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很沉痛地说 江宜桦的确是自己打了脸
因为他根本就没想到,原来静坐到最后,暴民还是冲进行政院和立法院
宪政民主的核心意义是“统治者不得滥权”,而不是“滥权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宪政
主义要求我们检视集会游行法有无违宪,而非要求我们顺服于具有违宪嫌疑的恶法。
如果只因为台湾已经将选票普及于每一个人,而国会议员已经全面且定期地改选,就要求
人民不该再有上街头抗议的念头,那显然是低估了维系民主社会所需要的动能。如果只因
为忧虑群众运动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众运动所可能造成的社会不安,就想彻底
否定群众运动在民主体制中的地位,恐怕会掉入霍布斯式专制主义的思惟。
无论如何,笔者很难想像“静坐”的群众如何能“冲进总统府”?手无寸铁的抗议者如何
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静坐前还拼命在训练义工维持秩序的人民运动,为何要去为军
警的武力镇压及不特定支持者与反对者的冲突负责?
觉得不服气的人再看看作者是谁吧
作者: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江宜桦
中国时报 200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