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用惩罚性赔偿来遏止黑心食品

楼主: southaa (笨人)   2013-11-05 22:00:25
看到上次塑化剂事件的老板罚金了吗
用了二十几年 塑化剂代替起云剂
伤肾伤肝 可是只罚一百多万
想集体求偿 还得证明伤你身体的直接关联 实在是罚不到痒处 也求偿不到痛楚
现在应该是需要公民的力量 制订惩罚性赔偿法 让厂商学乖 乱来可是有大棒子的 不是50万以上 一百万以下 那种不痛不痒的罚金 而是以年营业额5%到100%这种罚金
这需要公民的力量 期待1985 能再次显现力量 政黑的朋友同意吗 我是笨人 提出来 讨论一下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2-01-05 22:03:00
1985 6000人那个吗?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05 22:06:00
老话一句, 中华民国制定法律的机关是?????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05 22:07:00
公民的力量? 很晚了不要讲笑话了, 笑太大声会吵到邻居的
楼主: southaa (笨人)   2012-01-05 22:15:00
我知道期待公民力量很愚蠢 但应该先问 这是不是对的事
楼主: southaa (笨人)   2012-01-05 22:18:00
是对的事的话 再讨论值不值得实现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05 22:23:00
你没看到马囧亲身示范的下场吗?
楼主: southaa (笨人)   2012-01-05 22:25:00
既然洪仲丘有成功案例 也该看看光明处
楼主: southaa (笨人)   2012-01-05 22:26:00
马囧案例 起码划一道线 总长不能乱报告 关说部份 还不知道结果 如果能立下不能关说的例子更好
楼主: southaa (笨人)   2012-01-05 22:43:00
s大 立法机关当然是立法院 但是立法怠惰 还是要想办法的不然就放弃了
作者: escaflone (大骨)   2012-01-05 22:46:00
真的订下去,会不会到时候先赔给通路商或是永远的受害者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2-01-05 23:28:00
别管1985了 你听过5566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6 02:39:00
推杀头的生意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2-01-06 09:08:00
挡人的财路 立法院会过吗?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2-01-06 09:09:00
当然立法院最大党是马应狗管的 马应狗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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