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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建荣:国家不守法、人民没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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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贸学生占领立法院,被马英九总统批评为牺牲民主法治。图:林雨佑/摄
新头壳newtalk2014.03.23 李云深/台北报导
马英九总统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他并批评占领立法院学生,“
难道要用这种方式破坏法治吗?”桃园地院法官钱建荣今(23)晚对此发表文章回应指出,
“没有民主也没有法治”,这是一体两面。当行政、立法两权联手架空民主,向威权靠垄
,自然失了法治基础。国家不守法、人民没民主,这才是“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的真谛
。
以下为钱法官的全文:
对于马英九记者会的相关回应
文/钱建荣(桃园地院法官)
总统马英九今日(323)召开国际记者会回应占领立法院学生的诉求,简单的说就是否决学
生关于退回服贸与先制定两案协议监督条例的两点诉求。马总统并特别 强调“没有法治
就没有民主”,认为学生占领立院,瘫痪国会的作法是牺牲法治,民主也将不保,并强调
总统必须依据宪法捍卫民主与坚持法治。
我同意“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的说法,但身为法律人的总统却给国人一个最谬误的法律
教育。这句话讲的是国家要守法,因为民主国家就是透过人民选出代议士, 制定多数人
能接受的法律来治理人民,并要求国家要依据法律来施政,也只能依据法律才能处罚违法
的人民。
如果国家不守法,就成了“没有法治”的国家,当国家不遵从人民制定出来的法规范,一
意孤行遂行执政者的自我意志,那就不是法治国家,没了法治的国家,就不是民主国家,
是极权专制国家。
总之,所谓民主法治国 家要求的是国家要守法,可不是人民要守法。同样这场记者会,
马总统在回答民视记者提问时,已经明明白白承认服贸在3月17日委员会(一读)审议那
天,因为 在野党党委员占据主席台,“没办法进行审议”,所以张庆忠才宣布直接送院
会(二读)。所以连总统都承认委员会没有审议这个公众周知的事实,不论他是听从同
党同志的报告还是看报纸媒体得知。没有审议已经是总统都不否认的事实!
翻开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7条就知道,除法律案、预算案应经三读外,其余均经二读会议
决之。这还是立法院依据宪法第63条规定所议决之议案程序。而各委员会 为审查院会交
付之议案,是可以召开公听会邀请政府及社会人士表达意见的,并得作为院会审查之参考
。
更别说张庆忠是迳自将服贸协议降格为“行政命令” (?),认为超过三个月未审议(注
意张委员自己也认同未审议),意图依据立院职权行使法第61条规定,视为已经审查。
早在20年前国安三法发生未逐条实质 审议的争议时,大法官释字342号解释就说过:“法
律案之立法程序有不待调查事实即可认定为牴触宪法,亦即有违反法律成立基本规定之明
显重大瑕疵者,则释 宪机关仍得宣告其为无效”。除非瑕疵是否已达足以影响法律成立
之重大程度,有待调查,就不算明显,应依议会自律原则,谋求解决。
如今上自马总统,下至张庆忠委员本人,乃至全国民众都清楚知道,委员会没有一读,没
有任何实质审议,甚至还没开议,就被送进了二读的院会!换言之,就算执政党否认服贸
的性质相当于法律,依法他也要经过两个读会审议。
如今摆在眼前,包括总统在内的全国人民都不否认的,审议服贸只剩院会这一个读会而已
。未来就算立院院会如总统所不反对 的,逐条审议表决服贸,仍无法改变只有一个读会
审议的违法事实,如此“明显重大瑕疵”的立法程序,不只是违反立院职权行使法,更是
违反宪法第63条的违宪 行为!依大法官解释意旨,就是无效的法案!
任何人都听得出来,马总统所谓“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的说法是指责占领立院的学生眼
中没有法治,危害台湾民主。 但明明是国家不守法在先,说要依据宪法的总统,却反过
来以宪法约束国家权力的民主法治国原则,指摘行使受宪法保障的公民抵抗权的人民,真
是让人错乱的不知 今夕何夕?!
最后更别忘了,“没有民主也没有法治”,这是一体两面。当行政、立法两权联手架空民
主,向威权靠垄,自然失了法治基础。国家不守法、人民没民主,这才是“没有法治就没
有民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