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中选会查办罢吴 冯光远号召自首

楼主: ufo15526368   2014-02-14 20:59:54
中选会查办罢吴 冯光远号召自首
〔记者李宇欣、邱燕玲/台北报导〕“宪法一三三实践联盟”发起罢免国民党立委吴育升
活动,第二阶段连署于二月一日截止,因连署份数不够而功败垂成。联盟成员、中研院法
律所副研究员黄国昌昨在脸书贴文指出,中选会认为宣传罢免活动已违法,上月底竟发文
给新北市选委会,要求蒐证、调查认定,再函报中选会。他痛批这是秋后算帐,中选会虚
伪又可耻!
中选会︰
只就法律面说明 非秋后算帐
黄并公布中选会主委张博雅去年在立院答复立委陈其迈质询的会议纪录,张说,“中选会
已察觉选罢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罢免不得宣传’不适合现在社会,将研议修正”。他痛批
,中选会承诺修法在前,如今却发函指宪法一三三实践联盟违法,中选会根本是替特定政
治人物做“报复式的秋后算帐”!
中选会副主委刘义周对此坦承,中选会曾表达不得宣传罢免的规定应该要改,最近也会提
出修正草案。
但刘又说,新北市选委会讨论后报给中选会的决议,认为“罢吴案”还在连署阶段、未成
案,因此没有罚不罚的问题。而中选会讨论时,认定处罚关键不在有无成案,而是一开始
就不能宣传罢免;中选会只就法律的规定向新北市选委会说明,要求调查事证,并非中选
会秋后算帐。
根据选罢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罢免案之进行,除征求连署之必要活动外,不得有罢免或阻
止罢免之宣传活动;违法可处十万到一百万元罚锾。
宪法一三三联盟发起人冯光远表示,既然马政府认定罢免对台湾民主是十恶不赦的大事,
他要在个人脸书发起“自首行动”,呼吁曾经协助宣传罢免、帮忙举牌、发放连署书的人
士,尽速致电中选会自首,毕竟“自首可以减刑”。冯光远说,他已自行向“民主的女儿
”、中选会主委张博雅自首,如果因为“宣传罢免”而被重罚,他对于自己替国库增加财
源而感到骄傲。
黄国昌表示,宪法一三三实践联盟活动照片、影像都在脸书上,中选会可自行上网蒐证,
不要将新北市选委会拖下水,中选会为国家选务机关,却未严守中立,自甘堕落、可耻至
极,他并公开承认自己曾宣传罢免,吁中选会速寄给他罚单,“大家法院见”。
自由时报电子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14/today-p3.htm
4.备注:
麻烦所有的芝芝 跟 有网络宣传的网友 自行去自首
谢谢
顺便带一百万现金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2-14 21:00:00
反正可以募款缴罚单
作者: yangsuper   2014-02-14 21:03:00
民进党悲壮地抗议国民党中选会的暴政!反观国民党司法迫害,高下立判!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2-14 21:11:00
没那个屁股就别吃那个泻药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2-14 21:16:00
烙人壮胆是吧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2-14 21:17:00
判有罪之后还可以哭政治打压撕发不公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2-14 21:23:00
看来是行政罚啦,不会到“有罪”
作者: JFET   2014-02-15 00:10:00
请先研究好法律再看要不要行动 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2-15 08:48:00
这招好像用过了欸 有没有别的啊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2-15 09:03:00
哈哈 应该是想拼"饭后态度良好 审酌没有前科处以缓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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