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ilman (魏尔曼)
2014-03-25 00:16:32※ [本文转录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C5KUk0 ]
作者: shellpig (贝壳) 看板: FuMouDiscuss
标题: Re: [讨论]服贸利大于弊?? 有参考文献吗
时间: Mon Mar 24 23:54:03 2014
※ 引述《werws (wer)》之铭言:
: 服贸利大于弊??
: 有参考文献吗
: 有什么样的根据说是服贸利大于弊??
: 我研究生 要懂得查证
: 服贸利大于弊到底是在哪边看到的???
今天看到的几份文件,给大家参考一下
不确定对于文件内容的理解是否有误,要麻烦懂得人帮忙看一下
台湾于2002年加入WTO, 大陆是2001年加入的,
也就是说两边都是WTO成员
WTO内有个"服务贸易总协定"
直接这几个字去google就有全文
其中第一条是提出服贸的范围(基本上来说包山包海)
重点在于第二条:
关于本协定所涵盖之措施,各会员应"立即且无条件"地对来自其他会员
之服务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不低于该会员给予其他国家相同服务或服务
提供者之待遇
那么, 台湾给予其他WTO会员国的服贸内容为何呢?
请上网查"侨外投资负面表列"
会发现, 只有列出的那些不行, "其他全部都可以".....
而本来签订的内容是列出指定的项目大陆才可以投资, "其他全部不行"
"服务贸易总协定"在最后的附件有提到豁免之条件
这个项目的目的应该是用来给予WTO会员国一个缓冲时间,
或是给予双方国家的谈判时间,
毕竟他并没有要求一定要一视同仁, 双方国家谈判ok就好.
然而这个豁免时间是有时间限制的.....
五年以上的豁免时间要通过WTO审查, 并且通常上限是10年.
台湾是2002年加入WTO, 今年2014了.....
也就是说...大家不觉得为什么这次台湾民间反服贸这么凶
大陆官方好像都没说啥?
原因就在于, 你这个特殊版本要是没过,
很简单, 会有两条路:
1.直接把中国跟其他外国开放的条件一样(也就是全都开放了)
2.不然就是, 离开WTO......
不论是1或是2, 大陆都爽翻了....
既然如此那他干嘛还需要有啥动作?
放著让你们自己玩就好啦....
作者: leo6543210 2014-03-24 23:57:00
是真的吗?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4-03-25 00:11:00
目前台湾还未与别的WTO会员国签署"服务贸易"协定,所以没有所谓最惠国的问题。
楼主: wailman (魏尔曼) 2014-03-25 00:16:00
借转隔壁~
民间反服贸这么凶? 有吗? 学生比较凶吧 学生=民间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3-25 00:17:00他说的没错,中共他不和你玩ECFA,直接用WTO规则,也可以叫你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3-25 00:18:00开放,认为不用服贸的等中国用WTO施压下来,服贸那些限制都没
有点怪:2002+10=? 所以台湾有通过10年以上的审查?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3-25 00:19:00湾到时开放的绝对不止现在列的64项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5 00:19:00签wto的那个,这次态度很玩味
如果这次没过我们会被踢出WTO,若真如此,政府不拿出来当说词很奇怪…
楼主: wailman (魏尔曼) 2014-03-25 00:20:00
请神人大大们多发表看法给大家长长见识,谢啦。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3-25 00:20:00而2012年为什么没吵?因为ECFA签了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4-03-25 00:20:00签WTO那个不可能不知道 她只是不想让马完成服冒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5 00:21:00我也持保留态度 要是能开这招政府早就做了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5 00:22:00就像服贸要是能公投 学生早就喊了一样
若不签将来要开更多,不是更可以激起恐中症使人民支持服贸?这怎么看都觉得有点问题。
作者: salinia (as) 2014-03-25 00:24:00
推这篇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5 00:26:00我觉得那10年应该是要从开始谈算起现在FTA确实还没看过谈超过10年的 韩加也只有9年
作者:
koexe (独酌)
2014-03-25 00:27:00不然照这逻辑接下来我们跟其他国家谈都要把屁股抬高了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4-03-25 00:33:00
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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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ilman (魏尔曼) 2014-03-25 00:51:00
楼主: wailman (魏尔曼) 2014-03-25 00:53:00
针对他的第二段,可见这篇文章还是有倾向的。各取所需吧。
楼主: wailman (魏尔曼) 2014-03-25 01:04:00
去看了这作者的专栏,人果然不能强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