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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5
王党籍假处分案法官 监院通过弹劾
〔记者陈璟民、张文川/台北报导〕监察院昨天以十票对三票,通过监委黄煌雄、刘兴善
提案弹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陈静茹,移送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监委调查,陈静茹于九十
九年间审理民事案件,以复制他案判决书的方式,制作明显错误的判决书,送达给案件当
事人,严重侵害人民权益,损害司法威信,确有违失而遭弹劾。
陈静茹︰误寄判决书草稿 深自反省
陈静茹昨天乍闻此事时,一度难过得说不出话。稍晚她发表声明承认失误,已深自反省,
但强调她是误将判决书草稿寄给书记官,绝无剪贴判决、抄袭他案交差的意图。
陈静茹是“九月政争”中,立法院长王金平声请党籍假处分案的陪席法官,她涉于九十九
年十二月承审一起民事案件时,为避免迟交判决书,竟滥制判决书充数,民间司法改革基
金会去年四月初请求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十月中旬结果出炉,认定她损及人民权益,移
付监院审查弹劾。而本案的时间点也引发秋后算帐的联想。
监委查知,陈静茹于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进入台北地院民事审判资讯系统
,制作某民事案件判决书,同月十六日宣示判决后仍未完成,她为避免迟交判决原本,竟
于判决当天下午五点多,“复制毫无关联的他案判决理由,并调整段落项次,使外观符合
判决格式的判决书电子档”,上传资讯系统后未告知书记官,导致打印错误的判决正本送
达当事人。
弹劾案文提及,两造当事人收受后都觉得内容怪异,联系书记官报告陈静茹,她又未于合
理期限内裁定更正,仅指示书记官再寄一份正确版判决书给当事人,大约一年后,第二审
言词辩论中,高院法官发现存在两份判决书,致电给她,才做出更正的裁定。
黄煌雄、刘兴善强调,民众对司法公信的要求很高,涉讼当事人无不期待法官严谨、审慎
处理攸关人民重要权益的每一案件,陈轻率疏忽的态度,严重违反办案程序规定,违背公
务员服务法、民事诉讼法、法官守则等。
陈静茹解释说,此案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宣判,当天书记官请假,她要先上传主文给代
理书记官,但一时不查误将判决书草稿寄出;书记官隔天销假上班后,不知是误传也未校
对,就打印寄给当事人,后来她将完稿判决书传给书记官,书记官向她确认,她才知道已
寄出草稿,在此之前她并未意识到误传草稿。陈静茹表示,当事人来电告知后,已立即补
寄正确判决,当事人已在时效内提起上诉,并未影响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