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长声明 103年3月21日
一、按宪法第四十四条系总统对于院际争议处理之规定,与本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审查
系属立法院内部朝野党团之争议,性质截然不同,金平几经考量,为符合宪政规定
,未便出席总统依上开规定所召集之院际协商。
二、金平于会前函呈总统报告上开情形,嗣于 总统来电要求兴会时,再度说明未便参加
之立场。随后于曾副主席奉 总统指示来电邀请时,金平再次请其转达前述立场。
总统二度来电时,金平仍严正表明本次争议根源在于朝野党团对于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审查程序的岐异,目前寻求问题的根本解决最为要紧。
三、金平身为院长,目前正透过各种途径持续沟通协调,并征询朝野各党意见,必要时,
将于近期召开党团协商。同时,因马总统身兼执政党党主席,金平吁请主席能体察时
局,倾听民意,促成朝野共识,尽早解决争议,让立法院恢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