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出现的那篇未来告诉文呢
虽然我不是法学专业
不过对未发生的事情提出告诉还真是第一次看到
今天快过完了
如果到明天都没事的话这要怎么算数?
笑话ㄧ则?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3-21 23:45:00自我催眠的笑话吧
作者:
chrisstar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
2014-03-21 23:45:00先吓吓你们而已嘛 别当真....
作者:
benson (库恩)
2014-03-21 23:45:00未来告诉文 有没有未来诬告文反制阿
作者: ArmorKing 2014-03-21 23:45:00
还有15分钟 就能验证
人家就喜欢做一些把自己专业放在地上踩的事情,谁管得着~~
要告马英九什么 不抓违法学生才要告刘大检察官渎职哩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21 23:48:00就跟洒灰防鳄一样啊,“还不多亏了我先戳穿他的伎俩”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1 23:49:00正常啊检察官也有亲绿的不管地位多高亲绿都是一个吱样
作者: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4-03-21 23:50:00那以后是不是也可以照办大家都可以先去告诉还未发生的事
作者: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4-03-21 23:51:00反正检察官都自己这样乱搞了
那个跟陈菊不能叫警察走还要叫异曲同工,明知告不了偏
作者:
noxhsu (通りすがりの食いしん坊)
2014-03-22 00:02:00没收发所以讲讲而已,言论自由你不可以秋后算帐
请问C律师 刘承武自己就是检察官 发现不法难道不能主
动侦办吗 还有只有属名没有身分证字号和出生年月日的的这样符合一个标准的刑事诉讼状的格式吗?
检方会查生日、身分证字号,但是许多情况下,被害人一开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2 03:06:00诉状上所列出的重伤罪&杀人罪皆为“非告诉乃论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