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间的人士反 e-tag真是风起云涌(至少媒体上),
笔者虽然很痛恨类似的事情,但冤有头债有主,
要反也应该是反政府相关业务承办人员才是。
试想,如果政府开一个标按,不管他是技术标价格标什么鸟标,
既然厂商标到了,案件的品质本来就是政府相关业参应该把关的
事情,你弄的好,就给你过,弄不好,就让你验不过,
一个案子搞到你整间公司倒闭一半的例子笔者不是没碰过。
所以要反,绝对不是去反远通,反他干嘛?吃饱撑著,他只是一个
nobody的乙方而已。而政府在这个案子内,才是somebody。
年轻人终究还是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