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逐条审又不能修改

楼主: justice79 (indyfan)   2014-03-22 18:03:56
我之前在推文不就说了,一些学者主张采条约审议
就算给你当条约好啦~条约跟契约一样是一体的
你们看国际新闻的时候,不论条约或协定,最后一定双方签字
如果其中有一条无效,那签这名不就签心酸的吗?
所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错误、诈欺、贿赂、强迫者
撤销其承受条约拘束之同意(就是无效啦
要嘛表决接受或否决,全有全无
而DPP主张逐条审议,不是玩假的就是没常识
配合你们玩逐条审议还不满意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2 18:05:00
学生要退回唷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2 18:05:00
这就是打包表决阿.谁跟你逐条啦
作者: qaz630210 (皓)   2014-03-22 18:06:00
这么邪恶的协议相信对DPP选情一片大好啊 先认输到时在喊当选即废除不就必胜了 赶快表决啦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03-22 18:08:00
逐条审本来就是一条不过就要全退重签,不然不代表民意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03-22 18:12:00
国会本来就是代表民众用来监督政府(服贸内容)内容...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03-22 18:14:00
明明光明正大可以通过的事偏要搞小动作 这头脑有问题
作者: fasterlin   2014-03-22 18:29:00
立法院有议事效率的话,搞不好逐字审行政团队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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