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sfys ( )
2014-03-23 23:40:19壹、为何总统个人意志可以凌驾民意?
一、宪法增修条文罢免、弹劾总统之门槛奇高
(一)罢免:立委1/4提议、2/3同意,并经选举人过半数投票、过半数同意
疑问:选举是直接、相对多数,为何罢免却是间接、绝对多数?
(二)弹劾:立委1/2提议、2/3同意,声请大法官审理。
疑问:也没有人民联署提出的途径?且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根本没提
到相关弹劾程序
二、修宪?门槛更是高的离谱:立委1/4提议,3/4出席,3/4决议,公告半年后,有效同
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这算柔性宪法、刚性宪法还是钻石宪法?
修不了宪法那就照宪法来,罢免执政党立委到2/3,再进行罢免总统或修宪。走上街头
几万人的声音专制政府听不见,三年后再用选票回应也许为时已晚,若不考虑革命和暗杀
,似乎只剩全面罢免执政党立委一途。
贰、革命可行性?
看政黑板那些尚书大人就知道,民智未开阿,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