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洪家声明稿

楼主: GreenSoldier (我是绿小兵)   2014-03-08 23:46:57
2014.03.08 洪家声明稿
一、 当初律师团询问“是否以改革制度为先、惩罚凶手列后”此一先后顺序时,爸爸一
口答应。洪爸爸明确知悉,移审后获得较轻判决之可能性会较高,但为了让仲丘的死,重
于泰山,让普通法院以及地检署照亮军中。制度的改革绝对是洪家人第一个要达到的目的
。请绝对不要将,普通法院的审理结果当成“不应军事审判法制度改革”的理由。因为,
在军事系统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场戏。而至少在普通法院系统中,我们与法院、被告真正
对话,真正进行程序。军事审判法的改革,仍然是正确以及必要的。
二、 国防部法律事务司的起诉书限制了普通法院以及检察官的发挥:
(一)、 侦查初期蒐证不完全,体质就孱弱。起诉书论述、证据不足,本案于普通法院
确实会有无罪风险。
(二)、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勉力维持起诉书有罪结果,可谓及格。但,对于公民寄望在
进一步发现真实,抑或追加其他可能被告之部分,此一较为冒险犯难的诉讼方向,较为保
守。面对公民以及家属对于事实的渴望,回应较少。
(三)、 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对于案件证据不足,多方透过询问证人、被告以及调阅资
料方式,尝试厘清事实,确实为本案诉讼中最令家属信赖之司法单元。
(四)、 惟或许囿于军事检察官起诉书的限制,审理之结果出乎家属意料之外。
三、 对于法院评价被告的初步疑问:
(一)、 因果关系为何侷限在七月三号下午:为何限制仲丘死亡因果关系的开始于七月
三号下午?当天早上仲丘没吃饭、被过度操练;禁闭室环境恶劣易累积疲劳,多日无法安
睡,为何不算是仲丘死亡原因之一?
(二)、 共犯结构的处理为何:这是一个部队,快速的在特定时间内完成送仲丘禁闭的
过程,大家分工合作,然后听命行事。究竟审判者如何处理结构性的共犯问题,家属十分
好奇。在共犯部分的论罪,如果不够,结果就会变成,各自承担很轻的罪名。一个很大的
事情,切呀切,变成很多人各自分担小责任。这是法院判决跟社会期待落差的重点。
(三)、 罪名:判决轻重又或许是其次,家属更在意的是罪名。公民站出来时,重点是
542中谁要对于仲丘的死亡负责。但是这个判决认为,542没有人需要对于仲丘的死负担责
任。家属无法接受。
(四)、 542没有人希望仲丘受苦,只希望让仲丘自由被剥夺? 绝大多数的家人都认为
,仲丘被送禁闭,目的在于使其受到生理上的痛苦。BMI33的人到那样的环境,睡上六天
,每天如此操课,是否会中暑,应非难以判断之事。何以无法认定,542对于仲丘中暑普
通伤害故意,无法认列罪名?审理过程,罪名反复围绕自由法益被限制,没有关照生命身
体健康法益,显然违背家属以及公民的寄望。
四、 结论:
家属仍然认为合议庭认真看待家属的程序权利,而尽力提供一个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
行审理。审判长是这个程序中最努力以及用功的人。光是如此,案件移审、军法废除就已
经有其价值,因为有人看到我们的程序权利。只是,家属仍然希望对于共犯结构的论述以
及因果归责的讨论,下一个审级有更为崭新的而切合军队内部状态的论法。
https://www.facebook.com/cherryhungcherry/posts/10203522504848652
1.洪仲秋关禁闭期间 并不是孤单一人 同时有三位狱友作伴
别人也同时忍受那恶劣不堪的环境与折磨但没死 并不能说送禁闭室就是死亡原因
2.想要证明是集体虐杀洪仲秋 恐怕要先举出有犯意联络的证据
3.当然有人希望整洪 才会在他快退伍前 硬是把他送去关禁闭
但那些人如果早知道会有今天的下场 相信谁也不会敢送他去关禁闭的
作者: AnimalFarm (动物农庄)   2014-03-08 23:48:00
嗯,新闻稿写得很好,但怎么跟昨天受访讲的不同呢?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08 23:50:00
送禁闭就是要人死,那曾任国军连营长的,我看每个都该枪毙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08 23:50:00
"因果关系为何侷限在七月三号下午"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08 23:50:00
新闻稿不是律师代拟的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08 23:51:00
国防部把他养到BMI33 责无旁贷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8 23:53:00
上下一心要送他禁闭,想偷换成上下一心要给他死?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3-08 23:53:00
不是从抽签那一刻就要开始算?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4-03-08 23:56:00
因果归责就有趣了 相同的事情 其他紧闭生却没死
作者: loveway09876   2014-03-08 23:56:00
应该洪在上小学后第一次被处罚打手心就要开始算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3-08 23:56:00
来了来了~~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4-03-08 23:57:00
客观相当因果要客观到死因是紧闭吗?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8 23:58:00
如果洪算是被凌虐致死,那被送禁闭的还不快点告军方杀人未逐?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08 23:58:00
现在吱吱就是在偷换概念:国军上下一心要给洪仲秋死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8 23:58:00
他bmi这么高,平时操课怎么过关…?还是平常很少参加操课?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3-08 23:59:00
完全能看出背后有高人指点的新闻稿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9 00:00:00
*遂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3-09 00:08:00
基本上已经很明显 根本就是在嫌刑度低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3-09 00:09:00
只要认定是故意就不会过失致死
作者: poenan (柏仁)   2014-03-09 00:12:00
这篇声明稿是在安抚白衫军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37:00
你要用共犯把他们判下去 刑度根本不可能低 凌虐致死是7年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38:00
以上的重罪 这些人如果全部都是串通好的 只有这一条能判...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09 00:40:00
这种犯意连结,根本不可能....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40:00
一边说不在意刑度 一边说一定要有人负责 根本自相矛盾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09 00:41:00
1985如果还能运作,不会有这篇新闻稿,而是号召起义的新闻稿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41:00
全部串通好的 那那些戒护士全部都是7年以上 李念祖新来的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42:00
也是7年以上 这是洪家想要的结果?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4-03-09 00:42:00
现在,就是把所有的不满推到军检....不想触怒司法体系XDDDD
作者: apaapa (阿帕)   2014-03-09 00:46:00
洪家什么时候会变成下一个张爸呢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9 00:46:00
的确,真相就是跟刑度连结的;说不在意刑度怎么会在那边算一命六个月什么的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47:00
你们要的真相 就是要18个人每个都7年以上 不要再说啥没有要重判谁了...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别来)   2014-03-09 00:50:00
这要不是背后由哪些律师团写的才奇怪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9 00:51:00
真相1:有人要他死,刑度:罚金五百银元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3-09 00:51:00
先组一团关他们,然后再组一团替他们平反,就可以无限马下台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9 00:53:00
因果关系不侷限在7月3日下午那刑法理论要大修了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4-03-09 00:53:00
真相就是跟刑度连结的 诚意则是跟钞票连结的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3-09 00:56:00
真相3:一切要从1945年8月15日那天说起…(下略三万字)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3-09 01:00:00
1949年~也就是民国38年.上海解放前夕~也就是上海沦陷前夕.我们建国初期~也就是我们...这段能不能跳过去?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09 03:11:00
蓄意杀人跟业务过失杀人差很多...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09 03:32:00
张爸最后好像得到补偿了喔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4-03-09 07:55:00
对法院意见这么多不会在法庭上陈述喔?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09 09:52:00
证据在那?
作者: abckk (ヽ(゚□。)ノ)   2014-03-09 12:47:00
过去不是用意外就是用自杀 原本无罪 现在判六个月够重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09 12:58:00
六个月轻判罚钱18万了事重在哪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4-03-10 03:06:00
判太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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