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国中老师兼深蓝子女参战策略与心得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11:13
==============================================================================
http://disp.cc/b/163-7sTJ
 每个部门开放内容有四项:跨境服务、境外消费、商业据点、自然人呈现
 台湾开放的 只要大陆资金够 几乎全部项目都可以用独资、合资、合伙、分公司
       这四种方式设据点
 大陆开放的 还会要求专业人员务必符合相关证照要求或大陆原有规定 
       设立据点也不一定四种都有 有的还会限定城市
 仔细看看内容 为什么大陆的部份可以订定的如此详细 
 同一个项目还会针对不同的内容写出不同的规范 台湾的却好像一直复制贴上呢?
==
 WTO水平承诺内容我找不到相关资讯 或许有包含前两类也不一定
 但为什么两方明订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台的大陆人没有限制一定要有专门职业证照
 而去大陆的台湾人却要具备服务相关学历和技术职业资格呢?
==
 还明确指出资金达多少(至少600万台币)、可以来多少人(6~45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是这份文件却还有订定要求来台正式工作的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
 除了工作经验还要有相关学历或专业证照的规定
 规定的来台停留的时间有的和服贸协议的一样、有的比较少
怎样算专业还有可以待多久这两件事 大陆人到底要遵守哪一种版本?
 如果到时候这么多人都跟着合法设立的公司来台湾 却像某些劳工一样非法滞留
 或者是尽管合法停留 却影响台湾的一些政策执行该怎么办?
==
入出国及移民法 http://ppt.cc/-51P
 第三条 停留:指在台湾地区居住期间未逾六个月。
     居留:指在台湾地区居住期间超过六个月。
     永久居留:指外国人在台湾地区无限期居住。
     定居:指在台湾地区居住并设立户籍。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 http://ppt.cc/iVA-
移民署法规查询系统
 里面现行大陆人可定居台湾的条件主要是透过依亲也就是结婚关系来取得的
 这样看来 前面提到服务贸易里面的小漏洞 似乎最多就是永久居留无法拿到户籍
可我突然发现这个移民业务小精灵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mp.htm
大陆人民的分类下面 就有定居这个选项 怎么样的人可以申请
 *大陆地区人民基于经济之考量,经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满2年者,得申请定居。
        ﹋﹋﹋﹋﹋﹋﹋﹋﹋﹋﹋ ̄ ̄ ̄ ̄ ̄ ̄ ̄ ̄ ̄ ̄ ̄ ̄ ̄
 *大陆地区人民,经专案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连续满二年
         ﹋﹋﹋﹋﹋ ̄ ̄ ̄ ̄ ̄ ̄ ̄ ̄ ̄ ̄ ̄ ̄ ̄ ̄
  且每年在台居留逾一百八十三日(至少一百八十四日),同时符合一定条件者。
也就是说除了依亲之外还有这两种也行吗?
我怎么有种这好像是为服务贸易协议量身订做的配套措施的感觉
==============================================================================
主要就是说技术人员跟定居的问题吧?
专业技术人员
ECFA常见问题中 第20题有提到
(至于不要问我为啥是拿ECFA条例不是服贸 问这问题代表你根本没搞懂!!)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ECFADoc/9908_FAQ.doc
然而,其他一般商业服务业,倘我国开放,则来台投资的陆资企业可派遣白领高阶人员来
台经营业务,如负责人、经理人、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等“企业界”专业人士,亦应根据
现行“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并未进一步放宽。因此对于大陆
企业来台投资的陆资企业负责人或专业人士来台工作,设有严格的资格条件及人数限制,
例如即使总投资金额超过330万美元(约新台币1.56亿元),陆资企业派遣来台经营的总
人数仍不得超过15人,换言之,大陆企业投资金额再高,派遣来台运营的人数上限为15人

哪里没专业技术人员??
还45人咧...?
45人是可再带2位家属,但家属不得工作..(来2只米虫帮他花钱不好吗?)
别再引用错误资讯...
※另外有人会提假公司真移民,请看"陆资来台投资的审查及管理机制为何?"这篇
※至于还会有人提做假帐,那会是会计师的问题
※你只能要求政府查帐更严格,这不是反服贸的好理由
定居
定居拿身分证 要跟中华民国国人结婚
现行规定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由团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至定居等阶
段,而且在台湾地区居住期间达到规定,最快约需要6年时间,申请并取得定居许可后,
就可以到户政事务所办理设籍并申请身分证。
所以定居....他就还是定居...除非结婚...他待再久也不会改变=_=
要反现行定居法规 请移驾移民署...干服贸屁事=_=
作者: blackcateva (伊芙酱)   2014-03-24 15:11:00
不平等条约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4-03-24 15:13:00
你要回应就要写的清楚 让人可以看出你的文字和原文不同
作者: MeowDeLay (喵的勒)   2014-03-24 15:13:00
这篇看到不少人转,不过我唯一疑问就是.............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13:00
改搂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3-24 15:14:00
原始那篇断章取义很严重 还说她印下来研究很久...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4 15:15:00
基本上就是认为我们派出去谈的人,以后执行的人,全部都会放水
作者: customptt (修)   2014-03-24 15:15:00
看下经济部长的回答啊= =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16:00
常出包经济部长说啥=_=?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17:00
不过服贸条例如果我没解读错误的话 限制更严格上限7人 不是15人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3-24 15:17:00
万一 可能 如果 会不会 除了这种为反而反还可以举哪些阿奖不出一个道理就别再那理理直气壮啦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4 15:18:00
严格没有用啦, 反正一定会交相贼, 看到陆资就闭眼过关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18:00
U大是反串吧XD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4-03-24 15:19:00
我只是在转述我看到主流意见的声音, 我的FB里满满都是这种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3-24 15:19:00
反正暴民谴责别人就是这些话 什么道理都讲不出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20:00
碰过不少讲不过的就人身攻击... 条例引错被破 数据拿不出来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21:00
之后就开始你脑残深蓝 去喊你的马皇万岁
作者: ken006 (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压)   2014-03-24 15:21:00
看起来是对大陆不平等吧,人家一个城市抵你一个台湾的
楼主: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4 15:22:00
大陆主要开2省份 15000万人 (5倍)
作者: ken006 (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压)   2014-03-24 15:22:00
算起来人家开放的范围还比你台湾大,没筹码谈什么判?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3-24 15:42:00
不然大陆青年干嘛反
作者: corrdee   2014-03-24 15:49:00
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