.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3-25 00:41:00所以同理 只要有人闯进去地方法院用法官麦克风亦可??只要叫大家守秩序 冲进法官办公室也没问题 ?
第四点.仔细看怎么感觉有点残忍...不给他捡尾刀XD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5 00:42:00法院认证的默默煽动者 衰的都是前头的学生
作者:
benson (库恩)
2014-03-25 00:42:00看来后续都没问题了 伟哉
楼主:
tsgd 2014-03-25 00:42:00(四)的见解很可笑 一致供称就能当心证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25 00:42:00他有没有冲进去办公室我不知道 但依照本篇检察官所述
作者:
genesic (嗯?)
2014-03-25 00:42:00感觉还好,他也只是冲进去抢了麦克风来讲几句话而已要当主谋还早得很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25 00:43:00警方当天录影的影片 并没有拍到他冲进去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3-25 00:43:00
就没有积极证据阿,不然咧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3-25 00:43:00第五条的意思是 大家都是自发去占领行政院的 没有共犯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3-25 00:44:00没有共犯就没有串证之余 结案
楼主:
tsgd 2014-03-25 00:44:00我是觉得奇怪 这件事情一定只有主谋才有罪吗 可以这样限缩?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3-25 00:44:00所以很棒啊, 台湾是个天天都有小确幸发生的地方.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44:00“但请愿意的朋友”哈哈哈
各方面来说 把他放回去的优点的确比关着他要多 至于司法方面的问题嘛 反正一下子活一下子死 放著纳凉先吧w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45:00为什么魏要说他当首谋没关系?他要袒护谁?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46:00如果群众是自发,魏实在没必要说他出来当首谋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25 00:46:00如果陪审需要你的联署 请加油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4-03-25 00:46:00
只好补证据了
楼主:
tsgd 2014-03-25 00:47:00(五)也很微妙 说是没抓到全部滋事分子 要是抓到 彼此也说没
作者:
benson (库恩)
2014-03-25 00:48:00本来就无罪 照这来看为杨是在帮忙稳定群众 非暴民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48:00是啊 反正进行政院吃太阳饼吃乖乖拿钞票一定无罪啊~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3-25 00:48:00如果占领法官办公室借用麦克风呼吁大家守秩序 可以喔??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48:00就是有人号召阿~星期日晚的八卦板的文都被删了,不然一堆冲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49:00文
作者:
pcmaner (jas)
2014-03-25 00:49:00没实际确切证据 本不该羁押 但这不代表这件事件被合法化这样子就够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3-25 00:50:00如果检方来ptt声请捞删文会发生什么事? XD
作者: aqua17 (Y.W.) 2014-03-25 00:50:00
乔峰本来就无罪,政府应要努力揪出带头大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50:00“本来就无罪”何需合法化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3-25 00:50:00也对 如果被羁押 那胃疡就成英雄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50:00不要跟我说因为一道光指引迷途的孩子,醒来已经在贵宾室喝茶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4-03-25 00:50:00他应该只是挂名的 意思大概是这样
楼主:
tsgd 2014-03-25 00:51:00当然 我绝对支持没证据不可以羁押 但法官这自由心证可能是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3-25 00:51:00
真的来捞就会一堆人喊戒严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3-25 00:51:00那检察官得去找真凶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52:00话说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曾在当晚进去过 为何306条不成立?
作者:
pcmaner (jas)
2014-03-25 00:52:00他没要袒护谁 反正英雄主义作祟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说不定他还想被关 可惜法院不如他所愿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4-03-25 00:52:00这文看来真的是法院认证的坦耶 要找别的主谋? 无头公案...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54:00可以去查黑色岛国的网页阿?星期日po攻占行政院文要大家去,后来又删除了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25 00:54:00没人说目前无法成立306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55:00检方要查可以调记录删了也未必有用
什么东东.....现在程序是侦查中,检方声押失败,你键盘审判,很急唷.....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3-25 00:56:00FB上的删文有这么容易要到吗? 跨国耶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25 00:57:00那是法官针对检察官提出的羁押事由所做的判断搞不好检察官调记录 找人证就起诉啦
声押庭审查羁押原因及羁押必要 实体有罪无罪等到审判中再来调查证据.....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58:00"被告究系行政院业经占领后方进入行政院"所以占领后在进入就不违反306?
检察官草率声押 证据不足 法院当然一巴掌打回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5 00:59:00法官已经认知被告有进入行政院 还无306罪嫌是怎样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0:59:00而且学生干部也大概知道是谁先冲进行政院的,都有新闻画面看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5 01:01:00只能说尊重司法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1:01:00结果魏扬是拿来当烟雾弹的?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1:03:00难怪闪灵被问到革命急忙撇清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1:06:00女的我好像记错了她好像是安抚大家坐下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1:09:00仔细想过,带油压剪跟梯子还有拿棉被盖刺网整个分明就有计划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25 01:10:00的行动,最好路边刚好有拿来用 = =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5 04:07:00不意外法官挺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