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新闻火就上来,这国家的社福体系是死掉了吗?(←政黑点在此)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488598.shtml
单亲爸带四小 法官留情给活路
【联合报╱记者蓝凯诚、刘时均/台北报导】
2014.02.16 01:45 am
法律不外乎人情!林姓低收入户酒驾判刑两月却没钱易科罚金可能入狱,法官发现他抚
养四名子女,要求提供八十小时劳务,给予缓刑;屠姓低收入户打工送货超速挨罚,法
官发现他处境堪怜,以交通裁决所未考量屠的财力属“裁量怠惰”为由,要求另做适切
处分。
林姓男子是新店区公所列册的低收入户,去年六月十七日晚上饮用友人招待的含酒精饮
料后,骑机车返家途中遇员警拦查,检测酒精浓度零点三三毫克,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
法办。台北地院简易判决他有期徒刑两月,可易科罚金六万元,但他缴不起罚款,面临
可能必须坐牢命运,自己上诉台北地院。
他向法官说明自己独力辛苦抚养四名子女,家境困苦,希望能获判缓刑。
法官调查发现,林没有犯罪前科,打零工独自养育四名子女,家境贫寒,且深表悔意,
同意缓刑两年,以免子女没人照料;但为让他记取教训,缓刑期间须提供行政机关或公
益团体八十小时劳务。
台北市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低收入户屠姓男子,前年十一月打工驾车送货到宜兰,途中
超速遭警方拍照告发,台北市交通裁决所裁罚三千五百元,他因无力缴交罚款,提起行
政诉讼指称,因担心延误卧病双亲的服药时间,且路况不熟才不慎超速,希望撤销罚款。
法官调查发现,屠的双亲高龄八十四、八十五岁,分别是“极重度、重度”身心障碍者
,两人长期卧病,靠人照料,他长期失业,与妻子育有两名子女,虽然驾车超速是事实
, 但行政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裁量罚锾“并得考量受处罚者之资(财)力”;交通裁
决所自承并未审酌屠的财力,显有“裁量怠惰”违法,判决撤销原处分,要求再做适法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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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这真的很可怜啊,但可怜的不是他们,是家人,为什么社福体系不介入这种案子?
在一个酒驾犯跟一个失业者的照顾下,前者四个小孩后者两老两小,会过得好吗?
看来养儿防老又有新解了,养儿酒驾才是真的。
注: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有许多鸡?”这标题是以前在金庸小说里看到的,
黄药师讽刺孟子那些寓言里有一妻一妾却乞讨渡日的齐人。
家有四小孩要养,听起来很辛苦,
但仔细一想就是“他这要怎样养?放他出去就真的会养小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