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罚60万真的很机八毛
而且根本也不用修法就可以罚更多
只是咱们有裁量权的官员愿不愿意做而已
行政罚法18条
裁处罚锾,应审酌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行为应受责难程度、所生影响及因违
反行政法上义务所得之利益,并得考量受处罚者之资力。
前项所得之利益超过法定罚锾最高额者,得于所得利益之范围内酌量加重
,不受法定罚锾最高额之限制。
像这种影响公益重大之事
就算你有个裁量基准而且已经累犯多次了
也只有到法定最高额
用18条下去水污染防治法也不用修
收入这么多当然可以罚超过60万囉
不过官员另有勒令停工的行政罚
算.....不无小补吗?
有位一元还不赖
提议直接用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算是可以亡羊补牢罚锾过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