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不撤守-林毅夫,还是台湾的“敌人”吗?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120000414-260109
中国时报 陈长文 2014年01月20日
历史上的悲剧,往往都是因战争而起,骨肉因而离散,至交视如寇仇。不论犯下多大的错
误,35年,也足够洗清了。林毅夫或许对不起中华民国国军,但那一段历史的烟尘,要到
什么时候才能平息?
有关林毅夫的投敌罪是否超过时效,关键在于“敌”的认定。国防部说,中共的党政军机
关为陆海空军刑法所订的“敌人”,国军是与控制大陆地区的中共党政军为敌。
因此,国防部认为,既然林毅夫仍是大陆政协常务委员,投敌犯行就还是继续,要在脱离
中共党政军组织,变成一般人民之日才算终了;而自终了之日起,才开始计算起诉时效。
其实,按照国防部的解释,林毅夫的起诉时效早已消灭。
林毅夫叛逃大陆之后,即赴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班就读,既与党政军无关,也非共产党员
。一个平凡的学生,自非陆海空军刑法所定义的“敌人”;而林毅夫投敌行为之继续,在
他就读北京大学的那一刻起,也告终止。不论林毅夫之后又担任了对岸何种要职,那已是
第二个行为,是时林毅夫既无中华民国军人身分,自无陆海空军刑法之适用。
因此,自入学北大开始,林毅夫投敌的时效即开始进行。20年的追诉期限,即便因通缉而
延长四分之一,在2014年的今天,也早已消灭。
许多法学先进已经指出,林毅夫的投敌行为应属“既成犯”,而非“继续犯”,盖其继续
的是“违法的状态”,而非“违法的行为”,因此林毅夫早就可以返乡。
固然,以上只是法律的面向,是否追诉林毅夫,尚有其他层面的影响。政府为了政治考量
,宁愿让林毅夫自己在法庭上争执,也怯于忠实的解释法律,以免让外界有安上“倾中卖
台”大帽子的机会;而国军的将领,或也忧心若林毅夫无需负担法律责任,未来将如何要
求部属对国家忠诚?
其实,林毅夫并非没有负担责任,他在外飘流35年,无法到父亲灵前祭拜,这难道不是对
人子最重的惩罚吗?未来如再有军人叛逃,也必须要面对30年追诉时效,有家归不得的处
境。
当然,在部队的伦理中,林毅夫的行为,也牵累了他的同袍、长官,依法解释让林毅夫回
台,或许会打击国军的士气。但是,部队的士气,是因为有一致的认同,知道为谁而战,
为何而战;林毅夫的选择,有那个时代的背景,就算不同情,但试着理解这样的背景,才
是凝聚认同最务实的态度。
林毅夫叛逃隔年的家书中,他认为两岸统一,是历史的必然,但是统一如何不降低台湾人
民的生活水准,不改变台湾人民的生活方式,其关键在于经济。因此,他选择在经济学领
域深造,既帮助大陆,也有益台湾。姑且不论他的观点是否正确,但是这样的动机,以敌
我区别,似有过断之情。
大陆已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大陆的经济发展,也带动着世界经济。站在林毅夫的角度
,35年前的叛逃伤害了台湾的情感,但是他以学者的身分,为对岸的经济做出贡献,也是
间接的对台湾有助益,而且这样的助益,未必比当年不叛逃的军官林毅夫要来得少。
更不要说,现在还以“敌”来看待中国大陆,不是显得荒诞吗?23年前(1991.5.1),政
府已宣布戡乱终止─中共已非“叛乱组织”,陆委会主委王郁琦预定下个月赴大陆会见中
共国台办主任张志军(敌人的官员?),百万的台湾人民在“敌区?”打拼,他们投敌了
吗?两岸直航,飞机在敌区飞来飞去?大陆1年有数百万的“敌人?”来台湾求学、观光
、经商,帮台湾拼经济…。政客们,不要再为了不敢承担“倾中卖台”的帽子,曲解法律
去找林毅夫的麻烦,看看35年后,已经翻转改变的两岸吧!
让林毅夫回乡,从小处看,是一位台湾囝仔能够在父亲灵前上香;是法律能够不偏不倚,
不因当事人的身分而有差别;从大处看,接受林毅夫,是象征著中华民族悲欢离合,一个
时代的结束。
太多的内耗与对立,都已被证明是不必要的。一个负责的执政者,应该要尽一切的努力来
避免战争,极小化“敌人”的范围。至于那些可能的政治后果,随时会飞来的大帽子,笔
者诚摰的对马总统说一句,您的帽子,还差这一顶吗?
(作者为法学教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