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再会了,黄世铭;总统,拍谢再坦护了吧?

楼主: TinaSue (著围巾的修女)   2013-11-03 23: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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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会了,黄世铭;总统,拍谢再坦护了吧?2013.11.1
 报告总长,这次,总不好意思再赖著了吧?北检起诉检察总长黄世铭,对“坚此百忍”
、只有监察院弹劾才愿意辞职(黄世铭语)的总长,大概已没有不辞职的遁词了吧?而总
统,也请行行好,别再坦护,让(或叫)他走,好吗?
 北检的起诉书,用语算是重到不能再重了。对黄世铭辩驳说此案为行政不法,因此无违
反侦查不公开的泄密问题,起诉书引事实与法条反驳后说,黄在当下:“….即可断然确
定全案已属于行政不法,殊难想像,悖于常情。”起诉书还引用马总统提供的2份专案报
告指出,黄世铭在见总统时,实际上仍准备继续侦办此案,显示当时尚未对该案存有“行
政不法”之定念。
这些话是摆明说黄“行政不法”的辩词是说谎。
因此,起诉书算是断言说,“被告(指黄世铭)于102 年8 月31日呈送总统之专案报告所
检附之相关资料及报告内容要皆为侦查中之秘密,断可认定。”哦,很有把握的说“断可
认定”黄提供资料给总统就是泄密哦。
对黄的作为,起诉书也痛骂了一顿,指黄如认为涉案“层级太高”,即可依此方式办理,
难道其它检察官办理“层级太高”案件时,也可在案件侦结前,“迳予认定系“行政不法
”非刑事案件,即对外大放厥词并迳前往官邸,要求面报总统,而置相关制度于不顾”。
这样,“将使纠举与行政合而为一,恐衍生专制复辟,戕害民主法治,检察体系亦毫无规
矩、公信可言。”
北检也指责黄世铭“凭一己之认定主动求见,面报总统”,其实“此举已陷国家元首于不
义,恐使人民产生元首干预司法之错认。”这些话,是够重吧!
黄世铭可以坚持他“行政不法”的说词,辩驳其未泄密;检察官起诉书的见解与认定,也
未必正确,最后的判定就是看法院判决。但这段时间,黄世铭是绝对不宜继续担任检察总
长职务;检察官起诉的人,正是其体系的最高长官,黄不下台,不仅是“有碍观瞻”的问
题,还有总长是否会运用权力、影响司法的忧心。
从夜奔总统府,丢出王柯司法关说的政争核弹始,当马无法在第一时间砍掉王金平后,黄
世铭就自陷危境。等到外界批判、质疑声高涨,黄的法律立场漏洞百出现形,待马被迫撤
退、和解后,黄世铭孤伶伶的被遗留在战场上─进不得也退不了时,几乎就已注定要被牺
牲、“壮烈成仁”的下场了。被北检起诉,不论黄本身,或总统,大概都很难厚颜的让其
继续留任吧?
马克斯说,当历史的列车转弯时,来不及调整者都要被甩出车外。当总统转弯时,来不及
、或已无法转弯者,比照办理。前有余文、后有刘忆如,现在再添黄世铭。
只不知外界到底会如何给黄世铭评价:到底是努力除恶、打击司法关说的英勇战士,还是
不明实务、法律素养差的糊涂战士?(吕绍炜)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2-01-04 00:22:00
这年头FB私人言论也可以堂而皇之公然无断转录了吗?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2-01-04 00:33:00
不然小纬想怎样?
作者: dodoing (11)   2012-01-04 05:11:00
未审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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