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0005724-260401
最近民众对两岸服贸协议关心热度升高,网络上纷纷出现各种“懒人包”等内容介绍服贸
协议,也有若干文宣资料在街头巷尾散发,但其中有些干内容并不符合事实,恐民众被误
导,经济部特整理对服贸协议认知的10大谬误,以正视听:
1.大陆对台湾开放的标准竟然比巴基斯坦、祕鲁还要低?
答:当然不是。这些对照方式,都未考量中国大陆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也未考
量两岸在ECFA早收清单的承诺,但依据协议第4条这些都在大陆对我开放范围。
2.黑箱谈判,未捍卫全民权益?
答:(1)服贸谈判开始前有公开宣布,签署前曾向国会进行过3次专案报告(其中1次还是
秘密会议)。
(2)服贸谈判期间,各服务业主管机关基于保密,是以小型、非公开方式征询业者意见,
但亦与46种服务业的公会(或协会)代表264人,进行110次咨商或小型座谈。协议签署后亦
办理数百场说明会或座谈会说明协议内容。
(3)我方开放承诺计64项,即使依照“中华民国行业标准分类”计算亦仅191项。相关文宣
所称开放上千项没有事实根据。
(4)我方开放内容有很多属于现行已开放项目,例如“懒人包”所称的杂货店、餐厅、面
包店、文具店、运动用品、服饰店超商等餐饮或批发零售业,均系自98年6月即开放陆资
投资的项目,迄今在我方业者具有竞争力,及政府的严格管理机制下,并未造成相关行业
的冲击。
3.服贸协议应该是最晚签的协议?为何要先签?
答:(1)大部分的FTA先签货贸再签服贸,或者2者一起签署,是因为这些FTA多半在服务业
的市场开放承诺较其WTO承诺增加不多。服贸协议我方争取到陆方80项超越其WTO承诺的待
遇,有利我商掌握大陆市场先机,故值得先签署。
(2)ECFA的4项后续协议是分别独立进行协商的,由于货品贸易协议涉及7千多项商品的关
税要协商,需要较多的时间才能完成,故服贸协议完成时,双方决定先签署。
4.服贸协议开放大陆投资移民?影响500多万劳工?
答:(1)服贸协议适用WTO“关于自然人移动的附件”规定,因此彼此没有开放就业市场,
也不涉及移民的问题。
(2)有人举例如果一家餐厅,爸爸挂名老板、妈妈是厨师、儿子是会计,就可全家移民到
台湾,这是错误认知。事实上,要申请以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身分来台,必须该餐厅在台
投资30万美元以上,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营业额必须达新台币1千万元以上才能申请,
且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专业技术证明且
具5年相关工作经验才行,且这些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被解聘即须离台,不能留在本地找
别的工作,绝对不是有20万美元就可全家移民。
(3)自98年6月开放陆资至去年12月底止,陆资来台投资共483件,申请核准陆籍干部来台
共259人次,雇用台湾本地员工数共10,239人。证明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可增加就业机会,
而非抢走本地人工作机会。
5.对方开的条件我方照单全收?
答:这是恶意谣言,服贸协议中我方争取到的80项优惠是别的国家都想争取的。反过来说
,若真的照单全收,何需花2年多时间谈判?
6.公听会内容空洞?重复读稿?
答:16场公听会是依照不同行业别举行的,自然必须在介绍服贸协议的来龙去脉时有若干
内容重复。因为若干反对人士重复出席公听会,所以才批评这部分的内容重复,但这些重
复的内容对那些第1次出席立法院公听会的人都是很重要的。
7.中国大陆餐饮业的食物、店家和人员都可以来台,台湾的却不能去?
答:(1)中国大陆已在WTO承诺开放台湾的餐饮业赴大陆投资,鼎泰丰、85度C都是著名的
案例。
(2)中国大陆人员来台我方都有严格的规定,服贸协议的模式四(自然人移动)承诺内容系
参照我方现行规定填列,并未进一步放宽。大陆的承诺内容需一并参考其WTO承诺,并未
较我方严格。
8.台湾99.7%是中小企业,能利用服贸协议去大陆的只有大财团?
答:(1)服贸协议的双方开放项目,有很多是适合中小企业经营的,例如电脑相关服务、
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场调查、摄影、包装装潢品的印刷、影印、笔译和口译、旅行社、环
境服务等。
(2)根据以往经验,许多台湾中小企业业者,赴大陆发展后,因为有广大市场支持,逐渐
发展成大型企业,例如象王洗衣、都可茶饮、丽婴房、自然美等。
(3)开放陆资来台,将刺激本地消费市场,亦对我中小企业有利。
9.大陆企业规模庞大,未来到台湾将以低价垄断?
答:(1)陆资来台需经申请核准始得汇入资金。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
定”,经济上具有独占、寡占或垄断性地位者,政府得禁止其投资。
(2)服贸协议第7条(商业行为)及我国公平交易法亦禁止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会放任。
10.服贸协议开放不对等,我方开放很多模式一,陆方开放很少?
答:(1)模式一(跨境直接提供服务)是指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台湾海峡两边均不跨境
,只有服务透过电话或网络的方式提供,本即非服务贸易的主要模式。
(2)若将中国大陆在WTO承诺内容一并来看,双方开放模式一的数目其实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